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岳阳县公安局岳阳县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76.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3946-20220506-8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公司岳阳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黄慧深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金翼13973021234
中标公司岳阳市智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76.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岳阳县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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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5月26日 | |||||||||||||||||||||||||||
岳阳县公安局的岳阳县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2年05月24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县财采计[2022]00032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1103946-20220506-8 | |||||||||||||||||||||||||||
预算金额:780,0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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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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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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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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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协商定价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11700 元 | |||||||||||||||||||||||||||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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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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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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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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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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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岳阳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定稿.zip岳阳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定稿.zip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服务项目
采 购 人:岳阳县公安局
采购计划编号:岳县财采计[2022]00032
委托代理编号:1103946-2022050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岳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岳阳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县财采计[2022]00032
3、委托代理编号:1103946-20220506-8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开)
5、采购预算:780000元
6、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元) |
1 | A020103-信息安全设备 | 岳阳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服务项目 | 1 | 项 | 780000.00 | 780000.00 | 11700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① 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5月12日起至2022年5月19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岳阳大道东森花园A栋302)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3.1、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到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3.3、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17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 9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5月24日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岳阳大道东森花园A栋302)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岳阳县公安局
地址:岳阳县东方路12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0-7666507
代理机构: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岳阳大道东森花园A栋302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07303500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岳阳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服务项目 |
第二章 第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岳阳县公安局 地址:岳阳县东方路12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0-7666507 |
第二章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岳阳大道东森花园A栋302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073035005 |
第二章 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 第2.3款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第二章 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① 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二章 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 接受 |
第二章 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第二章 第7.1款 | 现场勘察 | ■ 采购人不组织(如有必要,另行通知) □ 采购人组织 |
第二章 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 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 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 (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 %、价格4 %。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4)支持监狱企业: 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 第9.2、9.4款 | 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满足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按该部分产品报价所占比重,对价格、技术分值按总得分值的优惠比例进行加分。 |
第二章 第9.6款 |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 | 有融资、信用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 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
第二章 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24日(星期 )09时30分(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 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780000元 |
第二章 第19.1款 | 磋商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
第二章 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二章 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 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电子文件装入响应文件正本密封袋中)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 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 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星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岳阳大道东森花园A栋302)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 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1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6%;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3%;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第二章 第29.5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2款规定的,按以下进行分值调整: 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本表“第二章第9.2款”,下同)×(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 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
第二章 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1、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金额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 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为11700元。 |
第二章 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⑤、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 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 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页1
评审因素和标准 | |||
1 | 报价 | 报价分(30分) | 1、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低于预算价格的视为恶意低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计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分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商务(40) | 售后服务方案(9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日常维护、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质保情况、管理机制、保密要求等内容。方案合理、内容完整、专业性强、措施详细,计7-9分;方案较为合理,内容较为充实,有一定专业性,措施比较详细,计4-6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完整性一般,未体现专业性,措施可行性一般,计1-3分;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备注:响应文件内详细说明质保期内的质保内容,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情况,质保期和免费服务时间,接到故障通知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解决问题的时间等,未注明本项不计分。 |
2 | 商务(40) | 综合实力(20分) | 1、供应商所投行为管理系统可广泛识别恶意网站、违法网站,获得一种非法网站过滤方法及装置技术证书,①获得国家级颁发的,计3分;②获得省级颁发的,计1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2、供应商所投日志审计支持日志关联分析获悉全网的整体安全态势,并支持多维度展示,获得一种多维度网络态势感知的方法技术证书,①获得国家级颁发的,计3分;②获得省级颁发的,计1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3、投标人所投三级网链路监测系统能提供岳阳地区或其他地市三级网链路适配兼容性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商公章,能提供岳阳地区适配证明的计5分,提供其他地区适配证明的得2分,未按要求提供计0分。4、供应商所投下一代防火墙、行为管理系统制造厂商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水平,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能力达到优秀级(CS4)及以上的计5分;能力达到良好级(CS3)的计3分;能力达到基本级(CS2)及以下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5、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所投下一代防火墙、行为管理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日志审计制造厂商具备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厂商公章)提供五星级证书的计4分,四星级的计2分,三星级及以下的计1分,未按要求提供计0分。6、供应商所选的安全等级测评机构具有应用主机综合防护系统(G01)授权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计2分,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
2 | 商务(40) | 业绩案例(4分)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供应商具有类似等保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个计 1分,最高计4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2 | 商务(40) | 项目团队 能力(7 分) | 为保障项目的稳定运行,供应商需配备网络、系统、IT 运维专业工程师组成的服务技术团队,团队成员具有以下资质证书:1. 网络工程师:具有国家统考(软考)的网络工程师(或网络规划师)证书,每人计 1 分,最多计 2 分。2.信息安全工程师: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计1 分。3. IT 运维工程师:具有 ITSS 认证的运维服务工程师证书,拥有5人及5人以上的计4分,3-4人(含)计2分,1-2人(含)计1分。 以上三项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
3 | 技术(30分)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10分) | 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需求偏离表或货物(服务)一览表中出现产品名称、配置不详,技术参数或证明材料内容不明确、缺漏,或技术条款有负偏离的,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
3 | 技术(30分) | 整体方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包括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能力设计方案、产品方案、部署方案、等级测评服务方案等)的完善性、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对背景、需求、现状理解充分,对技术方案设计优秀的计7-10分。(2)投标人对背景、需求、现状理解良好,对技术方案设计良好的计4-6分。(3)投标人对背景、需求、现状理解一般,对技术方案设计一般的计3分。(4)技术方案过于简单的,计 1 分。未提供不计分。 |
3 | 技术(30分) | 实施方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中的施工组织计划完整清晰、进度计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与应急措施详细,完全满足要求的,经评审小组对以上条款综合对比评分,优秀的计8-10分,良好的计5-7分, 一般的计1-4分,未提供不得分。 |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 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联合体协议(格式)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7)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9)最后报价
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 磋商保证金
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胶装),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1.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5.磋商程序
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 响应文件审查
26.1 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26.2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无效响应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9.澄清
29.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0.磋商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1.响应文件评审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2.提出成交供应商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
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终止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成交通知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9.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0.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1.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2. 其他规定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项目负责人: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 无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岳阳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服务项目。
2.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行为管理系统 | 1.标准1U设备,双电源;1个Console口,业务口≥12个千兆电口,≥12个千兆光口,存储容量≥1T,整机吞吐量≥8G,最大并发连接数≥26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8万。2.支持路由、透明、混合等各种工作模式,支持PPPoE拨号功能。3.支持硬件bypass和软件bypass功能,保障设备故障时,不影响网络使用。4.支持单地址和批量地址自动探测功能,并可实现IP、MAC自动绑定。5.支持触发式WEB认证,支持Radius、LDAP、windows域等第三方认证,支持认证重定向功能,支持向认证通过的用户显示指定的URL地址或网页,重定向到单位公告通知网站等。6.支持基于用户(用户组)、IP(IP组)、应用类型、时间、连接数量、访问行为的目标IP进行带宽控制。7.支持识别控制即时通信软件;支持对指定账号的即时通信软件进行审计、阻断、报警、免审计设置;支持设定关键字,聊天工具中包含指定关键字,进行审计、阻断、报警、免审计设置。8.提供三年应用规则库、URL规则库升级服务,三年原厂硬件质保服务(提供厂商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 | 台 | 1 |
2 | 漏洞扫描系统 | 1.标准1U设备,单电源;≥6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2个接口扩展插槽;≥1TB硬盘;1个RJ45 Console口,2个USB接口,单任务可扫描≥100个IP地址,具体IP地址不限,并发扫描≥20IP。2.系统漏洞库数量≥125000条;3.支持多种协议口令猜测,包括SMB、Snmp、Telnet、Pop3、SSH、Ftp、RDP、DB2、MySQL、Oracle、PostgreSQL、HighGo、MongoDB、UXDB、STDB、kingbase、RTSP、ActiveMQ、WebLogic、WebCAM等;4.支持漏洞验证功能;5.支持大华、海康、宇视、雄迈、科达等视频监控类设备扫描;6.支持云平台扫描,漏洞覆盖OpenStack 、KVM、Vmware、Xen等主流的云计算平台。7.支持对各种网络主机、操作系统、网络设备(如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常用软件以及应用系统的识别和漏洞扫描。8.支持对扫描对象的脆弱性进行全面检查,识别内容应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安全补丁的缺失、弱口令、常见木马后门、不安全的服务配置等。9.提供三年漏洞库升级服务,三年原厂硬件质保服务(提供厂商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 | 台 | 1 |
3 | 下一代防火墙 | 1.标准1U设备,单电源;≥6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64G SSD硬盘;整机网络吞吐量≥8G,最大并发连接数≥40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5万;2.支持多系统(≥2个)引导,并可在WEB界面上配置启动顺序,要求除恢复系统之外,还可支持系统一键式切换及完整备份;3.支持透明、路由、混合三种工作模式,4.访问控制策略支持基于源/目的IP,源/目的端口,源/目的区域,用户(组),应用/服务类型的细化控制方式;5.支持双向NAT、动态地址转换和静态地址转换,并支持多对一、一对多和一对一等多种方式的地址转换;6.支持IPSec VPN和SSL VPN功能,配置≥200个并发用户授权许可;7.提供三年IPS、AV特征库升级服务,三年原厂硬件质保服务(提供厂商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 | 台 | 2 |
4 | 日志审计 | 1.标准2U设备,双电源,≥6个千兆电口,≥2个接口扩展槽,1个console管理口,2个USB接口,存储容量≥2TB,≥4个硬盘槽位,日志处理性能(平均) ≥3000EPS。支持≥50个审计对象授权许可。2.支持SNMP Trap、Syslog、ODBC\JDBC、文件\文件夹、WMI、FTP、SFTP、NetBIOS、OPSEC等多种方式完成日志收集功能;3.支持对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等多种审计数据源的海量日志采集,具备高性能海量数据存储技术;4.系统提供基于资产的拓扑视图,可以按列表和拓扑两种模式显示资产拓扑节点;可查看每个资产设备本身产生的事件信息、关联告警信息,并且支持向下钻取,直接进入事件列表、关联告警列表;5.能够采集网络中各种不同设备产生的日志信息,通过日志关联分析获悉全网的整体安全态势,并支持多维度展示;6.日志可加密压缩传输 支持加密压缩方式转发,定时转发;7.支持日志源管理功能,对断点日志源可以产生告警;8.支持告警重定义、邮件、短信、执行命令脚本、设备联动、发送Syslog。9.提供三年原厂硬件质保服务(提供厂商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 | 台 | 1 |
5 | 三级网链路监测系统 | 1、1U机架式硬件设备;2、标准配置单电源;3、标准配置2个1000MBASE-T接口;4、整机吞吐量>=2Gbps;5、支持对公安三级网路由器、交换机进行硬件信息采集,包括设备类型、厂商、链路、端口等多种信息参数;6、支持对三级网链路状态进行监测,发现链路中断或端口异常立即报警;7、支持对三级网网络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发现网络中断立即报警;8、支持自定义网络运行巡检时间,支持对报警派发工单;9、支持链路聚合、双链路、主备链路等多种网络环境;10、提供ssh、snmp、syslog等多种对接方式,支持邮件报警、短信报警、手机app报警;11、链路监测及巡检日志保存一年以上,方便进行追溯及查询;提供三年原厂软硬件维保服务(提供厂商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 | 台 | 1 |
3、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类型 | 系统名称 | 系统等级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等级保护 测评服务 | 岳阳县公安信息网站 | 二级 | (1)系统定级备案,协助用户单位, 准备定级备案表和定 级报告, 协助用户单位向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 续,获得备案证。 (2)差距评估,依据差距分析表中的各项安全要求,通过 人员访谈、现场检查和测试对比现状和安全要求之间的差 距,确定不满足要求的安全项。 (3)差距分析,参考国家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 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依据差距 分析的结论,在与客户充分沟通后,结合客户实际情况, 给 出《安全差距分析方案》。 (4)等级测评,在用户根据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后, 对信息 系统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出具《等级测评报告》。 | 1 | 个 |
2 | 等级保护 测评服务 | 岳阳县公安局内部监 控视频平台 | 二级 | (1)系统定级备案,协助用户单位, 准备定级备案表和定 级报告, 协助用户单位向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 续,获得备案证。 (2)差距评估,依据差距分析表中的各项安全要求,通过 人员访谈、现场检查和测试对比现状和安全要求之间的差 距,确定不满足要求的安全项。 (3)差距分析,参考国家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 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依据差距 分析的结论,在与客户充分沟通后,结合客户实际情况, 给 出《安全差距分析方案》。 (4)等级测评,在用户根据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后, 对信息 系统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出具《等级测评报告》。 | 1 | 个 |
二、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要求
①甲方(业主方,下同)在收到乙方(中标供货方,下同)申请项目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应组织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由当地监管部门全程参与。验收完成后由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
②安装调试完成,即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乙方应认真查验所装设备运行情况和再调试。验收合格后,将设备和随机附件文件造好清册,双方签字,正式交付使用单位。当验收不合格时,则中标无效并作废标处理,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系统验收前,完成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及相应整改工作,出具相关证明。
④项目工期: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售后服务的要求
①本项目整体需提供三年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需满足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至少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②乙方应切实保障使用效果,当使用效果在质保期内未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时,供方应立即着手免费进行调整改造或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免费更换新的产品或材料,直到完全满足要求为止。
④质量保证期结束后,货物发生故障,乙方有责任及时响应业主要求并提供最优服务。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①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实行的可不提供;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新产品,国家有质量标准的必须达到国标,国家没有质量标准的必须达到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必须达到企业标准;属于国家“3C”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出具国家“3C”产品强制认证证书。
②本项目的辅材辅件由供应商含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需要的其它未列尽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列举并报价。
③投标人应根据自己所投的设备产品,详细列明其技术参数、技术指标。
④采购清单中所列为本项目需采购之设备,包括安装、调试等,属交钥匙工程,报价为包括所有设备费、备件备品费、运输费、货物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验收的全包干价。采购人清单中如有少部分设备遗漏,投标单位应自行补齐,采购人不再另付费用。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取得二级等保证书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质保期到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 的项目余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一个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保证金
三、联合体协议(格式)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4、其他说明
五、采购需求响应
1、主要人员简历表
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1.1、分项价格表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最后报价
十一、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附件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1、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联合体协议(格式)
(本项目不适用)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1、提供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
(1)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9、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月-2022年3月连续三个月。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采购需求响应
投标人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
说明: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写,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用以完整响应项目采购技术和服务需求。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日期: 年 月 日
1、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_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_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 人, 营业收入为_ __万元, 资产总额为_ __万元, 属于_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_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_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 _人, 营业收入为_ __万元, 资产总额为_ __万元, 属于_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且≥1000 | ≥2000 | 且≥300 | ≥300 | 且≥20 | <300 | 或<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且≥80000 | ≥6000 | 且≥5000 | ≥300 | 且≥300 | <300 | 或<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且≥200 | ≥5000 | 且≥20 | ≥1000 | 且≥5 | <1000 | 或<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且≥300 | ≥500 | 且≥50 | ≥100 | 且≥10 | <100 | 或<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且≥1000 | ≥3000 | 且≥300 | ≥200 | 且≥20 | <200 | 或<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且≥200 | ≥1000 | 且≥100 | ≥100 | 且≥20 | <100 | 或<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且≥1000 | ≥2000 | 且≥300 | ≥100 | 且≥20 | <100 | 或<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且≥300 | ≥2000 | 且≥100 | ≥100 | 且≥10 | <100 | 或<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且≥300 | ≥2000 | 且≥100 | ≥100 | 且≥10 | <100 | 或<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且≥2000 | ≥1000 | 且≥100 | ≥100 | 且≥10 | <100 | 或<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且≥300 | ≥1000 | 且≥100 | ≥50 | 且≥10 | <50 | 或<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 | 且≥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且≥1000 | ≥1000 | 且≥300 | ≥500 | 且≥100 | <500 | 或<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且≥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价格(元) | 类型(节能/环境标志) | 备注 |
产品总价(元) |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以上所列产品且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价格(元) | 两型产品目录页码 | 备注 |
两型产品总价(元) |
注:以上所列产品且应提供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批次两型产品目录有效所在页复印件和此附表,未按此表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两型产品目录有效所在页复印件
附表:本项目所投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价格(元) | 类型(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备注 |
产品总价(元) |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并按招标文件格式条款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
服务期限 | |||
项目经理 | |||
投标总价 | 小写: 元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元 | ||
备 注 |
说明:1、“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B0303拆除工程;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分项价格表
政府采购编号: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合计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 大写:
备注:(1)应按照第四章要求进行报价。
(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最后报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
服务期限 | |||
项目经理 | |||
投标总价 | 小写: 元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元 | ||
备 注 |
说明:“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最后报价表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单独准备1-3份,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及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开标现场手写)。
十一、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
一、中标贷的特点
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
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
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
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
二、中标贷的操作
登录入口: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
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
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
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 ”。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
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
三、业务咨询电话
0730-2966626,张女士
16673063296,陈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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