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采购项目
金额
170.6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6日
采购人: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简称:甲方)
供应商:邵阳市金满田种业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甲采购人2023年生产任务和工作安排,需对管辖范围内的绿地苗木和行道树进行施肥、病虫害防治和杂草防治,采购一批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经竞争性磋商采购,并经公示确定由邵阳市金满田种业有限公司负责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的供应。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2]000257。
3、项目内容:采购一批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肖刚。
6、联系电话:13337390861。
二、项目类型
(一)肥料
1、复合肥,氮磷钾≥45%。
2、菜枯(粉末状)。
3、尿素,含氮46%。
4、磷酸二氢钾(叶面肥)。
(二)杀虫、杀菌、除草剂
1、杀虫杀螨剂
(1)防治咀嚼式口器食叶害虫:选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高效氯氰菊酯)。
(2)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选用溴氰·吡虫啉。
(3)防治螨虫类害虫:杀螨剂(阿维螺螨酯悬浮剂)。
(4)防治蚧壳虫:杀蚧剂。
(5)防治蛀干害虫 :选用防治蛀干害虫杀虫剂。
2、杀菌剂
(1)防治褐斑病、白粉病、锈病、炭疽病、灰霉病、黑斑病等多种真菌病害:选用己唑醇。
(2)对植物根部土壤消毒杀菌:根部消毒剂选用精甲·噁霉灵。
3、除草剂
(1)防治绿化带内禾本科杂草(芦苇、白茅、狗牙根等):选用防治芦苇、白茅专业除草剂。
(2)防治恶性杂草:选用灭生性除草剂。
(3)防治麦冬草、葱兰内杂草:选用麦冬、葱兰除草剂。
(4)防治马尼拉草内的各种杂草:选用马尼拉草类专业除草剂。
(三)营养调节剂
1、生根剂(吲丁·萘乙酸):提高苗木成活率,促进新根生长,提高抗逆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50%,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吲哚丁酸40%、萘乙酸10%。
2、树木强根复壮剂:破除土壤板结、强根壮体,提高植物活性。
主要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2.0亿/mL,有效菌种名称:枯草芽孢杆菌,有效载体:N-乙酰氨基葡萄糖。
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详见附件《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采购单价汇总表(合同签订价)》。
三、质量要求
1、产品要求使用安全、低毒高效、经济,对环境无污染,对人体无伤害,对园林植物无药害,包装为大规格、大容器包装。
2、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提供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有质量合格证书,因供应商所供货物产品在使用过程或使用后造成的人员危害及植物药害,由供应商无条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3、服务内容:供应商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在施药过程中全程跟踪服务,安排技术人员组织前期施药培训和施药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病虫害的前期调查、防治措施,浓度配比、施药方式方法、安全操作、后期的效果检验、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等),此服务费用均包含在货物报价中,不另行单独计算费用。
四、合同金额
竞争性磋商的成交金额是壹佰柒拾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小写:1706950.00元)(含税价格),采用固定单价结算的方式,结算以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认可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详见附表《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采购单价汇总表(合同签订价)》。
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要求时间内将产品按批次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对验收产品采取分季度方式支付已供产品的货款。
供应商甲方自收到规范和足额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
六、合同履行
供货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供货服务期限内,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履约担保:不要求。
质量保证金:不要求。
七、验收
1、验收主体: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
2、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
3、验收标准:产品要求使用安全、低毒高效、经济,对环境无污染,对人体无伤害,对园林植物无药害,包装为大规格、大容器包装。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提供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有质量合格证书。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九、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采购人有对供应商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合同按期验收据实结算的义务。
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产品,供应商地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无条件运回,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产品运送任务,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供应商应当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采购人可以直接要求供应商支付,也可以以合同价款中扣除。
3、如供应商未违约的情形下,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如因乙方过错未能按约定计划交货和提供服务,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迟延一日(10天内的),应向甲方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每天0.5%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的5%。如果延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间。
(3)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4)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服务期限内,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采购人可终止协议,按实结算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无条件退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索赔。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一份,代理公司执一份,财政局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请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纠纷。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2月3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时代公园街道绿化所办公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邵阳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8201205000001919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6日
采购人: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简称:甲方)
供应商:邵阳市金满田种业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甲采购人2023年生产任务和工作安排,需对管辖范围内的绿地苗木和行道树进行施肥、病虫害防治和杂草防治,采购一批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经竞争性磋商采购,并经公示确定由邵阳市金满田种业有限公司负责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的供应。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2]000257。
3、项目内容:采购一批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肖刚。
6、联系电话:13337390861。
二、项目类型
(一)肥料
1、复合肥,氮磷钾≥45%。
2、菜枯(粉末状)。
3、尿素,含氮46%。
4、磷酸二氢钾(叶面肥)。
(二)杀虫、杀菌、除草剂
1、杀虫杀螨剂
(1)防治咀嚼式口器食叶害虫:选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高效氯氰菊酯)。
(2)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选用溴氰·吡虫啉。
(3)防治螨虫类害虫:杀螨剂(阿维螺螨酯悬浮剂)。
(4)防治蚧壳虫:杀蚧剂。
(5)防治蛀干害虫 :选用防治蛀干害虫杀虫剂。
2、杀菌剂
(1)防治褐斑病、白粉病、锈病、炭疽病、灰霉病、黑斑病等多种真菌病害:选用己唑醇。
(2)对植物根部土壤消毒杀菌:根部消毒剂选用精甲·噁霉灵。
3、除草剂
(1)防治绿化带内禾本科杂草(芦苇、白茅、狗牙根等):选用防治芦苇、白茅专业除草剂。
(2)防治恶性杂草:选用灭生性除草剂。
(3)防治麦冬草、葱兰内杂草:选用麦冬、葱兰除草剂。
(4)防治马尼拉草内的各种杂草:选用马尼拉草类专业除草剂。
(三)营养调节剂
1、生根剂(吲丁·萘乙酸):提高苗木成活率,促进新根生长,提高抗逆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50%,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吲哚丁酸40%、萘乙酸10%。
2、树木强根复壮剂:破除土壤板结、强根壮体,提高植物活性。
主要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2.0亿/mL,有效菌种名称:枯草芽孢杆菌,有效载体:N-乙酰氨基葡萄糖。
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详见附件《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采购单价汇总表(合同签订价)》。
三、质量要求
1、产品要求使用安全、低毒高效、经济,对环境无污染,对人体无伤害,对园林植物无药害,包装为大规格、大容器包装。
2、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提供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有质量合格证书,因供应商所供货物产品在使用过程或使用后造成的人员危害及植物药害,由供应商无条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3、服务内容:供应商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在施药过程中全程跟踪服务,安排技术人员组织前期施药培训和施药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病虫害的前期调查、防治措施,浓度配比、施药方式方法、安全操作、后期的效果检验、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等),此服务费用均包含在货物报价中,不另行单独计算费用。
四、合同金额
竞争性磋商的成交金额是壹佰柒拾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小写:1706950.00元)(含税价格),采用固定单价结算的方式,结算以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认可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详见附表《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肥料、杀虫、杀菌、除草剂采购单价汇总表(合同签订价)》。
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要求时间内将产品按批次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对验收产品采取分季度方式支付已供产品的货款。
供应商甲方自收到规范和足额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
六、合同履行
供货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供货服务期限内,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履约担保:不要求。
质量保证金:不要求。
七、验收
1、验收主体: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
2、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
3、验收标准:产品要求使用安全、低毒高效、经济,对环境无污染,对人体无伤害,对园林植物无药害,包装为大规格、大容器包装。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提供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有质量合格证书。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九、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采购人有对供应商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合同按期验收据实结算的义务。
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产品,供应商地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无条件运回,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产品运送任务,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供应商应当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采购人可以直接要求供应商支付,也可以以合同价款中扣除。
3、如供应商未违约的情形下,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如因乙方过错未能按约定计划交货和提供服务,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迟延一日(10天内的),应向甲方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每天0.5%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的5%。如果延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间。
(3)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4)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服务期限内,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采购人可终止协议,按实结算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无条件退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索赔。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一份,代理公司执一份,财政局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请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纠纷。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2月3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时代公园街道绿化所办公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邵阳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8201205000001919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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