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海县新沭河堤顶护堤地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斌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明翔131513711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租范围
东海县新沭河管理所管辖的新沭河迎水坡堤顶护堤地对外公开发包,共计约100亩。本次招租分5个标段进行。
1标段:新沭河黄川村后迎水坡堤顶护堤地桩号5+198~5+378:南至防汛路北,北至排水沟,东西长约180米,南北宽约45米,约12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用于栽无絮杨树,最低限价每亩300元/每年。
2标段:新沭河黄川村后迎水坡堤顶护堤地桩号5+378~5+578:南至防汛路北,北至排水沟,东西长约200米,南北宽约45米,约13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用于栽无絮杨树,最低限价每亩300元/每年。
3标段:新沭河新沭村后背水坡堤顶护堤地桩号9+948~10+548:北至防汛路南,南至一干渠,东西长约600米,南北宽约25米,约22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用于栽无絮杨树,最低限价每亩300元/每年。
4标段:新沭村后至河屯村后背水坡堤顶护堤地桩号11+500~12+724:北至防汛路南,南至一干渠,东西长约1000米,南北宽约25米,约37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用于栽无絮杨树,最低限价每亩300元/每年。
5标段:新沭河大尧村后迎水坡堤顶护堤地:南至防汛路北,北至排水沟,东西长约270米,南北宽约45米,约18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用于栽无絮杨树,最低限价每亩300元/每年。
二、项目承包年限
项目承租年限:每个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年。
三、招租人资格要求
招租人须具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
四、最低限价
1标段:每亩300元/每年。
2标段:每亩300元/每年。
3标段:每亩300元/每年
4标段:每亩300元/每年
5标段:每亩300元/每年
五、招租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海县锦城家园15-2-103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明翔,电话:13151371116
3、投标保证金:报名后应当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费,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果中标者弃标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承包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方所有。每标段招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招租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
4、报名资料:自然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请携带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授权书。
5、报名费:每个标段300元,用于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包含合同样本。报名费不退。
6、招租方式:报名人可以自行决定投一个标段或投多个标段,报名费及招租保证金必须分别按标段缴纳。
六、招租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招租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时30分。
七、开标地点
江苏省东海县锦城家园15-2-103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八、招租书填写方法
招租文件格式详见招租文件附件一。招租报价文件上必须填写报名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招租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九、招租书的密封
报名人应将招租文件装入信封进行密封,并注明项目及标段名称、报名人姓名或法人及组织机构名称。
十、评标办法
1、本次招租采用明底明标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租(投标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5元,60秒内无新增加价,即结束。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果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每一个标段有3个及以上报名人参加开标,即可开标。
2、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就缴纳的招租保证金予以没收,招租人可以自行决定重新组织招租或授予有效报价次高者,如报价次高为多人,参照本条第2款决定中标候选人。
4、有效报价指招租报价符合招租文件要求,且报价等于或高于最低限价。
十一、招租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招租人的招租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招租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3日内付清全部承包费并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转为承包款。如果中标人未在中标公示后3日内未付清全部承包费或未签订合同的,作为自动弃权处理,招租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签订合同
招租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3日内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承包费,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租失败,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重新组织招租或授予有效报价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十三、特别约定
1、签订合同30日内,招标人不能及时移交招标范围内河堤,双方自行解除协议,招标人只退还中标人的报名费及已缴纳的承包费,不承担其他责任。
2、中标人中标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以合作、委托等任何形式将承包项目变相转包他人经营。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承包费用不予退还;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可将项目另行公开发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十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东海县新沭河管理所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13585287767
招租代理机构: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明翔
联系电话:13151371116
东海县新沭河管理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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