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建阳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24998.7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平市建阳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E3507030701100487001
地区:
建阳区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8-01 10:52:56
业主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030701100487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8-01 09:20:37
项目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建阳区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投资概算24998.71万元,新建一所三级妇幼保健院,总建筑面积约 36216.56平方米,设置住院床位 300 张,设有围产保健中心、儿童保健中心、妇女保健中心、妇女儿童救治中心、应急储备中心、发热门诊(诊室)、地下停车库等
项目联系人姓名:
邓贵明
联系方式:
13850957706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030701100487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8-01 10:52:56
招标项目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建阳区
招标人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人代码:
12350784490142158Y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28MA31MN8W9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南平市建阳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范围如下:①设计范围: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范围主体工程的建筑、结构、桩基、地下室、基坑支护及降水、装饰装修、暖通、人防、门窗、抗震支吊架、热水工程、有限广播电视、专业实验室、给排水、强电、消防、弱电、智能化、三网通、高低压配电、水泵房生活给水、空调通风、电梯、充电桩、夜景照明、节能、环保、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标识标牌系统、厨房设备、医疗工艺、医疗气体系统、污水处理、净化、放射防护等工程,以及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围墙、大门、水电管网、海绵城市(含雨水回收系统)、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无障碍、燃气、市政高压电缆敷设、场地前期土石方及边坡支护等室外总体配套工程)、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须应用BIM技术对不具备施工作业面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新建各栋楼的建筑、结构、桩基础、地下室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装饰装修、暖通、人防、门窗、抗震支吊架、热水工程、有限广播电视、专业实验室、给排水、强电、消防、弱电、智能化、水泵房生活给水、空调通风、电梯、医用专项配套工程(医疗气体系统(含液氧站、空压负压机房及管道系统)、净化工程、放射防护工程、埋地污物处理池)、公用配套设备设施(弱电智能化、标识标牌系统、夜景照明、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厨房设备、充电桩)、室外总体工程(广场、道路及停车场、场地绿化、围墙、主次入口大门、景观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室外水电管网、景观给排水及景观照明、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市政高压电缆敷设)、场地前期土石方及边坡支护等室外总体配套工程),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其他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不包括:三网通、高低压配电、天燃气)。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医疗专项的采购、安装、施工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本项目鼓励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主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中;鼓励开展 BIM 技术 和BIM管理在设计过程中的深度运用,达到 LOD2.5 模型精度;根据项目特点策划并实施 BIM 应用场景,持续将 BIM 模型数据向施工图设计阶段传递延伸。在设计的专业协同和交付过程中积极应用 BIM 正向技术和BIM管理,提升专业间提资效率、达到设计阶段成果可视化、工程量把控,提前解决图模对应性问题,减少图纸错漏碰缺,保障项目设计合理性和工期目标的圆满实现,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中。 ⑤以上发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
标段1:
南平市建阳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E3507030701100487001001
标段(包)分类:
设计施工一体化
标段(包)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20038.5811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8-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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