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一线维护人员用餐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56.6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一线维护人员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
根据长城管委办发【2022】31号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容环境全域提升达标工作专项督查通报(第14期)文件及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对桥下空间整治行动的要求,为保证桥梁结构安全,现停止在东二环省高院桥下食堂燃气和电子灶做饭,并对桥下食堂和员工休息室进行拆除。为保障一线维护人员就餐问题,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
三、项目预算:566280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
四、采购内容:
为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一线维护人员提供中餐制作和配送服务。预计用餐人数143人左右,按15元/人/天,每月22天计算,餐费用330元/人/月,根据实际用餐人数按时结算。因每月一线维护人员存在增减情况,具体费用根据每月维护人数计算。服务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
二、相关标准:
详见本需求功能及要求、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人员要求
1、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采购人不作数量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但必须保证能满足采购人的供餐需求。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有健康证。
(二)食品要求
1、所有原材料(主副食、主料、辅料)确保无污染,保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同时保证新鲜品质;不得提供来历不明的食物或过期、霉变食物;
2、所有食物应分区分拣、清洗干净,并按规定的要求切配、放置、储存;
3、应确保食材的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储存和加工食品,并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和对食品进行留样备查。有专人对菜品留样管理,且需存放在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专用样品冷藏柜,有记录可查。
(三)供餐要求
1、用餐采取分餐制,菜式为家常口味菜。每餐至少保证1荤1素1汤;
2、保证饭菜内无异物、杂物,不供应隔夜饭菜。饭菜送到指定地点无遗撒,并保证温热口感;
3、用餐时间,原则上按12:00~12:30执行。采购人每天10:00前将就餐人数及地点告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保证在用餐时间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就餐时间。
(四)清洁卫生
1、成交人负责餐具回收及清洗,并严格进行消毒,同时注意环境卫生,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2、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处理,油烟、污水按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达标无害排放;
3、做好除“四害”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五)日常管理
1、自觉服从采购人管理,接受监督和指导;
2、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并经采购人审定认可,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不合适员工;
3、工作人员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如发生劳务纠纷,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5、不得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可直接取消合同。
(六)安全约定
1、如发生食物中毒、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发生交通、疾病等人身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成交供应商所聘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因操作不当发生安全意外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成交供应商的日常管理,特别是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如果发现所提供的食物材料达不到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标准或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可直接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三、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2、付款方式:每月凭发票按实结算。
3、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到。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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