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加工厂设计(二次招标)补充通知(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泉港施招字2021第4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加工厂设计(二次招标)补充通知(二)

发布时间:2022-04-20 15: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加工厂设计

(二次招标)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加工厂设计(二次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泉港施招字2021第45号),现将本项目投标人的疑问、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如下:

一、疑问:1、可否明确评标办法?例如确定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公司业绩等在评标过程中的重要性。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记名投票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疑问:2、因目前国内疫情严重,技术文件可否改为线上提交或采用邮寄方式?

回复:本项目技术文件的递交方式修改为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疑问:3、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可否删除对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要求,并将“总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屠宰加工厂项目”改为“总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或日屠宰生猪1500头/天际以上的屠宰加工厂项目”?

回复:本项目关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7.2条款“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省住建厅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但应派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展示图)和银行保函原件(若有)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送达后即可离开。”

三、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7.3条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7.4条款内容修改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3项号的内容修改为“计算机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不要求提交;展示图:不要求 提交;演示盘: 不要求 提交;模型:不要求提交。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8项号的内容修改为“(√)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软 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方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 最新版安装包;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0592-5050352 ;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 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中标后,中标人应提供彩色纸质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伍套,若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9项号的内容修改为“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相应编制要求详见电子招标规定。”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9项号中的“(1)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修改为“(1)签到、解密: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 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 到及解密操作》。”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9项号内容增加“9、对于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内容(如技术文件),只需上传一份,无须区分正副本。电子技术文件出现任何投标人的标识信息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该投标文件无效。10、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 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的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银行保函纸质 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十、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章 第2节一. 投标须知”中的第19条款“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 密封和标识”的全部内容。

十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章 第2节一. 投标须知”中的第20条款“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内容修改为“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投标,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到场验证登记。”

十二、本项目因技术文件由原线下书面提交修改为线上提交方式,故投标人应在本补充通知发布之日起,登录本项目投标码获取最新项目信息后,方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若各投标人不重新获取最新项目信息,造成无法正常投标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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