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地铁东陵路66KV主变电站新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沈阳市]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地铁东陵路66KV主变电站新建工程
【发稿时间 :2023-03-01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0】2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资本金40%、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地铁东陵路66KV主变电站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工程正线全长16.15公里,均为地下线路;共设10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座;最大站间距2.885公里,最小站间距1.172公里,平均站间距1.645公里。新建满堂停车场1处,扩建既有十三号街车辆基地,设主变电所1座。本工程接入并利用既有地铁1号线张士控制中心。车辆采用B2型车,初期配车27列/162辆。相应建设通信、信号、监控、安防、自动售检票、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等设备系统及配套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3年04月01日 开工至 2024年04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当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道工程等相近或类似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应当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道工程等相近或类似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24日 10:0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7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澄清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工期:2023年4月1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止,其中竣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 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4-22892898-804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