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工程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4394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工程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 ,欢迎合格的咨询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起点桩号K170+340(采用老路运营桩号),路线自东往西,经林城镇北部设有林城互通连接鼎兴中路(双车道,城市次干路),并设置林城互通连接线(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衔接G318国道,于林城镇西部阳光村附近设有长兴服务区,路线继续向西,经泗安镇东北侧与S14杭长高速十字交叉设有泗安枢纽,路线沿泗安镇区北侧行进,于五里亭村附近下穿三界线(二级公路),经泗安镇区西北侧设有泗安互通连接泗安镇区,经泗安水库北侧高瓜塘村附近下穿G318,经金塘,于东湾南侧设长合互通沟通G318(G235)国道,继续前行,经泗安镇110kv光伏发电站,终点位于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界牌村、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石头冲村附近,即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两省管养及收费里程分界处,终点桩号K199+210.576,顺接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徽段广德段线位,根据浙皖两省省界协议,省界安徽段插花地纳入本项目实施。路线全长约28.871km。按一级公路标准同步建设林城互通连接线,长3.688公里。本项目主线拼宽、新建桥梁约 1366 米/24 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大桥约 461 米/3 座,中、小桥约 905 米/21 座;改建分离立交、天桥、匝道桥约 3224 米/22 座;改建枢纽互通 1 处,改建一般互通 3 处,新建长合互通 1 处;改扩建长兴服务区 1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改建 3 处、新建 1 处);主线桥梁共24座,其中直接拼宽8座,拆除老桥并新建桥梁4座(桥改桥)、老桥顶升5座、拆除老桥盖梁并更换梁板7座。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林城互通连接线长约 3.688 公里,设桥梁约 285 米/2 座。
概算总投资约43.94亿元,建安费约28.39亿元。技术标准: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20 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 42 米;林城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1.5 米。新建桥梁、拆除重建桥梁和拼接新建部分满足现行设计标准“公路-Ⅰ级”;直接利用的原有桥梁满足原设计标准;拼接加宽利用原有桥梁部分,除满足原设计标准外,其极限承载能力应满足现行设计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即第HJJC01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的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环保验收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要求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包括噪声、水、空气、固体废弃物等);
(2)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协助发包人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编制建设阶段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并对参建各方的环保工作开展进行技术交底与培训,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污染防护措施的落实;
(3)协助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等工作;
(4)在工程建设期和运营过程中,协助发包人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事件,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生态环保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5)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6)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开展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助办理备案手续;
(7)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验收会议(含邀请专家、验收报告技术审查),做好验收信息公开及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
(8)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及竣工环保验收所需的其他提出合理化建议、环保后评价等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9)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备案)止。
4、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的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高速公路的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的技术要求。
5、其他: /
二、咨询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咨询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咨询人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0km公路环境监理(或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项;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环境监理、监测或专项验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咨询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 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咨询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咨询人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咨询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 年12月 07 日至2023 年12月 11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 、潜在咨询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网址为 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进行咨询人注册,无需办理 CA。 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咨询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 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月12 日10 时00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12月13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咨询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咨询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14时00 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
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
文件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
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 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
电话: )。
咨询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咨询人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
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咨询人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 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咨询人原 因造成所有咨询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咨询人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
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咨询人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咨询人,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
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14时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采 购 公 告 在 浙 江 交 通 集 团 电 子 招 标 采 购 管 理 系 统 (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
地 址 : 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新塘花园 40 幢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 18957730636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电 话 :
3、监督部门: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888号中海发展大厦T3楼10F
电 话 : 0576-87186863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
(招标单位签章)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工程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 ,欢迎合格的咨询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起点桩号K170+340(采用老路运营桩号),路线自东往西,经林城镇北部设有林城互通连接鼎兴中路(双车道,城市次干路),并设置林城互通连接线(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衔接G318国道,于林城镇西部阳光村附近设有长兴服务区,路线继续向西,经泗安镇东北侧与S14杭长高速十字交叉设有泗安枢纽,路线沿泗安镇区北侧行进,于五里亭村附近下穿三界线(二级公路),经泗安镇区西北侧设有泗安互通连接泗安镇区,经泗安水库北侧高瓜塘村附近下穿G318,经金塘,于东湾南侧设长合互通沟通G318(G235)国道,继续前行,经泗安镇110kv光伏发电站,终点位于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界牌村、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石头冲村附近,即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两省管养及收费里程分界处,终点桩号K199+210.576,顺接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徽段广德段线位,根据浙皖两省省界协议,省界安徽段插花地纳入本项目实施。路线全长约28.871km。按一级公路标准同步建设林城互通连接线,长3.688公里。本项目主线拼宽、新建桥梁约 1366 米/24 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大桥约 461 米/3 座,中、小桥约 905 米/21 座;改建分离立交、天桥、匝道桥约 3224 米/22 座;改建枢纽互通 1 处,改建一般互通 3 处,新建长合互通 1 处;改扩建长兴服务区 1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改建 3 处、新建 1 处);主线桥梁共24座,其中直接拼宽8座,拆除老桥并新建桥梁4座(桥改桥)、老桥顶升5座、拆除老桥盖梁并更换梁板7座。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林城互通连接线长约 3.688 公里,设桥梁约 285 米/2 座。
概算总投资约43.94亿元,建安费约28.39亿元。技术标准: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20 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 42 米;林城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1.5 米。新建桥梁、拆除重建桥梁和拼接新建部分满足现行设计标准“公路-Ⅰ级”;直接利用的原有桥梁满足原设计标准;拼接加宽利用原有桥梁部分,除满足原设计标准外,其极限承载能力应满足现行设计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即第HJJC01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的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环保验收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要求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包括噪声、水、空气、固体废弃物等);
(2)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协助发包人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编制建设阶段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并对参建各方的环保工作开展进行技术交底与培训,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污染防护措施的落实;
(3)协助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等工作;
(4)在工程建设期和运营过程中,协助发包人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事件,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生态环保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5)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6)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开展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助办理备案手续;
(7)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验收会议(含邀请专家、验收报告技术审查),做好验收信息公开及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
(8)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及竣工环保验收所需的其他提出合理化建议、环保后评价等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9)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备案)止。
4、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的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高速公路的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的技术要求。
5、其他: /
二、咨询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咨询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咨询人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0km公路环境监理(或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项;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环境监理、监测或专项验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咨询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 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咨询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咨询人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咨询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 年12月 07 日至2023 年12月 11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 、潜在咨询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网址为 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进行咨询人注册,无需办理 CA。 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咨询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 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月12 日10 时00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12月13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咨询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咨询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14时00 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
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
文件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
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 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
电话: )。
咨询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咨询人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
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咨询人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 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咨询人原 因造成所有咨询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咨询人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
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咨询人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咨询人,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
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14时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采 购 公 告 在 浙 江 交 通 集 团 电 子 招 标 采 购 管 理 系 统 (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
地 址 : 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新塘花园 40 幢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 18957730636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电 话 :
3、监督部门: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888号中海发展大厦T3楼10F
电 话 : 0576-87186863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
(招标单位签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