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zsh20222399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存素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敖月英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YDZSH20222399
 
采   购   人: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2年12月
注 意 事 项
各供应商:
1.在你单位出席采购会议时,除携带你们认为必需的资料外,还必须随身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到现场: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采购会议则无须提供);
(3)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遵照《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的批复》(昆卫复【2022】114号)文件进行紧急采购,成交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携带公章、安排法律顾问以及准备好与签订合同有关的资料、人员,确保能按时签订供货合同。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
3.供应商资格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采购文件
3.响应文件
4.采购
5.开启
6.评审
7.成交和合同
8.纪律和监督
9.询问与答复
10.异议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信用证明材料
六、其他
商务技术部分
一、报价表
二、响应函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采购保证金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八、供货方案
九、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
十、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及违约承诺
十一、培训计划及措施
十二、类似项目业绩表
十三、承诺书
十四、其他资料
第六章 项目需求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项目(一)
(项目编号:YDZSH20222399)
采 购 公 告
1.采购条件
按照《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的批复》(昆卫复【2022】114号),对该项目进行紧急采购,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项目(一);
2.2采购方式:《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的批复》(昆卫复【2022】114号)的规定,进行紧急采购;
2.3采购预算:130万元;
2.4功能要求及设备清单:
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6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7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0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相关技术要求;
3.11应满足《移动式实验室 生物安全要求》(GB 27421-2015)中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技术要求;
3.12应满足《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相关技术要求;
3.13符合《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 662-2020)相关技术要求;
3.14符合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1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持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①供应商需在“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下载本项目的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⑤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网上获取:请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0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以及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7时30分。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63310852(工作日)、13330461583(周末、节假日)。
4.3采购文件售价¥400.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4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4.5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普通发票邮箱领取,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当月现场领取(注:为保证采购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12月2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14时3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13号13-4号共享会议室402(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清真滇香火瓢牛肉四楼);
5.4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1日14时30分;
5.5开启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13号13-4号共享会议室402(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清真滇香火瓢牛肉四楼);
5.6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https://www.e-czt.com/)上发布。
7.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19号
联   系  人:李存素
联 系 电 话:(0871)6351120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敖月英、冯志刚、赵珠念
联 系 电 话:(0871)63334911、1591213816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19号
联系人:李存素
电话:(0871)63511200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敖月英、冯志刚、赵珠念
电话:(0871)63334911、15912138160
1.1.4
项目名称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项目(一)
1.2.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2
预算金额
详见采购公告
1.3.1
项目需求
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的具体内容
1.3.2
交货期、质保期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供应商可自行填报最短交货期)
质保期:1年
1.3.3
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条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R不接受
£接受
1.9
现场考察
R不组织
£组织
1.10
3.5.2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性审查不允许负偏离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澄清、修改等内容
3.2.3
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次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成交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由成交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3.3.1
采购有效期
采购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开启时间起计算)。
3.4.1
采购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2)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4)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5)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6)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8)有效期限:采购保证金在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9)注意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
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22399”。
(10)采购保证金的退还要求:为保证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有效的退还采购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5.3(2)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文件:1份,U盘拷贝(word文档),不退还。
其他要求:无
4.1.1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U盘一起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1日14时30分
4.2.1.2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12月2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13号13-4号共享会议室402(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清真滇香火瓢牛肉四楼)
4.2.1.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R否
£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
6.1.1
评审小组的组成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或)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
6.3.2
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1~3名。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人
£是
R否
7.2
成交公告媒介及
期限
公告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1日历天
7.4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R不要求
7.5.3
成交和合同
遵照《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的批复》(昆卫复【2022】114号)文件进行紧急采购,成交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携带公章、安排法律顾问以及准备好与签订合同有关的资料、人员,确保能按时签订供货合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1.2
追加合同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
11.3
信用查询具体要求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前;
(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谈判无效;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谈判无效。
11.4
授权文件
若成交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如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在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推荐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情况
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项目需求、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1.3.1项目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考察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响应和偏离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6)项目需求;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如修改采购文件将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
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表中进行报价。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采购有效期
3.3.1采购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在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采购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采购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采购保证金。
3.4 采购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采购保证金格式递交采购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采购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采购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采购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采购保证金的情形。
3.5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5.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5.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
4.采购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1.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
4.2.1.5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采购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 评审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中因评审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并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成交和合同
7.1确定成交人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规确定成交人。
7.2成交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后,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的媒介和期限公告。
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采购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4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5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7.5.3遵照《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的批复》(昆卫复【2022】114号)文件进行紧急采购,成交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携带公章、安排法律顾问以及准备好与签订合同有关的资料、人员,确保能按时签订供货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按照规定编制项目需求;
(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人;
(4)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
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采购,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询问与答复
凡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0.异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采购人作出答复。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审小组: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的组成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的规定。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对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审纪律;
(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审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介绍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
(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审小组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审结果,有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要求评审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审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采购人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项目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三、评审小组职责
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纪律
(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四)所有资料(包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审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
(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审小组会统一组织办理。
(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五、评审原则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六、评审程序
评审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就采购内容进行洽谈(洽谈顺序按供应商随机抽取的顺序进行),洽谈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承诺书及最后报价→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的顺序进行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本项目评审开展过程中若出现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活动继续开展。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所采用的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6.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7.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相关技术要求;
11.应满足《移动式实验室 生物安全要求》(GB 27421-2015)中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技术要求;
12.应满足《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相关技术要求;
13.符合《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 662-2020)相关技术要求;
14.符合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1号)。
(二)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各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审查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
审查标准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2)款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响应文件签署、
盖章
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
采购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
采购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交货期、质保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
采购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无实质性遗漏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0、3.5.2条款规定
其他无效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洽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书面承诺及最后报价。
(四)澄清有关问题
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
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报价合理性说明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文响应件处理。
(五)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不同供应商的处理方式
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由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选择一家进入下一步评审。
(六)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审查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报价部分
(15分)
报价评审
(15分)
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
(1)算术修正报价
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报价得分计算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5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技术部分
(80分)
参数响应评审
(40分)
(1)(满分25分)投标产品关键性技术参数及要求(带“★”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5分,投标产品每出现一项关键性技术参数及要求(带“★”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扣2.5分,扣完为止;
(2)(满分15分)投标产品一般性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带“★”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5分,投标产品每出现一项一般性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带“★”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供货方案评审
(满分15分)
(1)供货方案完整,且针对性、实施性强,安装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及误期违约承诺,有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且能保证工期的,得11~15分;
(2)供货方案基本可行,安装工期承诺基本满足采购文件有一定措施及误期违约承诺,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基本可行,且基本能保证工期,得6~10分;
(3)供货方案,安装工期承诺、误期违约承诺,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不完整的,得1~5分;
(4)无供货方案的,得0分。
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满分5分)
(1)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全面、合理、可行,能较好的满足招标要求,得3~5分;
(2)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基本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1~2分;
(3)无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的,得0分。
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及违约承诺评审(满分15分)
(1)有完整的售后维护体系、承诺,措施完善,现场服务计划完善具体,技术力量及人员组成优,售后维护工程师及备品备件库配备全面;本地化服务能力强,针对性强;有具体、全面的违约承诺,得11~15分;
(2)售后维护体系、承诺、措施基本完善,现场服务计划,本地化服务能力、技术力量及人员组成一般的;售后维护工程师及备品备件库配备一般;有违约承诺的,得6~10分;
(3)售后维护体系、承诺、措施不完整或无具体承诺的,现场服务计划基本可行,技术力量及人员组成差,售后维护工程师及备品备件库配备差;本地化服务技术能力,缺乏针对性的;无违约承诺的,得1~5分。
(4)无售后服务、违约承诺及保障措施的,得0分。
培训计划及措施评审(5分)
(1)培训计划及措施较详细、全面、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得4~5分;
(2)培训计划及措施详细、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2~3分;
(3)培训计划及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
(4)无培训计划及措施的,得0分。
商务部分评审
(5分)
类似项目业绩评审(5分)
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注:合同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七)评分、汇总
1.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汇总: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经评审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
八、推荐
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依次类推。
本项目评审开展过程中若出现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活动继续开展;若供应商为2家时,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为1家时,由评审小组直接推荐。
九、评审报告编写
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采购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
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项目编号:             
 
 
 
 
合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对   (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确定   (成交人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人。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成交人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方舱实验室;
1.2.2 货物数量:2 台;
1.2.3 货物质量:满足国家以及行业相关要求。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1.4.2 发票开具方式:纸质发票。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供应商可自行填报最短交货期);
1.5.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3 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人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成交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1.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21.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1.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具体内容签订合同时约定)
 
(此页无正文)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订日期:
 
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项目(一)
 
(项目编号:           )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部分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说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说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信用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其他
说明:
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相关技术要求;
5.应满足《移动式实验室 生物安全要求》(GB 27421-2015)中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技术要求;
6.应满足《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相关技术要求;
7.符合《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 662-2020)相关技术要求;
8.符合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1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商务技术部分
 
一、报价表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新增资产配置项目(一)
项目编号:YDZSH20222399
 
 
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终报价,向你方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    
1.我方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采购保证金。
2.本采购的采购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的货物。
(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5.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六、采购保证金
附:采购保证金有效凭证单据

 
 
 
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一)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采购文件条款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说明
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
交货期



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
质保期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
交货地点



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
交货方式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
采购有效期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文件
条款号
采购文件
招标参数
响应文件所投参数
偏离情况
偏离情况所在页码
说明









































注:各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供应商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满足产品需求的技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或白皮书)(加盖公章)、说明书以及配置清单等资料以证明其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和具体配置情况的真实性,采购人也可根据设备制造厂商官方网站资料以证明供应商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和具体配置情况的真实性。若响应文件中最新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应答,而供应商又未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品牌
制造商企业规模(微型/小型/中型/大型/)
单价(元)
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
……








总计


注:1、此表中“总价”不能超过“第一章采购公告”中规定的采购预算;
2、此表中“总计”金额应与“报价表”中总报价(元)金额一致。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供货方案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自行编写)
九、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自行编写)
十、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及违约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自行编写)
十一、培训计划及措施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自行编写)
 
 
 
 
十二、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总价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签订合同时间
备注
1






2






3






4






5






......







注: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十三、承诺书
致: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我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若有幸成交,我公司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内容及时间签订合同书,若由于我公司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签订合同书,我公司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四、其他资料
 
(一)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六章 项目需求
 
方舱实验室招标参数
名称
详细
招标要求
方舱实验室
功能要求
1.按照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要求进行设置,保证实验人员安全的同时实现快速检测;
2.具备外接配电、内置污水箱和净水箱;
3.具有有效的废弃物、废气、废水的收集和处理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
4.移动组合实验室整体应为负压设置,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移动组合实验室到达预定场地后,安装调试时间应小于48小时。
5.外观涂装要求:根据用户要求对外观进行涂装。
主要技术指标
一、主体设计及分区要求:
1.移动组合实验室为运载式,并可直接通过车辆运载上路运输,厢体长、宽、高为17.5m*6m*3m;
2.移动组合实验室为厢式结构;
3.实验室布局包括实验一区、实验一区、更衣间及缓冲间;实验一区和实验二区必须不经过其他空间直接相通。
二、壳体要求:
1.为使移动组合实验室达到强度要求,厢体应为由工字钢及方通组成的框架,用不低于1.8mm厚镀锌钢板喷涂防腐蚀漆做厢体面层;壳体六面钢板之间、钢板与工字钢及方通之间必须满焊,不得点焊。
2.厢体四面墙体与内层洁净彩钢板之间填充不低于25mm的保温层,保温层均匀分布,绝热效果高,保温材料耐火等级不得低于B1级。厢体底部钢板铺20mm以上的水泥地板,保温、牢固耐用。
★3.必须有双层顶瓦,外顶瓦钢板厚度不得低于1.8mm,内顶瓦钢板厚度不得低于0.645mm,内外顶瓦之间填充的保温材料耐火等级不得低于B1级。
4.墙面及天花用料标准不低于50mm厚洁净彩钢板和洁净铝材,洁净、无集尘,耐消毒清洁。
5.地面应采用不低于1.8mm厚PVC卷材地面, PVC地板之间的拼接应采用无缝连接。拼接处要求平滑均匀、整齐,表面应平整、洁净,粘贴牢固,无空鼓,周边顺直;
6.移动组合实验室应配备洁净室负压专用自闭门,所有窗户应为密封玻璃;
7.移动组合实验室应设置合适的设备门,方便设备进出;
8.应能适应全国各种气候条件,如边远地区特别是严寒地带、高温、潮湿、高原、台风、海港高腐蚀性环境等均可正常使用,保证室内温度达到18~26℃,并保证所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9.在每次移动部署后,能保证各功能区气密性良好,负压满足设计需求;
10.应设置固定仪器设备的装置,方便运输,避免运输对设备可能造成的损伤。
三、 通风空调系统技术要求:
1.移动组合实验室内部温度为18~26度,相对湿度30%~70%,噪音≤60dB(A);空调系统自带冷热源;
2. 双空调系统,一备一用。既可以在万一发生故障时另一套空调启用,保证方舱使用,又可以在极端天气时二套空调同时使用,避免外挂空调。空调新风量≥2000m3/h。
3. 过滤器:空调机组应采用高效过滤方案;
4. 移动组合实验室内为单向气流,避免气溶胶传播,降低生物安全风险。
5. 空调为上送下排,且排风管有防鼠设计;
6. 进风均经过“初效+中效+高效”三级过滤;
7.移动组合实验室管道设置防锈措施,防止设备腐蚀。
管道的选择:
(1)新风管采用镀锌钢管。
(2) 设备排风管道釆用PP管道,防腐蚀。需要提供以下检测报告复印件:
★a、根据GB/T-1843-2008方法测试耐冲击性能不变形的检测报告;
★b、根据GB/T1643. 1-2019方法测试,不变形耐高温M138摄氏度;
★c、根据GB/T1040. 1-2018方法测试,拉伸强度需要达到29. 5Mpa;
★d、根据GB/T1040. 1-2018方法测试,断裂应变应小于38%;
★e、根据GB/T11547-2008方法测试,耐碱性应达到在碱的腐蚀下无变化;
★f、根据GB/T10125-2012方法测试,中性烟雾腐蚀下无可见变化。
四、洁净度技术要求:
1.核心功能区洁净度应不低于十万级,新风空调机组设置初、中效过滤器,末端采用高效风口送风。每个功能区排风均应设置高效过滤器,室内空气经过滤后方可排出。高效过滤器具备堵塞、破损报警功能;
2.核心功能区空气每小时换气次数不低于15次,每个功能区均应设紫外灯消毒(辐射照度≥100μm/cm2);
★3.移动组合实验室配备全厢体终末消毒网络,整舱消毒不得有任何死角,具备紫外灯和终末消毒网络双重消毒,并提供移动组合实验室终末消毒网络的清晰实物照片。
五、实验台柜要求:
1.配备与实验室或检测能力相适应的实验台。
2.配备足够的插座,实验台与实验室连接牢固,不得发生松动、倾倒现象。
★实验台:
边立柱采用高强度铝合金 M型立柱,尺寸不低于80mm×45mm;支架横梁采用方立柱,尺寸不低于70mm×45mm;横梁为方管,尺寸不低于60mm×45mm,厚度均≥1.5mm。
M型铝型材表面均有防滑凹槽经环氧树脂静电喷涂,耐腐蚀、耐酸碱,连接件采用PP接头。要求○1强度(铅笔硬度)≥3H,○2耐冲击性无可见剥离、裂纹或皱纹,○3中性盐雾无可见腐蚀,提供M型铝材以上三个指标合格的第三方机构质量检测报告和样本,中标人提供的样本由采购方保存,移动实验室验收时以样本为标准。
★实验台面:选用≥12.5mm实芯理化板,边缘加厚至25mm以上。
台面:
台面及层板采用12.7mm厚实验室专用实芯理化板,表面具备合理的耐酸碱性能、抗菌性能、耐冲击、韧性强、耐污染、易清洁、铅含量低。
1.1理化性能
1.1.1.台面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对65%硝酸;98%硫酸;37%盐酸;99%乙酸;85%磷酸;37%甲醛;40%氢氧化钠;硫化钠饱和液;苯酚;四氯化碳;40%氢氟酸; 25%氨水;硝酸银;高锰酸钾;氯化镁;硫酸铜;3%双氧水;丙酮等35种强酸强碱化学试剂分级检验结果为最好级别5级。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NAS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
1.1.2.台面检测结果达到国家标准E1级的技术指标要求,甲醛释放量检测(1m³气候箱法):结果值≤0.021mg/m³。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NAS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
1.2物理性能
台面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1)防静电性能5.41×107Ω。表面耐磨性能不低于940转。
2)抗干热,台面表面抗干热1级、耐沸水性能1级,耐香烟灼烧性1级,无明显变化。
3)拉伸强度测试结果不小于(Mpa)107,弯曲强度不小于129,弯曲弹性模量不小于12.2。
4)抗冲击性能、凹痕直径(mm),测试结果5.6表面无裂痕。
5)高温条件下的尺寸稳定性,GB/T 7911-2013 ,尺寸变化横向≤0.20%,纵向≤0.19%。
6)取得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本次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台面板检测合格报告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提供相关复印件)。
1.3抗菌性能要求
检测依据与方法,ISO22196:2011塑料与其他无孔表面抗菌活性的测定。具备抗微生物等抗菌性能要求且长期有效,大肠杆菌 ATCC 8739、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P、肺炎克雷伯氏菌ATCC  4352、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抗菌活性值>3.4,抗菌率>99.9%以上;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NAS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
1.4防霉性能要求:
按照GB/T24128-2018试验方法进行检测:黑曲霉AS3.315、绳状青霉AS3.3875、球毛壳霉AS3.3601、绿色粘帚霉AS3.3987、出芽短梗霉AS3.387、培养后观察长霉等级:0级,长霉程度不生长。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NAS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
1.5挥发性物质:
甲醛、甲苯排放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NAS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
2.配备足够的插座,实验台与实验室连接牢固,不得发生松动、倾倒现象
六、给排水系统技术要求:
1.应设置净水箱和污水箱,净水箱设有加水口,污水箱设有消毒装置,污水箱排水口连接防腐排污水管和排水阀;
净水箱容量≥50L
污水箱容量≥50L
2.应具有有效的污水的收集和处理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3.应设置洗眼器、应急洗手装置。
七、中控系统技术要求
1.照明及门禁安防、紫外消毒装置配备UPS电源,供电时间不小于0.5小时;
2.除正常照明外,所有功能区均设有紫外线杀菌灯,并设有延时开关分开控制;
3.移动组合实验室外门应设有门禁装置,核心区应设有监控摄像头,并配有存储装置;
4.核心功能区应设置带显示的压差传感器;
5.所有灯具均采用洁净灯具,照明开关每个房间单独控制,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
4.售后服务
免费现场安装培训,主机免费保修一年。
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或设备生产厂商在本省有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能够2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现场支援。

5.水电
5.1电源:要求额定电压为380V,总功率为≤55KW,电缆规格为4*25+1*16
5.2给水管路接口为DN20,排水管路接口为DN32。
5.3安装材料:方舱出厂标配25米4*35+1*16 国标电缆随舱放在方舱设备间,方舱自带污水处理系统,可直排市政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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