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14 05: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0〕108号文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许〔2022〕50013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起自六横岛西南侧,干岩村外干岩南侧,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设置干岩互通与孙干公路、外涨线连接,路线经小郭巨围垦区,在火烧山嘴入海,设置双屿门通航孔桥跨越双屿门水道,在佛渡岛登陆后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路线向西入海,设置青龙门通航孔桥跨越青龙门1号和2号航道,在梅山岛登陆后,实施梅山互通的二期主线部分和舟山方向的两条匝道,路线终点桩号K19+402,路线全长18.782公里。
全线共设主线桥梁约17764m,其中特大桥约16877m,大桥约887m/2座;设互通2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交警和路政管理用房各1处、超限检查站1处以及必要的综合用房等设施。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路线起点至梅山互通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 米;梅山互通至路线终点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 33.5 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在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范围内,按本项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审查意见(批复),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做好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设施三同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监理,对环保设施的施工和落实进行技术监督,按期提交环境监理计划、分期报告、总结报告等资料;编制环境监测方案,实施施工期监测,完成环境监测报告;编制工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协助发包人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服务等。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境监测、监理及环保竣工验收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确保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15 日~2023年 2 月 21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9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赛丽广场7幢501室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580-8612075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B座1002室
联 系 人:应女士
联系电话:0580-2189255 15858077525(交通虚拟网:527525)
传 真: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2、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工作。 |
注:1、业绩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制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的,则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文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5、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要求,予以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项目组成员 | 3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2、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a.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或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b.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
3、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第1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