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MMFJ00218-1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数据链路服务采购第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名称:安徽恒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4号软件园4-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每年贰拾玖万玖仟陆佰伍拾陆元整(¥:299656.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数据链路服务采购第1包 服务地点:巢湖市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期限:1+X年(X≤2)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如平、孙贤锐、周世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叁仟伍佰玖拾伍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1300309811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主任,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巢湖市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0551-82281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
联 系 人:钟工
联系方式:1300309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1560559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记录声明函
3.小型企业投标声明函
4.防疫承诺书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