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7、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8、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1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若有询问、质疑与投诉可根据政府招标要求进行。
第二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1、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2)属于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3、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6、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基本参数要求(应标基本要求)
1、营业执照
2、药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货物专用运输---含冷藏保鲜)
3、投标人具有标准化的物流下单信息化接口与物流状态查询接口
4、投标人提供切实可行、明确有效的药品运输服务安全方案
5、冷链运输需全程保障温度符合要求,运输全程温度监控可追溯。
6、快递服务期限为3年。
二、评分部分
1、技术部分评分:88分(基本参数70分,技术加分18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70
按照投标人对基本参数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0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2
3
投标人提供切实可行、明确有效的运输服务保密方案。有保密方案,合理、完善得3分,有保密方案,但不够完善合理得1-2分,无保密方案得0分。以投标文件中的数据为依据。
3
3
提供24小时的电话热线咨询服务。对物流运输中产生的问题按照要求做出响应,本项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热线时间及相应速度越高得分越高,最高得3分,无热线无响应得0分;
4
3
城区范围内一般药品12小时内准确送达的得3分,12-24小时内准确送达的得2分,24-48小时内准确送达的得1分。
5
3
投标人配送车辆应符合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运输要求。要求配备药品运送冷链车和箱、封闭式运输车。提供服务的运输车辆属于供应商自有车辆或具有使用权的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及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车辆须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  提供冷链车行驶证及验证报告证明1辆得分1分,最高得分2分,提供封闭运输车1辆得分0.5分,最高得分1分;
6
3
具有冷链应急管理制度及相应操作程序并提供详细、完整服务方案最高得3分。有服务方案,但不够完善合理得1-2分,无服务方案不得分。
7
3
药品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工具,防止药品暴晒、跌落、破损、遗失、被雨雪等污染。封闭式运输工具是指车厢体应当整体封闭、结构牢固、货箱门严密可锁闭,可有效防尘、防雨、防遗失,按照方案承诺细节得分,方案不体现不得分,承诺完成度越高得分越高,最高得分3分;

2、商务部分评分:12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3
投标人得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
具有其中任何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或不提供得0分。
备注:需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具有其中任何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或不提供得0分。
2
3
提供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资质,无提供不得分,提供得1分
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涉药运输企业医药物流服务质量及能力认证证书,质量及服务(含冷链)能力达到5星,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得2分
3
3
本项目安排的主要管理人员、验收人员,有预防医学、药学或医学等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或以上从事冷链运输或技术工作经历,且不少于2人,得3分;提供2人以下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4
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药品配送案例。提供一个同类服务项目的合同证明,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采购年限:三年
4、本次招标提供服务方承担备品配件、运费、安装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风险费用、调试费、产品三包费用、规费及税金,并含产品相关保险、安装等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相关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三、 违约条款
中标人未根据售后服务条款提供服务,采购人管理部门将视情况对中标人出具书面通知,若因服务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四、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起 7个日历日;截止6月23日。
五、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并提供纸质密封报价文件。报名材料于公示期内发送到信息管理科邮箱qzdyyyxxk[at]sina[dot]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名-报名项目名称及序号-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文件将做无效处理。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门诊楼 7 楼信息管理科,收件人: 林先生,电话:0595-22277350
六、产品介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有需要)
七、联系电话:信息管理科 22277350(问题咨询拨打该号码)
监督电话:22277714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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