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凤城市]凤城市二道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
金额
222.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682-00016
预算金额22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415-8125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0
公告正文

[丹东市·凤城市]凤城市二道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

凤城市二道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二道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82-00016

项目名称:凤城市二道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29,000.97 元

最高限价:2,229,000.97 元

采购需求:坝顶道路、坝坡排水沟、干砌石护坡、溢流堰、输水洞出口消力池、溢洪道底板、维修输水洞闸门、更换启闭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5月30日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交和备份投标文件现场(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djzdgczx@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发送成功后致电13842554660进行确认。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凤城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联系方式:0415-8207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415-8125677

邮箱地址:ddjzdgc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66 5103 0000 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84255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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