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大院厨余垃圾清运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大院厨余垃圾清运处理项目(项目名称)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大院厨余垃圾清运处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6月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GC23G5196
1.2项目名称: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大院厨余垃圾清运处理项目
1.3项目预算:13.5万元/年
项目最高限价:13.5万元/年
1.4采购需求:省委食堂,政协、武警、马鞍山食堂,一天6桶左右垃圾量,垃圾处置采取直收直运的方式。拖运到江北废弃物处置中心倾倒。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与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现场获取;
3.3磋商文件费用:500元/套(现金缴纳)。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3年6月2日14:00-14:3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4.3供应商因故无法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 吴奇<收>13245281227)。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供应商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供应商及联系供应商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6月2日 14:30(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1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6.2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6.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
联系人:许科
联系电话:025-83391673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邮 箱:jsgczb@sina.com
联系人:吴奇 张时光
联系电话:025-83692278 83691278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奇 张时光
联系电话:025-83692278 83691278
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大院厨余垃圾清运处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6月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GC23G5196
1.2项目名称: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大院厨余垃圾清运处理项目
1.3项目预算:13.5万元/年
项目最高限价:13.5万元/年
1.4采购需求:省委食堂,政协、武警、马鞍山食堂,一天6桶左右垃圾量,垃圾处置采取直收直运的方式。拖运到江北废弃物处置中心倾倒。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与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现场获取;
3.3磋商文件费用:500元/套(现金缴纳)。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3年6月2日14:00-14:3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4.3供应商因故无法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 吴奇<收>13245281227)。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供应商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供应商及联系供应商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6月2日 14:30(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1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6.2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6.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
联系人:许科
联系电话:025-83391673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邮 箱:jsgczb@sina.com
联系人:吴奇 张时光
联系电话:025-83692278 83691278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奇 张时光
联系电话:025-83692278 8369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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