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曲靖市麒麟区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供货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jc2024-01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公司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璟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阮俊烨183881284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C2024-01
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供货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70
最高限价(万元):170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或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曲靖市麒麟区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供货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20 00:00至2024-05-27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璟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3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金利花园酒店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5-3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金利花园酒店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靖宁东路
联系方式:13987433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璟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南797号
联系方式:18388128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俊烨
电 话:18388128400
项目概况 曲靖市麒麟区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璟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31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C2024-01
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供货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70
最高限价(万元):170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或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曲靖市麒麟区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供货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20 00:00至2024-05-27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璟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3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金利花园酒店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5-3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金利花园酒店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靖宁东路
联系方式:13987433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璟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南797号
联系方式:18388128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俊烨
电 话:183881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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