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安检设备及配套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02包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6)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0/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57-204202002306/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雷18698110796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03
公告正文
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根据《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安检设备及配套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02 包(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6条的规定,现发布第001号补遗澄清文件,本补遗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或者答疑,应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共同阅读、理解和解释。补遗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1、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21页,10)商务评分(10分)供货业绩(10分)所投智慧安检通道系统产品(含验证闸机在内的全功能通道)在国内4E级(含)及以上机场、多通道组网(集中存储旅客过检信息)模式下的使用业绩证明或用户使用报告(5分):(1)通道数量销售业绩(3分):50条(含)以上:3分;30条(含)以上2分;10条(含)以上1分。(2)在用机场数量(2分):2个(含)以上机场:2分;1个机场1分;注: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中无法反应相关技术指标和数量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说明文件。质疑:目前机场在用的某些潜在投标人的相关产品在机场也有成功应用的案例,我方认为设置本评分项10台以上才能得1分,相对于招标要求的通道数量,对于其他潜在投标人并不公平,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本次招标包含的智慧安检通道为2条,业绩考量加分却要求提供到50条,这明显是为某特定投标人定制的加分项,这样的加分设置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建议修改。建议修改为:所投智慧安检通道系统产品(含验证闸机在内的全功能通道)在国内4E级(含)及以上机场、多通道组网(集中存储旅客过检信息)模式下的使用业绩证明或用户使用报告(5分):(1)通道数量销售业绩(3分):50条(含)以上:3分;30条(含)-49条:2分;3条(含)-29条:1分。其他不得分。(2)在用机场数量(2分):2个(含)以上机场:2分;1个机场1分;注: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中无法反应相关技术指标和数量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说明文件。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投标人问题:第三部分技术评审(满分30分),具体打分要求和标准如下表。智慧安检通道自助验证闸机设备的关键指标(6分),以上所投产品性能要求需提供具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授权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告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原件备查。最高得6分。说明: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只有一家厂家的闸机经过了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授权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并具有检测报告。目前各大机场在用的闸机也具有良好的性能,完全能满足招标的需求,如果本次招标要求必须提供上述机构测试的报告,我方认为这样的评分标准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偏向性,违反了招标公平的原则。建议修改为:需提供第三方相关检测报告或投标方承诺设备达到相关要求的保证函件。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23页,第三部分技术评审(满分30分),具体打分要求和标准如下表。智慧安检通道设备和系统的关键指标(10分)。对智慧安检通道设备和系统技术性能指标进行评审(10分)。1、可扩展性(2.5分):机械及电气接口能匹配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2家,得2.5分;<2家,得1分。注:提供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证明函,未提供的不得分。说明:提供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证明函是否是指国内主流X光机厂家的授权文件。建议明确证明函所需证明内容.
招标人回答:调整为: 注:提供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或民航最终用户证明函,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所投产品的机械及电气接口可与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匹配对接。
4、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23页,第三部分技术评审(满分30分),具体打分要求和标准如下表。3、人脸识别算法先进性(4分):进行人包对应及身份识别的人脸识别算法,2018年8月后在全球权威人脸识别算法测试FRVT(NIST机构组织的)中应获得一定排名,其名次在官网可查或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1-5名,得4分;6-10名,得3分;11-15名,得2分;16-20名,得1分;21名之后不得分。注:须提供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以所提供材料中的最高名次为准。说明:对人脸识别算法的测试其先进性的方式中,FRVT属于其中一种且并不是唯一的测试先进性的方式,若只认可上述测试结果,具有明显排他性,违反招标公平的原则。建议修改为:3、人脸识别算法先进性(4分):进行人包对应及身份识别的人脸识别算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于人脸识别算法全部要求的,得4分;若有一项不满足,的3分,两项不满足,2分,三项不满足1分,四项及四项以上不满足,得0分。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0.1投标文件应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说明:10.1项中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相关内容列于招标文件第四章。建议修改为:将“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澄清修改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和第九章”。
招标人回答: 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及第二册第九章进行填写,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如与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矛盾或不一致,以第九章格式为准。
6、投标人问题: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0.1一、商务标部分文件6)技术规格响应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IV-5-1技术规格响应,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6.1投标人必须按技术规范书各章节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主要性能指标必须填入“技术要求响应表”;说明:招标文件对于技术规格响应表等文件的命名名称不一致。建议修改为:建议修改成统一名称为“技术规格响应表”,格式IV-5-1修改为:技术规格响应表。
招标人回答: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描述为准。
7、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八章1.5.1.1项目管理计划要求“投标人应指定具有可验证项目实施记录和经验的项目经理,项目的所有关键岗位(即项目经理、质量经理、现场经理、安全经理等岗位)应由投标人或者设备制造商合格的员工担任”。说明:因为项目的所有关键岗位(即项目经理、质量经理、现场经理、安全经理等岗位)应由投标人或者设备制造商合格的员工担任,所以此表格中投标人资料所涉及的内容就不适用了,而且投标人资料信息已经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此处也显得重复,建议删除。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表格中填报的人员可为投标人或者设备制造商的人员。
8、投标人问题: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5.17.2投标人应提供一套对本标段系统弱电机房和多媒体教室布置和装修要求的方案,以便招标人配套相关设施。说明:由于本标段招标货物不涉及系统机房和多媒体教室布置,故建议删除本条款要求。建议修改为:删除本条款要求。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投标人问题: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10.2.1.1(*)公安部一所X光机图像多媒体培训系统,能满足民航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四级(含)以上安检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相关要求(系统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民航局安检职鉴中心题库识读、图像加载、培训教学、考试评估等)。说明:本条款要求的系统为公安部一所特有的产品,又设置了星号,具有非常明显的倾向性,使得其他潜在投标人根本没有办法参与竞争,建议删除。建议修改为:删除2.10.2.1.1条款内容。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126-127页,2.2.4.2性能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或报告),2.2.4.2.1旅客自助验证闸机系统性能指标1)门翼打击力。机芯门翼在开启或关闭过程中,门翼单门最大打击力应不能对人或物造成任何伤害。2)闸机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磁兼容检测。3)机芯在正常开关门运动时,应满足驱动力矩小,最大动能低,节能安全。4)机芯应采用与电机同轴安装刹车系统,且具有主动安全防护技术,当需要门翼急刹时,刹车系统可瞬间停止门翼运动。关门状态时门翼应具有一定锁止力,避免人员一推就开。5)防失速设计。在门翼关闭时,当受到超过一定外力推动时,将逐级打开。防止门翼突然撤力引起的踩踏事件。2.2.4.2.2行李处理能力指标单条输送线行李托盘处理效率每小时≥600件。2.2.4.2.3信息识别与绑定成功率指标人脸识别成功率>99.9%人筐绑定成功率>99.99%1272.2.4.2.4旅客过检信息查询速度指标信息集成成功率100%,旅客过检信息查询时间≤3秒/人。说明:2.2.4.2性能要求这部分内容非常详细的规定了自助验证闸机某些特定功能和智能安检通道的某些特定的指标,要求出具证明材料或报告。正常情况下,产品不会针对非通用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因此标书如此详细的技术指标规定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报告,具有明显的产品偏向性,违反招标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修改为:若供应商所投闸机及智能安检通道能满足标书性能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128页,2.3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技术要求2.3.3技术规格表:2、(*)探测区位≥20个报警显示区,精确显示报警部位;3、(*)报警和显示报警声长度和报警音量可调,报警音调可根据被探测物品金属量大小而改变。使用红色高亮度DLED?显示,2米及以外距离可以清楚地观察;7、(*)分辨能力可探测刃长≥60mm?的刀具,无论刀具以何种姿态或位置通过探测通道,都应产生报警;对手表、金属皮带扣有一定分辨能力说明:本技术规格表中的这三条标注星号的条款的要求为某品牌产品的特定参数,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建议修改。建议修改为:2、探测区位≥8个报警显示区,精确显示报警部位;3、报警和显示报警声长度和报警音量可调,报警音调可根据被探测物品金属量大小而改变。使用红色高亮度DLED?显示,2米及以外距离可以清楚地观察;7、分辨能力可探测刃长≥60mm?的刀具,无论刀具以何种姿态或位置通过探测通道,都应产生报警;对手表、金属皮带扣有一定分辨能力。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119页2.2.1.3(*)投标条件3)与鄂州机场安检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交互,须提供中航信安检信息系统服务商数据接口授权文件。说明:智能安检通道系统只需按照与鄂州机场安检信息系统接口协议要求开发,即可与安检信息系统进行交互。若设备生产商在其他机场实施过类似的系统开发工作,能证明相关开发能力即可。若规定必须提供中航信安检信息系统服务商数据接口授权文件,具有排他性,违反了招标公平的原则。建议修改为:3)与鄂州机场安检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交互,须提供中航信安检信息系统服务商数据接口授权文件或投标人出具的具备与鄂州机场安检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能力的承诺函。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7页第六章投标资料表中序号2.9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应为所投安检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且授权书中应写明所授权产品的名称及型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的产品名称:通过式金属探测门、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建议替换为:(2)投标人应为所投安检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且授权书中应写明所授权产品的名称及型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的产品名称:通过式金属探测门、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如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可以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中国区总代理商提供授权书)。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本次补遗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0-11-25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 已由 民航中南局、湖北省发改委以民航中南局【2019】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 已落实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资本金53.5%,其余由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安检设备及配套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02包 ”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1257-204202002306/02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安检设备及配套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02包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湖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为所投安检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且授权书中应写明所授权产品的名称及型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的产品名称:通过式金属探测门、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 (3)投标人所投安检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安检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国内或国外运输机场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5)售后服务: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时须单独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介绍。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0-11-1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0-11-19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147
其他说明:(1)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12日至 2020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到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登记资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复印件及授权书扫描件(投标人作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的邮寄收件地址等)。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12-03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s://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省鄂州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711-368891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联系人:田雷、楼大为
联系方式:18698110796、13701374188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空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Beijing Ai
账号(人民币):0200300019100000260
账号(美元):0200300019100000260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上成功注册(免费)、年检(经网站验证认可),注册方法请致电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客服:400-0606-000)。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1、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21页,10)商务评分(10分)供货业绩(10分)所投智慧安检通道系统产品(含验证闸机在内的全功能通道)在国内4E级(含)及以上机场、多通道组网(集中存储旅客过检信息)模式下的使用业绩证明或用户使用报告(5分):(1)通道数量销售业绩(3分):50条(含)以上:3分;30条(含)以上2分;10条(含)以上1分。(2)在用机场数量(2分):2个(含)以上机场:2分;1个机场1分;注: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中无法反应相关技术指标和数量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说明文件。质疑:目前机场在用的某些潜在投标人的相关产品在机场也有成功应用的案例,我方认为设置本评分项10台以上才能得1分,相对于招标要求的通道数量,对于其他潜在投标人并不公平,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本次招标包含的智慧安检通道为2条,业绩考量加分却要求提供到50条,这明显是为某特定投标人定制的加分项,这样的加分设置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建议修改。建议修改为:所投智慧安检通道系统产品(含验证闸机在内的全功能通道)在国内4E级(含)及以上机场、多通道组网(集中存储旅客过检信息)模式下的使用业绩证明或用户使用报告(5分):(1)通道数量销售业绩(3分):50条(含)以上:3分;30条(含)-49条:2分;3条(含)-29条:1分。其他不得分。(2)在用机场数量(2分):2个(含)以上机场:2分;1个机场1分;注: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中无法反应相关技术指标和数量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说明文件。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投标人问题:第三部分技术评审(满分30分),具体打分要求和标准如下表。智慧安检通道自助验证闸机设备的关键指标(6分),以上所投产品性能要求需提供具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授权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告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原件备查。最高得6分。说明: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只有一家厂家的闸机经过了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授权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并具有检测报告。目前各大机场在用的闸机也具有良好的性能,完全能满足招标的需求,如果本次招标要求必须提供上述机构测试的报告,我方认为这样的评分标准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偏向性,违反了招标公平的原则。建议修改为:需提供第三方相关检测报告或投标方承诺设备达到相关要求的保证函件。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23页,第三部分技术评审(满分30分),具体打分要求和标准如下表。智慧安检通道设备和系统的关键指标(10分)。对智慧安检通道设备和系统技术性能指标进行评审(10分)。1、可扩展性(2.5分):机械及电气接口能匹配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2家,得2.5分;<2家,得1分。注:提供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证明函,未提供的不得分。说明:提供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证明函是否是指国内主流X光机厂家的授权文件。建议明确证明函所需证明内容.
招标人回答:调整为: 注:提供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或民航最终用户证明函,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所投产品的机械及电气接口可与国内民航主流品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匹配对接。
4、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23页,第三部分技术评审(满分30分),具体打分要求和标准如下表。3、人脸识别算法先进性(4分):进行人包对应及身份识别的人脸识别算法,2018年8月后在全球权威人脸识别算法测试FRVT(NIST机构组织的)中应获得一定排名,其名次在官网可查或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1-5名,得4分;6-10名,得3分;11-15名,得2分;16-20名,得1分;21名之后不得分。注:须提供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以所提供材料中的最高名次为准。说明:对人脸识别算法的测试其先进性的方式中,FRVT属于其中一种且并不是唯一的测试先进性的方式,若只认可上述测试结果,具有明显排他性,违反招标公平的原则。建议修改为:3、人脸识别算法先进性(4分):进行人包对应及身份识别的人脸识别算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于人脸识别算法全部要求的,得4分;若有一项不满足,的3分,两项不满足,2分,三项不满足1分,四项及四项以上不满足,得0分。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0.1投标文件应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说明:10.1项中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相关内容列于招标文件第四章。建议修改为:将“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澄清修改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和第九章”。
招标人回答: 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及第二册第九章进行填写,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如与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矛盾或不一致,以第九章格式为准。
6、投标人问题: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0.1一、商务标部分文件6)技术规格响应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IV-5-1技术规格响应,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6.1投标人必须按技术规范书各章节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主要性能指标必须填入“技术要求响应表”;说明:招标文件对于技术规格响应表等文件的命名名称不一致。建议修改为:建议修改成统一名称为“技术规格响应表”,格式IV-5-1修改为:技术规格响应表。
招标人回答: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描述为准。
7、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八章1.5.1.1项目管理计划要求“投标人应指定具有可验证项目实施记录和经验的项目经理,项目的所有关键岗位(即项目经理、质量经理、现场经理、安全经理等岗位)应由投标人或者设备制造商合格的员工担任”。说明:因为项目的所有关键岗位(即项目经理、质量经理、现场经理、安全经理等岗位)应由投标人或者设备制造商合格的员工担任,所以此表格中投标人资料所涉及的内容就不适用了,而且投标人资料信息已经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此处也显得重复,建议删除。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表格中填报的人员可为投标人或者设备制造商的人员。
8、投标人问题: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5.17.2投标人应提供一套对本标段系统弱电机房和多媒体教室布置和装修要求的方案,以便招标人配套相关设施。说明:由于本标段招标货物不涉及系统机房和多媒体教室布置,故建议删除本条款要求。建议修改为:删除本条款要求。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投标人问题: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10.2.1.1(*)公安部一所X光机图像多媒体培训系统,能满足民航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四级(含)以上安检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相关要求(系统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民航局安检职鉴中心题库识读、图像加载、培训教学、考试评估等)。说明:本条款要求的系统为公安部一所特有的产品,又设置了星号,具有非常明显的倾向性,使得其他潜在投标人根本没有办法参与竞争,建议删除。建议修改为:删除2.10.2.1.1条款内容。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126-127页,2.2.4.2性能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或报告),2.2.4.2.1旅客自助验证闸机系统性能指标1)门翼打击力。机芯门翼在开启或关闭过程中,门翼单门最大打击力应不能对人或物造成任何伤害。2)闸机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磁兼容检测。3)机芯在正常开关门运动时,应满足驱动力矩小,最大动能低,节能安全。4)机芯应采用与电机同轴安装刹车系统,且具有主动安全防护技术,当需要门翼急刹时,刹车系统可瞬间停止门翼运动。关门状态时门翼应具有一定锁止力,避免人员一推就开。5)防失速设计。在门翼关闭时,当受到超过一定外力推动时,将逐级打开。防止门翼突然撤力引起的踩踏事件。2.2.4.2.2行李处理能力指标单条输送线行李托盘处理效率每小时≥600件。2.2.4.2.3信息识别与绑定成功率指标人脸识别成功率>99.9%人筐绑定成功率>99.99%1272.2.4.2.4旅客过检信息查询速度指标信息集成成功率100%,旅客过检信息查询时间≤3秒/人。说明:2.2.4.2性能要求这部分内容非常详细的规定了自助验证闸机某些特定功能和智能安检通道的某些特定的指标,要求出具证明材料或报告。正常情况下,产品不会针对非通用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因此标书如此详细的技术指标规定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报告,具有明显的产品偏向性,违反招标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修改为:若供应商所投闸机及智能安检通道能满足标书性能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128页,2.3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技术要求2.3.3技术规格表:2、(*)探测区位≥20个报警显示区,精确显示报警部位;3、(*)报警和显示报警声长度和报警音量可调,报警音调可根据被探测物品金属量大小而改变。使用红色高亮度DLED?显示,2米及以外距离可以清楚地观察;7、(*)分辨能力可探测刃长≥60mm?的刀具,无论刀具以何种姿态或位置通过探测通道,都应产生报警;对手表、金属皮带扣有一定分辨能力说明:本技术规格表中的这三条标注星号的条款的要求为某品牌产品的特定参数,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建议修改。建议修改为:2、探测区位≥8个报警显示区,精确显示报警部位;3、报警和显示报警声长度和报警音量可调,报警音调可根据被探测物品金属量大小而改变。使用红色高亮度DLED?显示,2米及以外距离可以清楚地观察;7、分辨能力可探测刃长≥60mm?的刀具,无论刀具以何种姿态或位置通过探测通道,都应产生报警;对手表、金属皮带扣有一定分辨能力。
招标人回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119页2.2.1.3(*)投标条件3)与鄂州机场安检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交互,须提供中航信安检信息系统服务商数据接口授权文件。说明:智能安检通道系统只需按照与鄂州机场安检信息系统接口协议要求开发,即可与安检信息系统进行交互。若设备生产商在其他机场实施过类似的系统开发工作,能证明相关开发能力即可。若规定必须提供中航信安检信息系统服务商数据接口授权文件,具有排他性,违反了招标公平的原则。建议修改为:3)与鄂州机场安检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交互,须提供中航信安检信息系统服务商数据接口授权文件或投标人出具的具备与鄂州机场安检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能力的承诺函。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投标人问题:招标文件第7页第六章投标资料表中序号2.9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应为所投安检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且授权书中应写明所授权产品的名称及型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的产品名称:通过式金属探测门、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建议替换为:(2)投标人应为所投安检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且授权书中应写明所授权产品的名称及型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的产品名称:通过式金属探测门、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如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可以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中国区总代理商提供授权书)。
招标人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本次补遗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0-11-25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 已由 民航中南局、湖北省发改委以民航中南局【2019】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 已落实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资本金53.5%,其余由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安检设备及配套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02包 ”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1257-204202002306/02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安检设备及配套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02包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湖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智慧安检通道设备和系统 | 2套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2 |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 14台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3 | 手持金属探测器 | 59个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4 | 痕量爆炸物/毒品探测器 | 13台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5 | 液体物品探测器 | 7台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6 | 防爆罐 | 10个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 | 反恐防暴器械 | 见明细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1 | 防刺服 | 14套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2 | 防割手套(每个尺码均配) | 14双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3 | 防暴钢叉 | 14个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4 | 防暴盾牌 | 14个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5 | 伸缩警棍(基础型) | 14根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6 | 催泪喷射器 | 28个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7 | 强光手电(基础型) | 14个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8 | 器械装备柜 | 8个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7.9 | 扫描检查镜 | 8个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8 | 安检培训系统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 1套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9 | 安检搜身(手检)台 | 30个 | 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为所投安检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且授权书中应写明所授权产品的名称及型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的产品名称:通过式金属探测门、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 (3)投标人所投安检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安检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国内或国外运输机场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5)售后服务: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时须单独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介绍。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0-11-1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0-11-19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147
其他说明:(1)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12日至 2020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到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登记资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复印件及授权书扫描件(投标人作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的邮寄收件地址等)。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12-03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s://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省鄂州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711-368891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联系人:田雷、楼大为
联系方式:18698110796、13701374188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空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Beijing Ai
账号(人民币):0200300019100000260
账号(美元):0200300019100000260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上成功注册(免费)、年检(经网站验证认可),注册方法请致电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客服:400-0606-000)。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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