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勘评费(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作)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惠宁024-2386368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勘评费(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作)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委托,拟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勘评费(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

2.联系人:惠宁

3.联系方式:024-23863682

4.联系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勘评费(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作)

2.征集项目编号:K2115012024000011

3.征集项目简介: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辖区范围内所涉及土地、房地产、资产等评估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勘评费(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作)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勘评费(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作)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 采购单位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征收项目勘评费(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作)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1)具有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及具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叁级(含)及以上。(2)若设立有分支机构的,不能分别以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名义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每个总部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前来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按规定签章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需明确牵头单位)。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部分,可均由牵头单位签字、盖章。 2备份文件:将响应文件PDF版加设打开密码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sczyysgs@163.com,作为备份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各供应商将备份文件打开密码发送至上述邮箱,因供应商原因无法打开备份文件时,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征集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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