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天心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6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201909100052
预算金额6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天心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20190910005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机华智(北京)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天心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190910005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天心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编制《长沙市天心区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包括天心区“十四五”规划发展思路、天心区“十四五”规划发展纲要、“十四五”规划发展建议、“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策划。 1 698000
 合计金额小写: 6980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玖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01 —— 2021-01-31

3.2 履行地点: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提交天心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文件(含文本、项目计划、图件、专栏)及电子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9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完成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8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提交天心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文本定稿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项目文本通过天心区区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提交项目成果正式文本并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阜成路支行(中机华智(北京)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3511018800012508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相关行业规定执行,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按时按质完成。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项目背景材料,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数据、相关产业及子行业、重点项目、代表性企业的资料或(和)数据,相关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当地城市概况资料、规划区相关资料、上位规划、专利规划、相关政府文件、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和图纸等。

2、按期接受乙方的成果文件,按合同支付相应报酬,并享有最终成果的使用权。

3、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相关调研。根据规划工作需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现场调研,并安排联络专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调研。

乙方:

1、成立规划编制项目组,收集天心区有关经济数据以及研究资料,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及规划工作,按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成果质量,按时提交成果。

2、分阶段向委托方汇报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积极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领导意见,完善规划内容。

3、配合甲方召开的阶段汇报会和评审验收会,做好规划的汇报,并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

4、履行合同所应缴纳的相应税收由乙方自行承担。

5、对甲方所提供的相关涉密资料文件和知识产权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研究成果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7.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反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当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2、甲方应按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规划费,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对规划成果不审批或本项目暂停,甲方均按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费用。

3、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成果,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经济研究院对长沙市天心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进行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研究服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文本编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 地址: 科技园富丰路4号17层17A06
法定代理人: 何海兵 法定代理人: 李文辉
委托代理人: 贺亚京 委托代理人: 代芬芬
电话: 18229703651 电话: 18911538636
传真: 0731-85899636 传真: 010-5266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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