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施峰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海燕0513-832485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31
公告正文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单位: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北路328号
联系人:施峰峰
联系电话:13921632144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徐海燕
联系电话:0513-83248588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
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企业;
3.营业执照须包含相关内容的经营范围;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类或土壤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1)根据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的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接收联系人:徐海燕,联系电话:15950833808。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拟签定的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招标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2.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一包密封。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
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5.供应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信息申报的截图;
6.项目负责人证书;
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投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要求;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组成。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的概述、内容等要求及其它事项:
(1)项目概述:本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确定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3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凡通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审查的供应商均进入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
(2)项目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范围内。
(3)服务范围:进行所确定项目地块土壤调查,开展场地污染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采样分析、专家评估等方式,初步查明所涉地块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范围,形成场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合同为准)。
调查单位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场地环境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目的、技术依据、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方法、数据分析及结论等。
(4)质量要求:所出具的报告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文件要求。
(5)检测工期:按招标人委托单完成土壤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的调查报告。
(6)检测目的:出具的调查报告能够准确、及时、真实的反映土壤质量,确保标准。所出具的调查报告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7)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8)其它事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人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六、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计费标准:每个项目合同价=每个项目调查面积*综合单价5000元/亩,单次检测项目调查面积小于2亩的按2亩计算。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根据单个项目付款,完成项目提交相关的调查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注:付款前中标(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
七、开标、评标:
(一)评委会由有关专家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二)评审内容
1、投标资格是否符合;
2、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3、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盖章、密封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八、评标方法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办法: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定标:各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均进入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
(四)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九、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一、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投标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4.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5.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
7.中选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有权与其中止合同:
(1)储备库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发生变化,自发生变化的 5个工作日内未向采购单位申报;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或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中标项目合同;
(3)将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4)因自身原因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
(5)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6)在招投标及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及其职工被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认定涉及有贿赂党政机关干部和项目管理人员行为,或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
(7)在启东市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8)拖欠农民工工资;
(9)被有关行政部门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
(10)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名单;
(11)拒绝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12)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禁止投标的其它情形。
(13)入库后两次抽取到不实施被抽取项目。
第二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承诺书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们愿意提供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6.如被确定为中标人,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招标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招标人可按招标文件予以处理。
7.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拟签定的合同条款
发包人(招标人):(甲方)
承包人(成交投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土壤调查承包商储备库项目
2、项目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范围内
3、服务范围:进行所确定项目地块土壤调查,开展场地污染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采样分析、专家评估等方式,初步查明所涉地块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范围,形成场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合同为准)。
调查单位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场地环境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目的、技术依据、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方法、数据分析及结论等。
4、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要 求
1、质量要求:所出具的报告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文件要求。  
2、检测工期:按招标人委托单完成土壤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的调查报告。
3、检测目的:出具的调查报告能够准确、及时、真实的反映土壤质量,确保标准。所出具的调查报告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第三条:计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
1、计费标准:每个项目合同价=每个项目调查面积*综合单价5000元/亩,单次检测项目调查面积小于2亩的按2亩计算。
2、具体付款:根据单个项目付款,完成项目提交相关的调查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注:付款前中标(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
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第四条:甲方权力与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成果报告。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出现不配合、不支持的行为进行批评,并要求整改到位。乙方如有超过2次以上未及时按甲方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情形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在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乙方技术服务所需相关合理的辅助服务工作及相关技术文件。
4、甲方根据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在该项目技术服务完成并提交相关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后及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力与责任
1、在项目技术服务完成并提交相关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后有权及时取得该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提供合理必要的相关辅助配合工作及相关技术文件。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技术服务委托书及本工程项目推进的实际需要及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委托项目的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成果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因乙方原因造成成果上报不及时,甲方有权按每天1%的比例扣除合同价款。乙方如有超过2次以上未及时按甲方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情形的,则视为乙方违约,除扣除逾期上报成果的合同价款外,甲方另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成果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5、乙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检测,逾期提交或提交的成果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方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其他未尽事宜如有发生,双方友好协商。
第七条:补充条款:
1、若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把关,则每发现一次处罚勘察设计费的1%,情节严重者,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3、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5、如甲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发现乙方技术能力、责任心不强,不满足工程管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检测人员。如果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业主有权终止勘察设计合同。
6.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
7.认真做好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办法,不以任何形式向业主、质监、监理、地质等相关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等,如有贿赂行为,廉政保证金予以没收。
8.企业入库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及启公管[2018]2号文件要求的,将其清退出储备库。
9.中选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有权与其中止合同:
(1)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发生变化,自发生变化的5个工作日内未向招标人备案;
(2)将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或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中标项目合同,罚没履约保证金;
(4)因自身原因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
(5)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6)在招投标及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及其职工被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认定涉及有贿赂党政机关干部和项目管理人员行为,或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
(7)在启东市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8)拖欠农民工工资;
(9)被有关行政部门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
(10)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名单;
(11)拒绝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12)两次被抽取到不实施被抽取项目;
(13)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禁止投标的其它情形。
12.其他约定内容在具体设计项目合同中完善和细化(具体细化内容及约定在具体合同中明确,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调解。本合同各条款履行结束,则自行失效。
第九条:本合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共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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