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琼山区农村道路涵洞修复改造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比选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琼山区农村道路涵洞修复改造养护工程
二、建设单位: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琼山区红旗镇、三门坡镇、大坡镇、甲子镇、凤翔街道,总共有15处的农村道路涵洞和路面修复养护,其中12处为涵洞修复,3处为破损路面修复。本项目拆除现状破损涵洞后,新建4座圆管涵;6座盖板涵;2座箱涵;路面修复合计约8000㎡。主要建设内容:涵洞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
(三)项目总投资:约727.31万元(以政府相关批复为准)。
四、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书编制)等工作;
五、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六、招标控制价:41.69万元。
七、结算方式:参选单位进行下浮率、折扣率及报价金额报价,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结算方式:①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预算批复的勘察测量费、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下浮xx%的金额;②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下浮xx%后的金额;③结算价:①与②两者间金额最小的为结算价)。
八、资格审查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具备工程勘察测量、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预算书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道路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所缴纳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加盖公章);
(五)未满足以上资格审查4项要求的均按废标处理。
九、报名事项:
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单位可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资料加盖公章并胶装,密封报送)。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须体现下浮率及报价金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报名要求所涉及到的资料;
(四)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若有)。
十、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及比选时间:
(一)参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9月5日下午14时30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盖章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参选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资料递交地址: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21号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工 电话:18876156671
十一、比选办法
(一)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参选人报名不足3家的,则重新发布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将于比选工作完成后进行公示,中选结果将于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人,未中选人则不另行通知;
(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1)。
特此公告
附件:1.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附件1: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1、资格审查
注:(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2、评分权重
(1)价格指标(30分)
(2)项目团队(20分)
(3)经营业绩(20分)
(4)服务方案(30分)
3、评分细则
附件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XXX(勘察设计)
工 程 地 点:海口市琼山区
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XXX
勘察证书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XXX
发 包 人: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人:XXX
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人: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人:XXX
1.委托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XXX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2.本合同暂定价为:¥XXX 含税价(大写)XXX。根据成交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勘察部分为:¥XXX(大写)XXX ,设计部分为:¥XXX(大写)XXX ,预算编制费为¥XXX(大写)XXX 。
3.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勘察(含测量)工作部分
委托人(甲方):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人(乙方):XXX
工程项目名称:XXX(勘察设计)
工程项目地址:海口市琼山区
一、委托人委托勘察(含测量,下同)人工作范围:
1、勘察及测量范围:XXX。
二、服务期限
成果资料提交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历天内。勘察人完成项目任务范围内的前期调查及勘察工作,提交相应资料成果及完成所有的交接工作为止(具体以委托人通知现场交桩日期为准)。
三、勘察人接受任务后,自备测量、钻探仪器,自备交通工具,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四、勘察人对所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
勘察人应按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勘察,并按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勘察人提交的成果必须能反映实际的地形情况,并符合设计要求,如果勘察人不能按时提交勘察成果,或者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委托人发现现场地形情况与勘察成果有较大出入,勘察人必须及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补勘完善,并承担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责任,累计赔偿金额达到勘察费的100%时,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保留进一步追究勘察人责任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委托人应对勘察人已进行的经甲方认可的实际工作量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合同暂定价:
5.1本工程勘察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XXX(大写) XXX,合同价格为含税价。
5.2预付款
5.2.1委托人向勘察人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暂定价的20%作为预付款。
5.2.2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即作为第一笔进度款。
5.3 进度款支付
5.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勘察人提交合格有效勘察测量成果资料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且资金落实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发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勘察人至合同暂定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待政府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发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勘察人至结算价的80%。累计支付至结算价的80%,则暂停拨付勘察费,项目财务决算批复后一次性付清勘察费尾款。按多退少补原则执行。委托人申请支付每一笔款项前,勘察人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延期申请付款。
5.3.2勘察人已知晓委托人是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单位,委托人是政府授权的代理人身份,对本合同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投资的情况及其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做好了充分了解,因政府原因致使项目资金未能落实而导致工程款不能如期支付时,勘察人同意不追究委托人任何责任。
5.3.3委托人申请支付款项时,因相关主管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造成支付拖延不计取任何利息或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而支付任何违约金。
5.4 合同价款结算
根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预)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8%×(1-投标下浮率)后的金额和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预)算批复的勘察测量费×(1-投标下浮率)的金额两者间的最小金额为结算价。
5.4.1勘察费收款账户:
开户行:XXX
户名:XXX
账号:XXX
六、委托人、勘察人责任
6.1 委托人责任
6.1.1 委托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6.1.2委托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
6.1.3工程勘察前,若约定由委托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6.1.4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委托人同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委托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6.1.5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工期予以顺延;委托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委托人应支付加班费;
6.1.6委托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委托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6.1.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委托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6.2 勘察人责任
6.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委托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如果勘察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修改后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仍然不合格,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勘察人,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委托人实际损失的全部金额;
6.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委托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6.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委托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经委托人同意后,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6.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委托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勘察人承担勘察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勘察中所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勘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6 勘察人所提交的勘察成果必须满足《市政工程勘察规范(TJ56-94)》及国家和当地规范等相关要求,勘察报告载明的地貌特征、地貌单位、地质构造、场地的地震效应、各岩层的物理力学指标等基础地质资料必须准确无误。软土层、弹簧土、松填土等不良地质现象必须充分揭示,并论证其对基础稳定的影响,提出相关参数和处理意见。地下水需查明地下水位、水位类型、地表水来源及排水条件,论证其对基础稳定的影响等;
6.2.7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由勘察人设法探明情况,所需费用由勘察人自理;
6.2.8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所需费用由勘察人自行解决;
6.2.9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七、违约责任
7.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如成果资料已实际造成损失的,勘察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2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委托人应对勘察人已进行的经甲方认可的实际工作量予以补偿,补偿金额报政府批准后,按政府批准的金额予以补偿。
7.3 委托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0.3‰逾期违约金。
7.4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的5‰。逾期超过十五日,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委托人无需向勘察人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勘察人应当予以返还,此外勘察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5 未经委托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勘察人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勘察人应全额返还,勘察人还需赔偿委托人勘察费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委托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人肆份、勘察人 贰份,设计人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委托人与勘察人协调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钻孔加深部分须经委托人核定,加深部分增加费用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取费标准五折计算。如勘察工作内容超出勘察任务书范围且未经委托人同意,发生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12.2勘察人应配合委托人定时或不定时对勘察现场工作内容进行抽查,钻探成果须经委托人项目管理部门、总工办确认后方可办理结算和付款手续。
12.3委托人支付款项时,因相关主管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造成支付拖延不计取任何利息或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而支付任何违约金。
12.4为加强对勘察过程管理,根据项目情况,签订合同时附附件一《建设工程工程勘察廉政责任书》等作为合同附件,以便于项目的设计管理。
附件一
勘察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勘察过程的控制,提高勘察质量,实现建设单位建设意图,提出以下考核办法。
附注:
1、勘察考核评分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小于75分为不合格,大于或等于75分为合格。
2、勘察任务完成后,委托人负责对勘察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向勘察单位进行反馈,考核评分将与勘察费用挂钩。单个项目加权平均得分不合格的对勘察费进行下浮20%处理,并将在建设单位供方名册中列为黑名单,以后2年内不允许参加本单位项目勘察投标和直接委托。
附件二
建设工程工程勘察廉政责任书
委托人(甲方):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人(乙方):XXX
工程项目名称:XXX(勘察设计)
工程项目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勘察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勘察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的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勘察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勘察工程法规,认真履行勘察工程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三)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合同附件与工程勘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同合同份数第二部分 设计工作部分
委托人(甲方):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乙方):XXX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XXX工程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委托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委托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协议
3.2 合同书
3.3中标函(文件)
3.4 委托人要求及委托书
3.5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建设规模:XXXX。
4.2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4.3设计范围:
4.3.1初步设计及概算;
4.3.2施工图设计。
第五条 委托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备注:(1)以上所提供图纸份数是最终经批准后的成果图纸,若因特殊需要,增加份数5份以内,不另行收费。以上所提供成果均同时提交电子件成果,图纸电子件为dwg格式,初步设计概算为广联达软件版,中间过程报送审查审批的图纸根据评审要求由设计人负责提供,鸟瞰图、效果图由设计人制作并负责提供展板。(2)概算编制要求: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配合概算审查审批过程的核对工作;设计人概算编制工作无法满足委托人要求时,委托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单位编制概算并配合概算审查审批过程的核对工作,或委托人另行委托(费用从设计费中扣除)。
第七条 合同暂定价
7.1预付款
7.1.1预付款的比例
预付款的比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暂定价的20%。
7.1.2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设计人合同暂定价20%的预付款。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文件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设计人合同暂定价20%;
8.2设计人提交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设计人合同暂定价20%;
8.3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向设计人支付至结算价的80%。[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
8.4待政府部门审批财务决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向设计人付清余款。按多退少补原则执行。
8.5发包人申请支付每一笔款项前,设计人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申请付款。
8.6设计人已知晓发包人是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单位,发包人是政府授权的代理人身份,对本合同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投资的情况及其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做好了充分了解,因政府原因致使项目资金未能落实而导致工程款不能如期支付时,设计人同意不追究发包人任何责任,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义务,不得以此拖延设计期限。
8.7发包人申请支付款项时,因相关主管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造成支付拖延不计取任何利息或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而支付任何违约金。
8.8合同价款结算价
以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概(预)算批复工程费用为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设计费×(1-投标下浮率)后的金额和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预)算批复的设计费×(1-投标下浮率)的金额两者间金额最小的为结算价。
8.9设计费部分收款账户:
开户行:XXX
户名:XXX
账号:XXX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委托人责任
9.1.1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限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 委托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委托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经甲方认可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预付款可抵作设计费。
9.1.4委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费用。委托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委托人有权等到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的费用。
9.1.5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经委托人确认。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规范规定的合理年限 。
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重大过错造成工程设计质量事故,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委托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4 设计人应对设计成果的准确性负责。因设计错漏等原因引起的变更,造成造价增加的,设计人应当赔偿由此增加的造价及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逾期交付达30日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设计人应当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因设计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根据造成损失程度要求设计人支付补偿金或按设计总价款双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9.2.7设计人交付本合同项下设计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配合委托人做好设计汇报、解释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委托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9.2.8设计人应将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CAD电子版文件随设计图纸同时提交,提供的电子文件须满足委托人要求。
9.2.9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
9.2.10设计人应充分认识到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有义务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各种合理合法的迎接政府检查、项目审批所需相关资料。
9.2.11设计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设计人员,确保满足设计工作要求,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担保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未经委托人同意,设计人不能更换设计人员,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项目负责人不能继续胜任工作或因项目负责人离职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可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其他原因设计人提出更换,经委托人同意更换的,更换人员资格不能低于被更换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人有权每次罚款5万元,更换其它人员的委托人有权每次罚款10000元。
9.2.12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必须按时到施工现场解决设计问题,必须按时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会、工地例会等与设计有关的工地会议。设计人员不能按要求到施工现场的,每人每次罚款5000~10000元。累计达到3次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尚未支付的设计费委托人不再支付,设计人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委托人有权将此严重违约行为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承包方同意接受处罚。
9.2.13 未经委托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设计人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设计人应全额返还,设计人还需赔偿委托人设计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委托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作为常驻施工现场代表以便及时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12.3初步设计等评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由设计人支付,除本合同设计总价款外,委托人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2.4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委托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12.5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设计人对影响设计变更或投资变动的因素设计方应全面考虑,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沟通,因设计考虑不周而影响造价、工期、质量等问题,属乙方失职的严重违约行为,由此造成工程变更导致设计费用增加的,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设计费。由此造成项目管理、进度、投资、质量及信誉等方面严重影响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的权利,乙方除承担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外,并处合同价款的10~50%罚款。
12.11合同终止或解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终止或解除合同;本工程属政府投资项目,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决策项目停止实施、取消、缓建、项目业主变更等导致委托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按甲方接收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合同费用。
12.12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人肆份、勘察人 贰份,设计人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签署页)
附件一
设计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设计过程的控制,提高设计质量,实现建设单位建设意图,提出以下考核办法。
附注:
1、设计考核评分采用100分制,加权平均得分小于75分为不合格,大于或等于75分为合格。
2、设计完成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单位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向设计单位进行反馈,考核评分将与设计费用挂钩。单个项目加权平均得分不合格的对设计费进行下浮20%处理,并将在建设单位供方名册中列为黑名单,以后2年内不允许参加本单位项目设计投标和直接委托。
附件二
工程设计廉政责任书
委托人(甲方):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乙方):XXX
工程项目名称:XXX(勘察设计)
工程项目地址:海口市琼山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的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设计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勘察法规,认真履行设计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三)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二、建设单位: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琼山区红旗镇、三门坡镇、大坡镇、甲子镇、凤翔街道,总共有15处的农村道路涵洞和路面修复养护,其中12处为涵洞修复,3处为破损路面修复。本项目拆除现状破损涵洞后,新建4座圆管涵;6座盖板涵;2座箱涵;路面修复合计约8000㎡。主要建设内容:涵洞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
(三)项目总投资:约727.31万元(以政府相关批复为准)。
四、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书编制)等工作;
五、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六、招标控制价:41.69万元。
七、结算方式:参选单位进行下浮率、折扣率及报价金额报价,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结算方式:①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预算批复的勘察测量费、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下浮xx%的金额;②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下浮xx%后的金额;③结算价:①与②两者间金额最小的为结算价)。
八、资格审查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具备工程勘察测量、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预算书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道路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所缴纳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加盖公章);
(五)未满足以上资格审查4项要求的均按废标处理。
九、报名事项:
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单位可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资料加盖公章并胶装,密封报送)。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须体现下浮率及报价金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报名要求所涉及到的资料;
(四)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若有)。
十、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及比选时间:
(一)参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9月5日下午14时30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盖章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参选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资料递交地址: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21号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工 电话:18876156671
十一、比选办法
(一)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参选人报名不足3家的,则重新发布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将于比选工作完成后进行公示,中选结果将于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人,未中选人则不另行通知;
(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1)。
特此公告
附件:1.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附件1: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1、资格审查
序号 | 资格审查评议内容 | 参选单位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 |
2 |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
3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 |
4 | 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工程勘察测量、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预算书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道路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所缴纳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加盖公章) | |
结 论 |
注:(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2、评分权重
(1)价格指标(30分)
(2)项目团队(20分)
(3)经营业绩(20分)
(4)服务方案(30分)
3、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分值 |
1 | 价格指标 | 所有参选单位报价的平均值为基数、报价接近平均值的得30分,依照报价与平均值的绝对值排位名次从总分值当中每排位靠后一名得分递减3分 | 30 |
2 | 项目团队 | 1.项目负责人(满分10) 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2.其他人员配备:(满分10) ①配备勘察和造价专业技术负责人,其中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人得5分,本项满分 10分。 证明材料: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及本单位所缴纳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0 |
3 | 经营业绩 | 参选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揽公路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在建或已完),每个5分,满分20分。 证明材料:参选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20 |
4 | 服务方案 | 根据服务的各阶段,如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时限保障措施、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工作制度、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廉洁从业措施、保密从业措施等描述,流程合法,过程清晰。 设计方案25分:1.对本项目现状分析内容是否全面、分析表达是否到位。评委进行综合对比评价,方案全面、详细可行的计11-15分;方案简单、一般的计6-10分;方案欠缺不完整的计1-5分,未提供不得分。 2.对本项目的设计思路、内容深度等问题进行分析是否合理。评委进行综合对比评价,方案全面、详细可行的计7-10分;方案简单、一般的计4-6分;方案欠缺不完整的计1-3分,未提供不得分。 勘察方案5分:1.对本项目勘察、测量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方案全面、详细可行的计4-5分;方案简单、一般的计2-3分;方案欠缺不完整的计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0 |
合计 | 100 |
附件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XXX(勘察设计)
工 程 地 点:海口市琼山区
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XXX
勘察证书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XXX
发 包 人: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人:XXX
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人: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人:XXX
1.委托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XXX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2.本合同暂定价为:¥XXX 含税价(大写)XXX。根据成交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勘察部分为:¥XXX(大写)XXX ,设计部分为:¥XXX(大写)XXX ,预算编制费为¥XXX(大写)XXX 。
3.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勘察(含测量)工作部分
委托人(甲方):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人(乙方):XXX
工程项目名称:XXX(勘察设计)
工程项目地址:海口市琼山区
一、委托人委托勘察(含测量,下同)人工作范围:
1、勘察及测量范围:XXX。
二、服务期限
成果资料提交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历天内。勘察人完成项目任务范围内的前期调查及勘察工作,提交相应资料成果及完成所有的交接工作为止(具体以委托人通知现场交桩日期为准)。
三、勘察人接受任务后,自备测量、钻探仪器,自备交通工具,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四、勘察人对所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
勘察人应按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勘察,并按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勘察人提交的成果必须能反映实际的地形情况,并符合设计要求,如果勘察人不能按时提交勘察成果,或者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委托人发现现场地形情况与勘察成果有较大出入,勘察人必须及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补勘完善,并承担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责任,累计赔偿金额达到勘察费的100%时,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保留进一步追究勘察人责任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委托人应对勘察人已进行的经甲方认可的实际工作量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合同暂定价:
5.1本工程勘察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XXX(大写) XXX,合同价格为含税价。
5.2预付款
5.2.1委托人向勘察人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暂定价的20%作为预付款。
5.2.2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即作为第一笔进度款。
5.3 进度款支付
5.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勘察人提交合格有效勘察测量成果资料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且资金落实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发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勘察人至合同暂定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待政府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发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勘察人至结算价的80%。累计支付至结算价的80%,则暂停拨付勘察费,项目财务决算批复后一次性付清勘察费尾款。按多退少补原则执行。委托人申请支付每一笔款项前,勘察人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延期申请付款。
5.3.2勘察人已知晓委托人是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单位,委托人是政府授权的代理人身份,对本合同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投资的情况及其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做好了充分了解,因政府原因致使项目资金未能落实而导致工程款不能如期支付时,勘察人同意不追究委托人任何责任。
5.3.3委托人申请支付款项时,因相关主管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造成支付拖延不计取任何利息或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而支付任何违约金。
5.4 合同价款结算
根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预)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8%×(1-投标下浮率)后的金额和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预)算批复的勘察测量费×(1-投标下浮率)的金额两者间的最小金额为结算价。
5.4.1勘察费收款账户:
开户行:XXX
户名:XXX
账号:XXX
六、委托人、勘察人责任
6.1 委托人责任
6.1.1 委托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6.1.2委托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
6.1.3工程勘察前,若约定由委托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6.1.4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委托人同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委托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6.1.5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工期予以顺延;委托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委托人应支付加班费;
6.1.6委托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委托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6.1.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委托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6.2 勘察人责任
6.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委托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如果勘察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修改后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仍然不合格,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勘察人,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委托人实际损失的全部金额;
6.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委托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6.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委托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经委托人同意后,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6.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委托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勘察人承担勘察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勘察中所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勘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6 勘察人所提交的勘察成果必须满足《市政工程勘察规范(TJ56-94)》及国家和当地规范等相关要求,勘察报告载明的地貌特征、地貌单位、地质构造、场地的地震效应、各岩层的物理力学指标等基础地质资料必须准确无误。软土层、弹簧土、松填土等不良地质现象必须充分揭示,并论证其对基础稳定的影响,提出相关参数和处理意见。地下水需查明地下水位、水位类型、地表水来源及排水条件,论证其对基础稳定的影响等;
6.2.7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由勘察人设法探明情况,所需费用由勘察人自理;
6.2.8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所需费用由勘察人自行解决;
6.2.9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七、违约责任
7.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如成果资料已实际造成损失的,勘察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2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委托人应对勘察人已进行的经甲方认可的实际工作量予以补偿,补偿金额报政府批准后,按政府批准的金额予以补偿。
7.3 委托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0.3‰逾期违约金。
7.4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的5‰。逾期超过十五日,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委托人无需向勘察人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勘察人应当予以返还,此外勘察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5 未经委托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勘察人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勘察人应全额返还,勘察人还需赔偿委托人勘察费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委托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人肆份、勘察人 贰份,设计人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委托人与勘察人协调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钻孔加深部分须经委托人核定,加深部分增加费用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取费标准五折计算。如勘察工作内容超出勘察任务书范围且未经委托人同意,发生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12.2勘察人应配合委托人定时或不定时对勘察现场工作内容进行抽查,钻探成果须经委托人项目管理部门、总工办确认后方可办理结算和付款手续。
12.3委托人支付款项时,因相关主管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造成支付拖延不计取任何利息或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而支付任何违约金。
12.4为加强对勘察过程管理,根据项目情况,签订合同时附附件一《建设工程工程勘察廉政责任书》等作为合同附件,以便于项目的设计管理。
附件一
勘察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勘察过程的控制,提高勘察质量,实现建设单位建设意图,提出以下考核办法。
序号 | 项目 | 权 重 | 指 标 | 考评标准 |
一 | 勘察人员配备情况 | 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及时配备勘察人员 | 符合要求记满分,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更换扣5分,专业勘察人员每更换1人扣2分。 |
二 | 勘察质量 | 50分 | 按勘察任务书委托范围勘察 | 每漏1项扣5分。 |
勘察成果满足建设单位建设意图 | 好(不扣分)、一般(扣10分)、差(扣20分) | |||
阶段性成果报审报批反复 | 从第二次起,每次扣10分 | |||
三 | 勘察进度 | 20分 | 按合同要求 | 因勘察方原因每延1天扣2分,并按合同约定予以罚款。 |
四 | 安全文明生产及精神文明建设 | 10分 | 生产现场未按规定设立公告牌或标识牌;废料没有集中回收处理或随地弃置;对已完场地或驻地未进行清理恢复;发生安全事故;存在扰民、打架、骂街、赌博、酗酒和偷盗等违法违纪以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 生产现场未按规定设立公告牌或标识牌;废料没有集中回收处理或随地弃置;对已完场地或驻地未进行清理恢复;每项扣3分。 发生安全事故;存在扰民、打架、骂街、赌博、酗酒和偷盗等违法违纪以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每项扣10分。 |
五 | 服务态度 | 10分 | 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主动沟通,对勘察积极提合理化建议。 | 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每次扣2分; 建设单位多次催促仍未执行的,从第二次起,每次扣5分。 |
附注:
1、勘察考核评分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小于75分为不合格,大于或等于75分为合格。
2、勘察任务完成后,委托人负责对勘察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向勘察单位进行反馈,考核评分将与勘察费用挂钩。单个项目加权平均得分不合格的对勘察费进行下浮20%处理,并将在建设单位供方名册中列为黑名单,以后2年内不允许参加本单位项目勘察投标和直接委托。
附件二
建设工程工程勘察廉政责任书
委托人(甲方):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人(乙方):XXX
工程项目名称:XXX(勘察设计)
工程项目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勘察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勘察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的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勘察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勘察工程法规,认真履行勘察工程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三)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合同附件与工程勘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同合同份数第二部分 设计工作部分
委托人(甲方):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乙方):XXX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XXX工程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委托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委托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协议
3.2 合同书
3.3中标函(文件)
3.4 委托人要求及委托书
3.5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建设规模:XXXX。
4.2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4.3设计范围:
4.3.1初步设计及概算;
4.3.2施工图设计。
项目名称 | 建设 规模 | 设计阶段及内容 | 估算总投资 (万元) | ||
方案设计及估算 | 初步设计及概算 | 施工图及预算 | |||
XXX | XXX | XXX |
第五条 委托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 | 资料文件名称 | 份 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设计任务书 | 1 | 签订合同后5天内 | |
2 | 测量图 | 1 | 签订合同后5天内 | |
3 | 现状地形图 | 1 | 签订合同后5天内 | |
4 | 勘察地质报告 | 1 | 签订合同后5天内 |
第六条 设计人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 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初步设计图及概算 | 8 | XX日历天 | |
2 | 施工图设计图册及预算 | 8 | XX日历天 | 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提交,其中4份折叠成A4纸大小 |
3 | 施工图电子文件 | 1 | XX日历天 | 方案及施工图通过后3天内 |
备注:(1)以上所提供图纸份数是最终经批准后的成果图纸,若因特殊需要,增加份数5份以内,不另行收费。以上所提供成果均同时提交电子件成果,图纸电子件为dwg格式,初步设计概算为广联达软件版,中间过程报送审查审批的图纸根据评审要求由设计人负责提供,鸟瞰图、效果图由设计人制作并负责提供展板。(2)概算编制要求: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配合概算审查审批过程的核对工作;设计人概算编制工作无法满足委托人要求时,委托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单位编制概算并配合概算审查审批过程的核对工作,或委托人另行委托(费用从设计费中扣除)。
第七条 合同暂定价
7.1预付款
7.1.1预付款的比例
预付款的比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暂定价的20%。
7.1.2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设计人合同暂定价20%的预付款。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文件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设计人合同暂定价20%;
8.2设计人提交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支付设计人合同暂定价20%;
8.3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向设计人支付至结算价的80%。[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
8.4待政府部门审批财务决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付款申请,申请向设计人付清余款。按多退少补原则执行。
8.5发包人申请支付每一笔款项前,设计人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申请付款。
8.6设计人已知晓发包人是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单位,发包人是政府授权的代理人身份,对本合同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投资的情况及其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做好了充分了解,因政府原因致使项目资金未能落实而导致工程款不能如期支付时,设计人同意不追究发包人任何责任,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义务,不得以此拖延设计期限。
8.7发包人申请支付款项时,因相关主管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造成支付拖延不计取任何利息或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而支付任何违约金。
8.8合同价款结算价
以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概(预)算批复工程费用为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算设计费×(1-投标下浮率)后的金额和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预)算批复的设计费×(1-投标下浮率)的金额两者间金额最小的为结算价。
8.9设计费部分收款账户:
开户行:XXX
户名:XXX
账号:XXX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委托人责任
9.1.1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限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 委托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委托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经甲方认可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预付款可抵作设计费。
9.1.4委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费用。委托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委托人有权等到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的费用。
9.1.5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经委托人确认。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规范规定的合理年限 。
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重大过错造成工程设计质量事故,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委托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4 设计人应对设计成果的准确性负责。因设计错漏等原因引起的变更,造成造价增加的,设计人应当赔偿由此增加的造价及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逾期交付达30日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设计人应当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因设计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根据造成损失程度要求设计人支付补偿金或按设计总价款双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9.2.7设计人交付本合同项下设计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配合委托人做好设计汇报、解释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委托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9.2.8设计人应将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CAD电子版文件随设计图纸同时提交,提供的电子文件须满足委托人要求。
9.2.9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
9.2.10设计人应充分认识到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有义务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各种合理合法的迎接政府检查、项目审批所需相关资料。
9.2.11设计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设计人员,确保满足设计工作要求,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担保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未经委托人同意,设计人不能更换设计人员,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项目负责人不能继续胜任工作或因项目负责人离职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可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其他原因设计人提出更换,经委托人同意更换的,更换人员资格不能低于被更换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人有权每次罚款5万元,更换其它人员的委托人有权每次罚款10000元。
9.2.12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必须按时到施工现场解决设计问题,必须按时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会、工地例会等与设计有关的工地会议。设计人员不能按要求到施工现场的,每人每次罚款5000~10000元。累计达到3次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尚未支付的设计费委托人不再支付,设计人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委托人有权将此严重违约行为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承包方同意接受处罚。
9.2.13 未经委托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设计人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设计人应全额返还,设计人还需赔偿委托人设计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委托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作为常驻施工现场代表以便及时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12.3初步设计等评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由设计人支付,除本合同设计总价款外,委托人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2.4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委托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12.5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设计人对影响设计变更或投资变动的因素设计方应全面考虑,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沟通,因设计考虑不周而影响造价、工期、质量等问题,属乙方失职的严重违约行为,由此造成工程变更导致设计费用增加的,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设计费。由此造成项目管理、进度、投资、质量及信誉等方面严重影响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的权利,乙方除承担赔偿损失及法律责任外,并处合同价款的10~50%罚款。
12.11合同终止或解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终止或解除合同;本工程属政府投资项目,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决策项目停止实施、取消、缓建、项目业主变更等导致委托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按甲方接收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合同费用。
12.12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人肆份、勘察人 贰份,设计人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签署页)
委托人名称(盖章): | 设计人名称(盖章): |
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XXX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 |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海街道办琼州大道21号 | 住所:XXX |
邮政编码:571100 | 邮政编码: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XXX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XXX |
附件一
设计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设计过程的控制,提高设计质量,实现建设单位建设意图,提出以下考核办法。
序号 | 项目 | 权重 | 指 标 | 考评标准 |
一 |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 10分 | 根据设计大纲及方案及时配备设计人员 | 符合要求记满分,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更换扣5分,专业设计人员每更换1人扣2分。 |
二 | 设计质量 | 45分 | 达到建设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 每漏1项扣2分。 |
按设计任务书委托范围设计 | 每漏1项扣5分。 | |||
设计成果满足建设单位建设意图 | 好(不扣分)、一般(扣5分)、差(扣10分) | |||
阶段性成果报审报批反复 | 从第二次起,每次扣10分 | |||
三 | 设计进度 | 15分 | 按合同要求 | 因设计方原因每延1天扣2分,并按合同约定予以罚款。 |
四 | 服务态度 | 30分 | 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主动沟通,对设计积极提合理化建议。 | 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每次扣2分; 建设单位多次催促仍未执行的,从第二次起,每次扣5分。 |
附注:
1、设计考核评分采用100分制,加权平均得分小于75分为不合格,大于或等于75分为合格。
2、设计完成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单位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向设计单位进行反馈,考核评分将与设计费用挂钩。单个项目加权平均得分不合格的对设计费进行下浮20%处理,并将在建设单位供方名册中列为黑名单,以后2年内不允许参加本单位项目设计投标和直接委托。
附件二
工程设计廉政责任书
委托人(甲方):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乙方):XXX
工程项目名称:XXX(勘察设计)
工程项目地址:海口市琼山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的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设计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勘察法规,认真履行设计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三)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委托人(甲方):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勘察人(乙方):XXX |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海街道办琼州大道21号 | 地 址:XXX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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