招标
石门水厂2023年一级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改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金额
96.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石门水厂2023年一级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改工程施工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对石门水厂一级厂区污泥处置系统周围地面及环境进行整改。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967,520.26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注:①如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供应商拟委派的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09:00  
十、其他
1.采购文件的获取
    1.1获取时间
    从2023年 10 月30日至2023年 11 月7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
    1.2获取方式
    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下载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的递交
    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7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具体操作详见: 电子采购的操作手册,供应商可自行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门户(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供应商园地-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86020269(25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采购方: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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