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24年城市 维护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础施工焊接处旧线打磨施工技术方案仪器检验设施维护备品迁移服务活性丙烯酸树脂一致性检查MMA双组分标线涂料太阳能警示标志双组份抗污路面标线涂料标志杆制安指路杆安装实验室施工图设计二甲苯冷膜质量控制验收报审面撒玻璃珠应急保障措施粉刷单柱标志杆立柱单双悬标志杆柱式轮廓标技术指标进行审查旁站监理双悬杆制安抽样检查粉刷双悬标志杆立柱粉刷交通隔离栏验收报告城市维护交通设施建设太阳能LED爆闪灯标志底板交通设施维护横梁槽钢标志牌卡具弹性组合标志高防滑型彩色防滑标线涂料粉刷单悬标志杆立柱常温标线标线甲基丙烯酸甲酯类双组分材料油漆半圆形反光警示柱版面铝合金板及加工社会化队伍服务外包装检查结构用无缝钢管太阳能铸铝道钉八棱柱式10m支臂粉刷人行道阻栏优质环保道路常温标线涂料抱杆支臂储能器件金属压缩吸能式防撞垫橡塑弹性防眩板太阳能板双组分稀释剂路面标线用玻璃珠检定道路隔离栏热轧带肋钢筋弯道导流标志调试热轧光圆钢筋粉刷匝道标志杆立柱凸视镜移动式道路交通隔离栏反光膜及加工审核竣工资料迁移护栏服务防滑骨料防眩目板预控咨询服务锥形路标贴太阳能主动发光警示柱面撒玻璃微珠常温漆稀释剂常温漆涂料下涂剂标志牌异形卡具制安太阳能电池板安装标志牌热熔胶带标识预混玻璃珠开箱检查施工图纸匝道导航灯进场安全等事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交通设施粉刷记录设计变更活动式隔离栏配置标线涂料施划涂料样板全部影像资料养护标线带施划方管立柱太阳能埋入式道钉常温标线施划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施工协调会议施工组织设计指路杆制安施工进度计划试验室可导向防撞垫监理方案八棱柱式6m支臂双组分涂料涂底漆高压水除线粉刷铸铁隔离栏底座冷涂型路面防滑涂料双组分抗污路面标线涂料指路杆基础单悬杆制安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监理旁站粉刷指路标志杆立柱铸铁底座竣工文件标志板弹性交通柱热熔涂料橡胶砂轮监督审核测量标志版面固定扎带管理擦除标志反光膜反光阻车柱半圆形警示柱热熔标线涂料检测高防滑型彩色标线涂料减速带综合标线无尘除线交通标志复核门式道路交通隔离栏单双悬杆基础八棱柱式7m支臂道路标线涂料设备机械第三方测试道路交通隔离栏片高强度反光轮廓标反光立面标识突起路标热熔胶带型标识反光警示桶铝合金版托全过程控制铸铁墩注意行人警示柱丁酯热镀锌方管高防滑型彩色防滑涂料监理服务试验报告构配件防眩板安装支架单柱杆制安保修
金额
29.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0-08544
预算金额29.4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光远024-2334455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夏伟024-228966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24年城市 维护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24年城市 维护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8544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24年城市 维护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428,391.00
最高限价(元):18,428,391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94,854.00
最高限价(元):294,85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组: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002包组: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9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剑街2号
联系方式:郭光远 024-23344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梦溪
电  话:024-22896636、228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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