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 28日生料煤矸石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煤矸石。
2.交货方式:汽运进厂。
3.交货地点:
宿州海螺: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
4.采购数量:
暂定8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5.质量指标:
SiO2≥50%、AL2O3≥20%、水分≤5%、粒度50mm筛余≤10%,不得含有铁器、大块等杂物;
6.合同期限:宿州海螺生料煤矸石合同有效期限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料煤矸石生产或销售资质(流通渠道需提供供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选煤厂生料煤矸石销售合同等);
2.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3.投标人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5.宿州海螺必须全部采用后翻自卸车承运进厂,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报名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调整为“三证合一”同样有效)。招标方对申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四、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用的收取
1.本次招标拟收取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200元,并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7万元,招标人不收取现金,在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招标单位: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夹沟分理处
账号:12-126601040002309
联系人:徐建国豆运好
联系方式:1785688585818133747740 0557-4382806
2.标书的发放、接受与管理。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渠道,在缴纳标书工本费后,自行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标书下载。投标渠道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报价。
五、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示期: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9日
2.资质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0日-12月11日
3.招标文件发售期: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3日
4.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8日10:00前
六、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可登陆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七、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投诉,电话联系方式:17856885666,联系人:刘肖东(区域纪检人员)。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