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三期及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及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备案项目编号分别是:2015-441900-35-03-011087、2018-441900-38-03-005192。本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东莞粤鲲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三期及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下称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并招标:“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三期及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两项目合并以东莞粤鲲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为招标人进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分别与东莞粤普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和东莞粤鲲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
2.2建设地点:东莞市谢岗镇稔子园村。
2.3建设规模:
(1)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期总用地面积约50424.58㎡,园林景观设计(含道路设计)面积22870.35㎡;
(2)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三期总用地面积约85508.10㎡,园林景观设计(含道路设计)面积43952.16㎡;
(3)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3712.28㎡,园林景观设计(含道路设计)面积31957.33㎡(其中地面绿化及道路面积27757.33㎡,三层露天平台面积4200㎡)。
2.4招标范围: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三期及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的园建施工、水电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和半年苗木养护等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
(1)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期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围墙、门卫房、景墙等构筑物、围墙、门卫房、景墙、景观照明、配套的给排水和电气、种植土的回填、堆坡造形、苗木种植和保养等施工。除有另行约定外,还包括其他上述未列明的图纸所含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三园林绿化工程:出入口LOGO墙、现代钢构廊架、入口水景、景观大道、大台阶、栏杆、景墙、垫层、围墙、门卫房等构筑物、围墙、门卫房、景观照明、配套的给排水和电气、种植土的回填、堆坡造形、苗木种植和保养等施工。除有另行约定外,还包括其他上述未列明的图纸所含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3)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绿化景观、屋顶花园、厂房绿化、景墙、垫层、围墙、门卫房等构筑物、围墙、门卫房、景观照明、配套的给排水和电气、种植土的回填、堆坡造形、苗木种植和保养等施工。除有另行约定外,还包括其他上述未列明的图纸所含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广东省、项目所在地及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各项标准不一致的,以要求更高者为准。
2.7工期:
2.7.1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三期园林绿化工程的工期为12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0 年 5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 日。总工期固定不变,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
2.7.2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的工期为 1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总工期固定不变,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
2.8招标限价:根据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01月22日发布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中标价情况分析(2016~2018年)》,参考2018年园林建筑工程中标对比预算价的下浮率27.83%和园林绿化工程中标对比预算价的下浮率37.43%,并按2018年园林建筑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各自的平均下浮率的50%下浮,招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的园林建筑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扣减各自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浮13.915%和18.715%后加上各自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即招标限价为1696.87万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1.26万元),其中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期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限价为355.39万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07万元,此费用包干使用), 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三期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限价为668.48万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3.01万元,此费用包干使用)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限价为673.00万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4.18万元,此费用包干使用)。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无需投标人进行报价,但投标人报价汇总需按项目分别含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绿化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
3.2 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的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2017年1月1日)之后为准。
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惩戒对象,投标时需提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惩戒对象的声明(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加盖公章)。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需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声明(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加盖公章)。
3.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2019年1月1日)起未受过限制在广东省内招投标或承接工程项目的行政处罚,投标时需提供未受过限制在广东省内招投标或承接工程项目行政处罚的声明(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9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至2020 年3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在购买招标资料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作登记审核:
4.1.1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原件核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绿化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盖公章);
4.1.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职称证证书原件核对);
4.1.3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担过1项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工程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的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2017年1月1日)之后为准。(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个独立的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业绩的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列明的合同金额为准,业绩需提供能体现合同封面、工程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约双方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的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并加盖公章);
4.1.4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4.1.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核对),委派委托代理人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企业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参加投标登记)。
4.2 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登记当天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进行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如查询有记录的投标人,不予登记。
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仅核查投标人的登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登记资料内容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对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核查,因此登记审核通过不代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确认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不影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后续查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4月 9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开标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发布。
6.2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修改、补疑、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 其它说明
7.1投标担保33.0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足额提交。
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请参见第8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相关信息)。
7.3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中标法评标,不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信综合评价诚信分挂钩。
7.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粤鲲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谢岗镇花园大道汇能大厦8楼
联系人:陆天德
电话:0769-86059016
电子邮件:lutiande@gdhp.com.hk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三层
联系人:周炜平
电话:15872362387
电子邮件:zwp@dfmbidding.com
监督单位:粤海置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谢岗镇花园大道汇能大厦8楼
投诉电话:0769-86059991
邮箱:zengxianbo@gdhp.com.hk
2020年 3 月 18 日
9. 附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参加投标登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招标项目投标登记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止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件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经本授权委托书授权的代理人可签署纸质投标登记文件相关内容。
2、纸质投标登记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无需递交本授权委托书。
附件:
(招标公告)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三期及电子电气互连产业中心项目园林绿化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