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博物苑---张謇墓保护修缮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5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博物苑---张謇墓保护修缮项目监理已由国家文物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通市。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 530万元,含修缮、安防、消防、防雷工程,最终监理费以审核为准。
2.3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2.4 标段划分:本监理工程为1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7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5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监承接过国家级(含国家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修缮保护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并通过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备注:
①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或结算审计核定单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②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③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8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3.9 拟派项目总监、专监及监理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3.10 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4.2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29日 14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剑新路1号一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五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0565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18号二楼
联系人:桑女士
电话: 18260537686
2024年9月19日
本招标项目南通博物苑---张謇墓保护修缮项目监理已由国家文物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通市。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 530万元,含修缮、安防、消防、防雷工程,最终监理费以审核为准。
2.3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2.4 标段划分:本监理工程为1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7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5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监承接过国家级(含国家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修缮保护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并通过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备注:
①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或结算审计核定单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②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③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8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3.9 拟派项目总监、专监及监理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3.10 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4.2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29日 14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剑新路1号一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五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0565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18号二楼
联系人:桑女士
电话: 18260537686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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