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潼南区人民法院(看守所端)远程提询室装饰装修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采购人)对潼南区人民法院(看守所端)远程提询室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5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5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营业执照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需包括装修装饰等相关内容)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3-08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3-08 10: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10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工程规模提供的测量数据可能存在误差。请潜在投标人以现场踏勘为准,如未进行现场踏勘,请适当放大数据再进行报价。
(三)付款方式 :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谭凯
联系电话:
15025495267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5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5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1.建设内容:墙面木基层.墙面吸音软包.背景石材.背景木饰 面.地台.木地板 2.项目规模: 远程提询室:墙面木基层(约 125平方米)使用1.2CM阻燃板、墙面吸音软包(约98平方米)面料使用绒布.底板阻燃板不低于0.9MM海绵不低于5CM,背景石材(约15平方米)厚度1.6CM人造石,背景木饰面(约7平方米),地台(约27平方米)使用钢材厚度不低于0.3MM,木地板(约27平方米)使用1.5CM多层实木地板。 | ¥50,000.00 | 1(件) | ¥5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营业执照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需包括装修装饰等相关内容)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3-08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3-08 10: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10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工程规模提供的测量数据可能存在误差。请潜在投标人以现场踏勘为准,如未进行现场踏勘,请适当放大数据再进行报价。
(三)付款方式 :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谭凯
联系电话:
1502549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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