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务办公子系统(汕头海关)辅助管理模块纪检监督功能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同志880782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政务办公子系统(汕头海关)辅助管理模块纪检监督功能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政务办公子系统(汕头海关)辅助管理模块纪检监督功能升级改造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按照《政务办公子系统(汕头海关)辅助管理模块纪检监督功能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政务办公子系统(汕头海关)辅助管理模块纪检监督功能升级改造项目清单》(见附件1-2),完成建设(包括与原模块的对接)并提供运维服务。
五、时限要求:
1、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功能开发、测试工作,并在海关业务网完成部署、联调、优化工作。
2、系统试运行1个月且稳定后,双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3、自项目竣工验收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保。
六、预算金额:198000.00元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
详见附件3《政务办公子系统(汕头海关)辅助管理模块纪检监督功能升级改造项目评分标准》。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4《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88078268。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政务办公子系统(汕头海关)辅助管理模块纪检监督功能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到报名现场领取纸质文件)
附件2:政务办公子系统(汕头海关)辅助管理模块纪检监督功能升级改造项目清单.xlsx
附件3:政务办公子系统(汕头海关)辅助管理模块纪检监督功能升级改造项目评分标准.docx
附件4: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