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4月下旬外购煤
密封报价采购交易公告(20220419-供准电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规定,准格尔分公司计划进行煤炭外购密封竞价交易,收货方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2年4月19日 10:30 — 11:00
二、交易资格
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经交易平台审核、批准通过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三、外购煤交割地、竞价方式、招标量及拦标价
煤种 |
交割地 |
竞价 方式 |
交货 方式 |
招标量 (万吨) |
拦标价(元/吨) |
有效提报量 (万吨) |
最小变量单位(万吨) |
最小降价单位(元/吨) |
外购石炭3700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 |
密封报价 |
到场交货 |
3 |
450 |
2 |
1 |
1 |
四、合同履约执行期
合同履行期从供应商中标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五、交易规则
交易开始后按照“价格低、报价时间早”的原则成交。成交价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六、煤炭质量标准
低位发热量 Qnet,ar(Kcal/kg) |
全硫 St,ar(%) |
灰分 Aar(%) |
挥发分Var(%) |
全水 Mt(%) |
灰熔点 ST ℃ |
粒度 (mm) |
≥3700 |
<≤1.2 |
<<38 |
- |
<13 |
>>1400 |
0-100 |
七、煤质要求及数量质量确认方式
1.交货方式为入场现货交接。
2.数量以到收货电厂确认的过衡数作为结算数量。
3.质量以到收货电厂采样化验结果为准。
八、煤质奖罚标准如下:
8.1 热值考核办法:收货电厂以合同期入厂煤化验结果进行加权平均作为计价依据。如Qnet,ar >基准热值千卡/千克,每高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奖励(成交价/基准热值)元/吨; 如Qnet,ar<基准热值千卡/千克,每降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罚(成交价/基准热值)元/吨;如单日Qnet,ar≤(基准热值-400)千卡/千克,则进行单独结算,不计入全月加权平均值,每降低合同基准热值1千卡/千克罚[(成交价/基准热值)*2]元/吨(双倍考核)。
8.2 全硫考核办法:收货电厂以合同期入厂煤化验结果进行加权平均作为计价依据,(St,ar) ≤1.2%不作考核,(St,ar) >1.2%时,每超0.01%扣0.5元/吨。同时电厂有权停止供煤,并终止合同。
8.3灰熔点(ST ℃)在合同期内进行抽检考核,如抽检发现ST ℃小于1400时,收货电厂立即停止供应商供煤进行整顿,如2日内仍无法供应合格煤炭,收货电厂有权终止合同。
8.4全水考核,合同期全水超过13%时,超过部分以加权结果折扣吨数。
8.5合同兑现率应≥70%,合同期满合同兑现率未达到70%(不含70%),视为供方违约,在煤款结算时按(中标量×70%-实际供应量)×中标价×5%从煤款中扣除。如果确因非供方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低于70%,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执行上述考核办法。
九、货款结算方式、违约责任
货款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以购销合同约定为准。
十、请各参与交易的供应商于4月19日10:2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保证金50万元至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将保证金转账银行回单在我单位备案,并完成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保证金提交操作流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营业室
账 号:1505 0188 6640 0000 1566
联系人: 张国英
联系电话:13604777319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