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皮山县沙漠化土地改良修复及牧草种植(防沙治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和审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86.9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sxzc2023-019号
预算金额186.94万元
招标公司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鑫155594301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皮山县沙漠化土地改良修复及牧草种植(防沙治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和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3-019号
项目名称:皮山县沙漠化土地改良修复及牧草种植(防沙治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和审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69400
最高限价(元):包一:1082900,包二:786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皮山县沙漠化土地改良修复及牧草种植(防沙治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和审计(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82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监理建筑工程土地平整10411.98亩,喷灌工程土建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喷灌工程设备及安装)、施工临时工程、首蓿种植、防护林种植、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等,另外前期没考虑到的所有事项,所有内容由监理进行监督,后期不增加任何费用。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皮山县沙漠化土地改良修复及牧草种植(防沙治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和审计(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86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跟踪审计建筑工程土地平整10411.98亩,喷灌工程土建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喷灌工程设备及安装)、施工临时工程、苜蓿种植、防护林种植、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等,前期没考虑到的所有事项,所有内容进行审计,后期不增加任何费用,另外总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签订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成果文件(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标项 1,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一年)的全部监理内容(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标项一、标项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包一):10000.00元(壹万元整)(包二):7000.00元(柒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用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聘用书或总监培训证或总监岗位证、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专业),另供应商需聘用建筑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相关钢结构部分进行监理(需提供聘用承诺书);;
【标项2】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需具备两个及以上注册造价师人员;拟派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部分负责人需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部分负责人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2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新城区生态
联系方式:0903-6422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金鹰国际13楼
联系方式:15559430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鑫
电 话:15559430123
皮山县沙漠化土地改良修复及牧草种植(防沙治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和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3-019号
项目名称:皮山县沙漠化土地改良修复及牧草种植(防沙治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和审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69400
最高限价(元):包一:1082900,包二:786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皮山县沙漠化土地改良修复及牧草种植(防沙治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和审计(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82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监理建筑工程土地平整10411.98亩,喷灌工程土建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喷灌工程设备及安装)、施工临时工程、首蓿种植、防护林种植、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等,另外前期没考虑到的所有事项,所有内容由监理进行监督,后期不增加任何费用。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皮山县沙漠化土地改良修复及牧草种植(防沙治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和审计(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86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跟踪审计建筑工程土地平整10411.98亩,喷灌工程土建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喷灌工程设备及安装)、施工临时工程、苜蓿种植、防护林种植、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等,前期没考虑到的所有事项,所有内容进行审计,后期不增加任何费用,另外总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签订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成果文件(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标项 1,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一年)的全部监理内容(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标项一、标项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包一):10000.00元(壹万元整)(包二):7000.00元(柒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用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聘用书或总监培训证或总监岗位证、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专业),另供应商需聘用建筑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相关钢结构部分进行监理(需提供聘用承诺书);;
【标项2】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需具备两个及以上注册造价师人员;拟派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部分负责人需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部分负责人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2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新城区生态
联系方式:0903-6422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金鹰国际13楼
联系方式:15559430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鑫
电 话:155594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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