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吴江儿童医院新生儿科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8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509-SZSD-C2024-0008
2、项目名称:吴江儿童医院新生儿科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最高限价:壹佰柒拾陆万元整(¥1760000.00)
各响应单位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标。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新生儿科改造工程;具体工程量清单明细另附(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5.2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和里程碑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明晰可行等。
5.6施工要求:
①按清单、图纸(如有)及现场实际组织施工。
②成交供应商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项目组人员配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要求磋商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实施人员不得少于2人,需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③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7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
5.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
5.9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三年,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 <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单位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响应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为响应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3.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3.3.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3.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售价:
2.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2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3.2登录报名: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
4.2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18261002950;
(2)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3)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四、 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
1、 响应文件 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 提交(上传)网址: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
本次磋商采购开标过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响应单位须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五、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开启 时间:2024年4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 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3、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3.1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388号3B 501室 邮编:215000
联系人:褚磊、陆萍、吴靓
联系电话:0512-65294961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3.3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4、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于2024年月日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采购单位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12-60905020。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5、苏州吴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7、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要求及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公园路176号
联系方式:钱学花/0512-60905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388号3B 501室
联系方式:褚磊、陆萍/0512-65294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磊、陆萍、吴靓
电话:0512-65294961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2024年2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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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生儿科改造 | 对原新生儿科进行改造。 | 200 | 2024-02 | 是 | 否 | |
2 | 中央空调新风机和风机盘管维保及中央空调水处理服务 | 医院中央空调新风机和风机盘管维保及中央空调水处理维修保养服务。 | 66 | 2024-02 | 是 | 否 | |
3 | 物业管理服务 | 医院区域内的保洁、协助运送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 400 | 2024-02 | 否 | 否 | |
4 | 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 委托第三方进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包括节能改造、能源管理分析、设备运维等。 | 6,000 | 2024-02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2024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