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622-2022-00522
预算金额39332.0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0762-331868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30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龙川县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15: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预算金额 ¥39332.0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62-3318683
采购单位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龙川县老隆镇景明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2-6896802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2-3318683
附件:
附件1 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附件2 招标文件附件.rar
附件3 报名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622-2022-00522

项目编号:GZJL-HY2022ZC-0018

项目名称: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3,320,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3,320,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3,320,300.00 393,320,3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未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至 2022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其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622-2022-00522,项目编号:GZJL-HY2022ZC-001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以下称“项目”)

二、授权主体:龙川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项目内容:

1、项目情况

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发改[2021]509号文批准建设,龙川县财政局 已于2022年2月28日通过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龙川县人民政府(发起人)授权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 的实施机构,并以 十七届13次[2022]10号文 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 ,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其与政府出资代表“龙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合作期届满时,按照《PPP项目合同》及《PPP项目承继协议》相关约定,将项目公司相关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龙川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项目建设、运营维护范围及其他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900t/d,一期建设规模为600t/d,预留二期300t/d,同时项目协同处置餐厨垃圾50t/d,预留50t/d远期扩建空间。

本期建设规模为600t/d,配置1×6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12MW纯凝式汽轮机1×15MW发电机组,预留远期扩建空间。同时项目本期协同处置餐厨垃圾50t/d,预留50t/d远期扩建空间。

注:本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以经批准的《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项目PPP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准;

(二)运营维护范围

按照国家、广东省、河源市及龙川县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对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工程进行运营,包括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形成不低于600t/d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协同收运和处置餐厨垃圾50t/d;对厂内设施和转运车辆进行运营维护,负责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辅助设备维修养护、建筑物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检修维修养护和监测设施维修养护等。

(三)其他内容(不可谈判条款)

投标人须在中标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后,向龙川县人民政府无偿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满足本项目需求(含公益厕所、垃圾中转站、乡村振兴等)相关设施设备,具体设施设备数量、规格以招标人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协商为准。

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9332.0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13007.69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2753.16万元,安装工程费为3642.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612.07万元,预备费为1671.0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296.4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49.06万元。

4、合作期限

(一)本项目合作期限共计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合作期(特许经营期)起始年暂按PPP项目合同计划签订起始年计,以自然年计,最终以实际签订起始年月起计。

(二)项目资本金比例: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0%,即为7866万元。

(三)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龙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4%,政府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6%;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负责依法融资并按照贷款协议偿还贷款,政府方出资人不承担融资、建设、运营责任;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与中标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三方共同签订《PPP项目承继协议》等法律文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行使特许经营监管职能;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规划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

(四)费用支付方式:

(1)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标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价×核算生活垃圾处理量×运营期绩效考评系数。

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价(最高限价):133元/吨(含税价)

(2)餐厨垃圾处理费(含收运)

餐厨垃圾处理费(含收运)=中标餐厨垃圾处理费(含收运)单价×核算餐厨垃圾处理量×运营期绩效考评系数。

餐厨垃圾处理费(含收运)单价(最高限价):265元/吨(含税价)

(五)绩效考核:

本项目的绩效考核机制分为建设期绩效考核和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两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和标准将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以合同约定为准。

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与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100%挂钩。

1、建设期绩效考核

详见《PPP项目合同》

2、运营维护管理绩效考核

详见《PPP项目合同》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可自行前往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报名购买或邮购,凭下述材料:

1、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自行确定,旨在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个人进行法定代表人授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②报名表。

2、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的通过资格审查通知。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

联系人:林先生、曾女士 电话:0762-3318683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30日 9:00时至9:30

八、递交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或邮寄

九、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30日9:30

十、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六套,电子文档二套(U 盘)。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十二、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90天。

十三、书面提出问题:2022年12月20日 17:00 前。

十四、书面答疑时间:采购人将答疑提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统一书面答复。

十五、现场踏勘时间: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十六、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未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十七、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00.00 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为保证投标担保及时到账,最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函原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应递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源环城支行

银行账号:4420 2201 0400 04566

备注:提交保证金时请备注(龙川生态园项目)

十八、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如有任何更改,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龙川县老隆镇景明路20号

联系方式:0762-6896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第十卡至第十三卡四楼

联系方式:0762-3318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曾女士

电 话:0762-3318683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022年12月09日


相关附件:
龙川县能源生态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报名登记表.doc
招标文件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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