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公易产惠阳[2021]054号
金额
6.6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9/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惠公易产惠阳[2021]054号
挂牌日期:2021-09-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1]0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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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公易产惠阳[2021]054号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粮食储备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6.67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2 |
挂牌日期 | 2021-09-1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受惠州市惠阳区粮食储备公司委托,挂牌出租以下项目,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一、标的简介: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356省道(长安大道)的仓库、办公室、宿舍及相关设备。目前该物业部分呈闲置状态,标的物道路通达度较好,客、车流量较大,装修情况一般,水、电设施齐全。交易标的详见如下:1、2973平方米仓库。包括:1号仓(102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1层)和2号仓(1944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1层)。2、办公室(46.58平方米,混合结构/2层,配有五匹柜式空调一台)。3、宿舍(68.34平方米,混合结构/2层)。4、相关设备4台。包括:(1)水平式输送机(型号:YL-650;输送量:50T/H;长度:11米)。(2)水平式输送机(型号:YL-550;输送量:50T/H;长度:8米)。(3)散包两用胶带输送机(型号:YL-650;输送量:50T/H;长度:8米)。(4)散包两用胶带输送机(型号:YL-550;输送量:50T/H;长度:10米)。二、报名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人应为法人或其它合法组织,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一)存在严重违约情形的。?1.截止区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主管的出租单位发布招租公告,仍拖欠区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主管的出租单位租金的;2.租赁期间,未按区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主管的出租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3.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4.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5.其他严重违约情形。(二)被区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主管的出租单位诉至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的要求。三、报名资料清单(1)企业法人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2)其他合法组织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组织身份证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竞得人资格审查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递交到交易中心。四、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1、本次租赁标的以评估价格月租金人民币6.6719万元为招租底价,以“价高优先”原则进行公开招租。2、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共计20.0157万元。3、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文件要求,为保护我区储备粮安全,竞得人不得从事与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饲料原料销售等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4、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并签订《特别约定承诺书》。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5、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仓库、办公室、宿舍、相关设备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12万元后,持《仓库、办公室、宿舍、相关设备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竞价保证金。6、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3年。竞得人须在当月8日前缴清租金。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8、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9、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10、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11、其他特别约定:(1)租赁期间安全生产责任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部门及其它政府部门等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措施,安装消防设备,并要保障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若出现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由竞得人负责。同时竞得人无条件服从委托方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工作。(2)租赁期间,竞得人承诺必须接受委托方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竞得人在使用租赁标的过程中不得妨碍委托方及其客户对物业及所在仓区空间的使用,竞得人及其竞得人工作人员、竞得人客户(含竞得人客户的业务人员、车辆)必须接受和服从委托方对来访人员、车辆、访客登记、车辆停放安排及保安服务等物业管理工作。(3)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按评估报告(惠正资评报字[2021]第ZP07035号)支付给委托方253467元的储备粮移库费用(含储备粮库内堆叠、装车、卸车、库内码放整齐所需费用以及车辆运输费用等),由委托方聘请第三方公司将储存在1号仓的惠阳区储备粮1640.67吨转移至惠州市惠新仓储有限公司(惠阳良井镇,距离约31公里)。五、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huizhou.gov.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六、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七、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八、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项目竞得人可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九、本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十、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联系方式: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产权交易部窗口;交易中心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2-3911932。查看标的联系人(委托方):徐先生,联系电话:0752-3265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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