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市司法局
项目概况:
“重庆市司法局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CQS22C01286 采购执行编号:1708-BC2200461253AF
项目名称:重庆市司法局宣传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最高限价: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市司法局宣传服务采购 | 780,000.00元 | 1 | 项 | 包括宣传策划,微信公众号内容运维,杂志采编审校、设计印刷等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0月19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2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司法局
采购经办人:李理 罗毅娟
采购人电话:023-67086088 023-6708627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彭晓玲 吴荐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1809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玲 吴荐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118096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司法局宣传服务采购 | 78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重庆市司法局宣传服务采购 | 1项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15%) | 15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19%) | 10 | 供应商提供实施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有关于重庆司法行政工作总体特征描述、策划推广方案具体措施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描述准确合理,内容全面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得10分;方案内容描述较准确合理,内容较全面较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得8分;方案内容描述一般准确合理,内容一般全面一般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得6分;方案描述不准确不合理,内容全面无可行性可操作性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19%) | 9 | 供应商提供实施本项目的质量提升和审校把关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有内容质量提升与审校把关具体措施,且措施能够确保实际效果,根据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描述准确合理,内容全面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得9分;方案内容描述较准确合理,内容较全面较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得7分;方案内容描述一般准确合理,内容一般全面一般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得5分;方案描述不准确不合理,内容全面无可行性可操作性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66%) | 16 | 1.采编团队(备注:同一人员只能进行一项内容加分,不累计重复加分)。1.1供应商提供的采编团队有法律、新闻、设计(含视频制作)专业人才的,每有一个相关专业人才得3分,本项目最高得12分。1.2供应商提供的采编团队人员在中央新闻单位(详见注①)有从业经历的,每提供一个符合从业经历的人员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1.供应商须提供采编团队人员名单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2. 1.1项提供人员学历专业证明复印件;1.2项提供人员中央级媒体任职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原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
3 | 商务部分(66%) | 12 | 2.供应商指定驻点采购人机关办公的工作人员中,有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提供一个人员证书得1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供应商提供驻点人员证书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66%) | 38 | 5.供应商业绩(一份业绩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5.1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党政机关微信公众号代运营的案例或党政机关杂志编印的案例、或党政机关大型宣传策划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业绩加5分,本项目最多得30分。5.2 供应商集体或供应商的员工个人荣获“中国新闻奖”奖项。每提供一个奖项得4分,最高得8分。 | 1. 5.1项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 5.2项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若个人获奖,需提供供应商为获奖人员缴纳的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履约保证金: | ||||||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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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序号 | 项目服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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