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富蕴县局、青河县局卷烟配送中转业务外包项目(两年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tjy-a20231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姚兴华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泰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秀芳0906-2128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富蕴县局、青河县局卷烟配送中转业务外包项目(两年期)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TJY-A2023157
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富蕴县局、青河县局卷烟配送中转业务外包项目(两年期)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7.4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1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需聘请一家单位为我单位:开展富蕴县、青河县卷烟中转配送业务,外包公司根据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业务需要,将分拣完毕的卷烟依据每周实际配送需求配送至富蕴县烟草专卖局(地址:富蕴县文化东路67号)和青河县烟草专卖局(地址:青河县青河镇光明南路)。按照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目前配送线路,计划中转配送每周1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送次数)。外包公司承担卷烟监装监卸、卷烟交接、货物安全、货物损坏赔偿等工作。为保证卷烟配送业务的正常运转,外包公司需提供10吨箱式货车1辆(备用车2辆:5吨箱式货车、8吨箱式货车各1辆,销售旺季时备用车需同时进行中转配送),用于双方合作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同时外包公司成立项目组,负责整个项目推进及业务支撑,含项目合作前的对接、跟班作业,运营管理及整个运输环节,项目运作方案的制定、对账,按月提供运输发票,费用结算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采购年度前一年或前两年);2023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税收证明:1)2022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2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2022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车辆需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运营许可证。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9、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10、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11、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12、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在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2、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均需加盖公章)。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工本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新疆天泰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行解放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902012016 账号:3008120319200026767 联系电话: 0906-2128777),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表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
地址:阿勒泰市迎宾路76号烟草局1栋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
联系方式:姚兴华 0906-7602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泰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李秀芳 15009064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芳
电 话: 0906-2128777
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富蕴县局、青河县局卷烟配送中转业务外包项目(两年期)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TJY-A2023157
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富蕴县局、青河县局卷烟配送中转业务外包项目(两年期)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7.4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1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需聘请一家单位为我单位:开展富蕴县、青河县卷烟中转配送业务,外包公司根据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业务需要,将分拣完毕的卷烟依据每周实际配送需求配送至富蕴县烟草专卖局(地址:富蕴县文化东路67号)和青河县烟草专卖局(地址:青河县青河镇光明南路)。按照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目前配送线路,计划中转配送每周1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送次数)。外包公司承担卷烟监装监卸、卷烟交接、货物安全、货物损坏赔偿等工作。为保证卷烟配送业务的正常运转,外包公司需提供10吨箱式货车1辆(备用车2辆:5吨箱式货车、8吨箱式货车各1辆,销售旺季时备用车需同时进行中转配送),用于双方合作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同时外包公司成立项目组,负责整个项目推进及业务支撑,含项目合作前的对接、跟班作业,运营管理及整个运输环节,项目运作方案的制定、对账,按月提供运输发票,费用结算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采购年度前一年或前两年);2023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税收证明:1)2022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2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2022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车辆需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运营许可证。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9、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10、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11、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12、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在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2、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均需加盖公章)。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工本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新疆天泰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行解放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902012016 账号:3008120319200026767 联系电话: 0906-2128777),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表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注册地址 | | |
电话 | | |
开户行 | | |
账号 | | |
要求开具发票的形式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移动电话 | | |
固定电话 | | |
传真 | | |
邮寄地址 | | |
电子邮箱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
地址:阿勒泰市迎宾路76号烟草局1栋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
联系方式:姚兴华 0906-7602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泰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李秀芳 15009064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芳
电 话: 0906-212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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