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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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项目简介

高新区金凤片区Ad04-2-4等3个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大盐村,Ad04-2-4/04地块占地面积为76912.4m2(约115.4亩),Ad05-3-1/04地块占地面积为14322.7m2(约21.5亩),Ad05-5-1-1/04地块占地面积为21868.8m2(约32.8亩),总占地面积为113103.9m2(约169.7亩)。地块中心经纬度:106.30020,29.53515。调查地块北、南、西侧均为荒地,东侧为虎溪。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获悉,1995年前,调查地块一直为农地、荒地及居民区;1995年,在Ad05-5-1-1地块内北侧修建重庆柳开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并在南侧修建九龙坡区金凤镇敬老院;2005年~2006年,Ad05-3-1地块内陆续建设了重庆浩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军刚塑料、海塑建材,Ad05-5-1-1地块内柳开机械扩建了机加工及办公区,南侧新建了威鸿机械;2007年,Ad04-2-4地块北侧修建生产厂房用于出租,南侧修建了大盐村安置房,东南角建设了岭欧环保、郡河科技;2009年~2011年,Ad04-2-4地块北侧生产厂房陆续入驻铁牛管业、宏灿再生资源回收、宏亚远桥金属制品、玺合钢结构、豪俊精密模具,Ad05-3-1、Ad05-5-1-1地块内部分区域新建了驾校训练场地;2014年,Ad04-2-4地块东南角新建了合富摩托车厂,用作仓库,其他区域维持不变;2017年,Ad05-3-1地块内海塑建材搬迁后,变更为重庆军龙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生产活动;2020年~2021年,调查地块内企业陆续搬迁拆除完毕;2022年,Ad04-2-4地块内临时搭建了项目部,不涉及生产活动;2023年至今,调查地块新建了项目部和钢筋加工棚,各企业拆迁区域闲置。

目前,Ad04-2-4地块西侧为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6标段钢筋加工棚(目前仅作为材料暂存区),东北侧为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6标段项目部(仅涉及办公、居住),地面硬化完好,未见污染痕迹;南侧为大盐村安置房及荒地等原始地貌,使用情况较为简单;Ad05-3-1地块内无建构筑物,地面硬化完好,中部区域被私人堆放了料筒、钢架等设备,地面未见污染痕迹;北侧小部分区域为原始地貌;Ad05-5-1-1地块南侧为金凤镇敬老院,内部包含1个池塘,其余区域荒置。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规划信息得知,Ad04-2-4/04地块拟规划为科研用地选择性兼容其他商务设施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A35/B29/M1),Ad05-3-1/04地块拟规划为其他商务设施用地选择性兼容科研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B29/A35/M1),Ad05-5-1-1/04地块拟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A6)。

二、结论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监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通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计算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样品中监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地表水样品中监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

三、公众参与

为了此调查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如未收到有公众的反对信息。

四、详细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24923337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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