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晓丹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猛024-448908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13:56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猛
项目联系电话 024-44890827 
采购单位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晓丹024-43669213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猛024-4489082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9-19 至 2022-09-26
撰写单位: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000-448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修改为:不少于12个月;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修改为:不少于12个月。其他不变。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2日 10时1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在报名期间递交以下资料:(现场递交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注: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
3、以上原件需携带一式二份复印件(订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4、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99号
联系方式: 张晓丹024-43669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 高猛024-4489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猛
电 话: 024-448908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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