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省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监测系统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57.2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7.28万元
招标公司贵州省地震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51-84119179
中标公司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7.28万元
中标联系人梁晓东
公告正文
贵州省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重大基础设施
地震安全监测系统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92.6800
投标报价:857.28(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24年12月10日前进行项目验收及交付物提交。
项目负责人:梁晓东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A08141000000000261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87.5300
投标报价:844.346(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24年12月10日前进行项目验收及交付物提交。
项目负责人:吴有无
项目负责人资质: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黔高201400366
第三中候选人:中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78.1400
投标报价:860.108(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24年12月10日前进行项目验收及交付物提交。
项目负责人:孙圣
项目负责人资质: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A062319910100654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3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851-85297036)投诉。
招标人:贵州省地震局 联系电话:0851-8525075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51-84119179(转800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地震安全监测系统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92.6800
投标报价:857.28(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24年12月10日前进行项目验收及交付物提交。
项目负责人:梁晓东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A08141000000000261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87.5300
投标报价:844.346(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24年12月10日前进行项目验收及交付物提交。
项目负责人:吴有无
项目负责人资质: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黔高201400366
第三中候选人:中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78.1400
投标报价:860.108(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24年12月10日前进行项目验收及交付物提交。
项目负责人:孙圣
项目负责人资质: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A062319910100654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3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851-85297036)投诉。
招标人:贵州省地震局 联系电话:0851-8525075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51-84119179(转800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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