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武汉轻工大学两校区生活垃圾转运、管网疏捞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7/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轻工大学
招标联系人范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雅娜027-82610605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武汉轻工大学两校区生活垃圾转运、管网疏捞项目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

武汉轻工大学

采购项目名称

武汉轻工大学两校区生活垃圾转运、管网疏捞项目

预算价

70万元

联系人

范老师

联系方式

027-83923110

采购人地址

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地址

1包:常青校区

供应商名称:武汉净康保洁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13小区141单元52

2包:金银湖校区

供应商名称:武汉联盛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环湖中路92101-103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对武汉轻工大学两校区生活垃圾进行转运、管网疏捞,内容包括:1.采取钩臂式垃圾箱收集转运。2.提供钩臂式垃圾箱,并进行日常维护。3. 化粪池的清捞转运(含地下管道疏通)。4. 雨水井、下水管道疏通。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1.每日定时进行垃圾转运,日产日清;

2.每年集中两次进行化粪池清理和雨水井下水管疏通,特殊情况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疏捞清运,确保校园无积水、化粪池无满溢、管道无堵塞现象发生。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社区管理办公室、武汉市东西湖金银街道办事处工作联系函,按照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管理职能划分,1包、2包拟采购供应商分别属该辖区内唯一指定垃圾清运服务单位,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清运服务等相关环境保障类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故建议上述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该项目正式采购谈判中进行价格商议,并建议供货商提供详细服务内容及报价清单明细。

论证评委姓名及单位:

1.许仲蛟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2.熊义光 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姬建兴 武汉建设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二、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即20171026日至2017111日。

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轻工大学

地址: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27-83923110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

联系人:刘雅娜

电话:027-82610605

五、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媒体上同时发布。

2017年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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