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izw20230112005
预算金额7756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0898-6676115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898-68593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2
公告正文

省道S336吉营线改建工程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izw2023011200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省道S336吉营线改建工程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7569万元,招标人为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路线起于G224,顺接S345后向东布线,在枫木村西侧转向南,沿老 路布线,跨越新吴溪(龙洲河)后,向南经南吕镇、乌坡镇,下穿万洋高速(该段为完全利用乌坡互通连接线),继续向南布线,跨越万泉河后继续沿老路 经中平镇至南坵村,顺接S336已建段。主要控制点:起点、南吕镇、乌坡镇、G 9811与万洋高速交叉点、万泉河与龙州河桥址、中平镇和终点。推荐K线全长约 45.090km,其中万洋高速以北段22.762km,万洋高速以南段12.230km,万洋高 速乌坡互通连接线K22+762~K27+000及旧路K27+000~K32+860段完全利用。全 线共设置11座桥梁,其中老桥利用(直接利用或桥面系改造后利用)526.34m/7 座;拆除重建桥梁98m/2座;改线新建桥梁54m/2座。拆除重建和改线新建4座桥 梁中,中桥70m/1座,小桥82m/3座。一般路段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本项目万 洋高速以北段K0+000~K22+762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10米,设 计速度采用60km/h;万洋高速以南段K32+860~K45+090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8.5米,设计速度采用40km/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SJ;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J)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2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1月1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
cn/ggzy/)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 11时3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 /ggzy/)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2日 11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二楼202 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55号晓云国际2号楼9层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67611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A座505-508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898-6859360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①
省道S336吉营线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36吉营线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起于G224,顺接S345后向东布线,在枫木村西侧转向南,沿老路布线,跨越新吴溪
(龙洲河)后,向南经南吕镇、乌坡镇,下穿万洋高速(该段为完全利用乌坡互通连接线),继续向南布线,
跨越万泉河后继续沿老路经中平镇至南蚯村,顺接S336已建段。
主要控制点:起点、南吕镇、乌坡镇、G9811与万洋高速交叉点、万泉河与龙州河桥址、中平镇和终点。
推荐〖线全长约45.090km,其中万洋高速以北段22.762km, 万洋高速以南段12.230km,万洋高速乌坡互通连接线
K22+762~K27+000及旧路K27+000~K32+860段完全利用。
全线共设置11座桥梁,其中老桥利用(直接利用或桥面系改造后利用)526.34m/7座;拆除重建桥梁98m/2座;
改线新建桥梁54m/2座。拆除重建和改线新建4座桥梁中,中桥70m/1座,小桥82m/3座。
一般路段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本项目万洋高速以北段K0+000~K22+762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
10米,设计速度采用60km/h; 万洋高速以南段K32+860~K45+090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8.5米,
设计速度采用40km/h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工程总投资等)。
2.2服务期:
服务期: 200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或勘察设计通知送达之日(两者以先到达日期为准)起至项目
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35日历天(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阶段6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编制阶段75日历天),招标和施工配合服务期11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 ;
2.3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为(1)标段范围内两阶段勘察设计(包括初测初勘、初步设计、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涵盖路
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房建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等各专业工程设计、
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
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专题研究、设计审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2)项目建设要素专题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公益林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报
告、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若有)、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若有)等,具体视项目实
际情况及有关审批部门要求;办理项目前期使用林地、用地预审及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
影响评价等各项报批或备案,以及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变更手续(若有))。若中标
单位不具备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资质条件或技术能力,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委托具备条件的相关单位开展编制服
务,签订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对其委托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管理,对提交的技术成果质量和结论的真实性、
可靠性负责等,具体以勘察设计合同为准。
2.4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勘察设计标段。
2.5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水文地质勘
察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
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以下业绩:(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
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二级或以上公路勘察业绩;(2)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二级或以上公路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
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入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③
2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
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
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
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③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
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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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②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
p 均作本条解释)
③控股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
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
作本条解释)
④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⑤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日。
⑥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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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6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2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至11时30分将银行保函(如有)递交
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二楼202开标室。
8.7目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为确保能够顺利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密切关注国家及海南省最新疫情防控
政策,提前做好疫情期间投标各项工作,并独自承担因投标工作准备和预判不足而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
8.8监督举报电话:0898-65316793。
9.附件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55号晓云国际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
2号楼9层 A座505-508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898-66761150 电 话: 0898-68593609(海南分公司)
传 真: 传 真:
2023年01月12日
7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①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工程测量专业
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的,视为满足上述第(1)项勘察资质要
求;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视为满足上述第(2)项设计资质要求。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
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提供新资质证书。
③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
①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资质要求应当与项目工
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并与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程承接范围规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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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①
业绩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二级
或以上公路勘察业绩;
(2)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二级
或以上公路设计业绩。
注:①上述业绩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②如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勘察及设计业绩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计取;
③如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个业绩存在同一项目不同阶段勘察及设计成果的,只按其中1个阶段的勘察及设计成果认
定;
④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
①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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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①
信誉要求
已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2021年度海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
若尚无2021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则其上一年度(2020年度)海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得为
D级;若尚无2020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则其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评价不得为D级;若尚无2021年度
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评价,则其注册地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省级综合评价不得为D级;并与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结果一致(尚无信用评价的企业不作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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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①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
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35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①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 1 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人 (2)具有10年(含)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o (3)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勘察工作项目负责
人; (4)担任过1条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工作项目负责
人。

注:①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②本表的职称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上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
称证书上无法反应其专业,还应附毕业证书复印件;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均归为“
路桥类”专业;
③本表所要求的工作经验时间应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
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但不需要为此提供证明材料;
④如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勘察及设计业绩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计取;
⑤如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个业绩存在同一项目不同阶段勘察及设计成果的,只按其中1个阶段的勘察及设计成果认
定;
⑥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项。
①对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
过高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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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①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 责人/ /O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专业分项负责人/
**专业分项负责人

注:分项负责人在投标阶段不做要求。投标人如中标后将按照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三: 分项负责人
最低要求”派驻其他相关人员。
①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的最低要求,由
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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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得5分,A级的得5分,B
级的得4分,C级的得2分
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
中的应用规则按照海南省
交通运输厅最新有关规定
执行。
①公路设计企业在海南省
2.2.2(4) 其他因素
的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
下一年度公路设计企业
f
在海南省无信用评价结果
的,其海南省信用评价等
级可延续1年。
②依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
公路设计企业2021年度海
南省的信用级别为准。
③尚无2021年度海南省信
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发布的公路设计企
业2020年度海南省的信用
级别为准,其信用评价结
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AA
履约信誉
10分 (1)履约信誉 10分
级的企业按AA级认定,A
82
v4
级的企业按A级认定;B级
的企业按B级认定,C级
的企业按C级认定,D级的
企业按D级认定。
④尚无2020年度海南省信
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
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发布的公路设计企业2
021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
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
照如下原则认定:AA级的
企业按A级认定,A级的企
业按A级认定; B级的企业
按B级认定,C级的企业按C
级认定,D级的企业按D级
认定。
⑤尚无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
公路设计企业2021年度全
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以投
标人注册地2021年度公路
设计企业省级综合评价结
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
按照如下原则认定: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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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
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⑦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⑧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
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⑨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①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
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
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①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②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投标人的信用评级结果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
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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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
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
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86

派\
C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
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
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O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
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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