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嘉科微低碳循环产业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4.55万元
招标公司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钱先生0573-8367986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宇峰153057399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嘉科微低碳循环产业园区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嘉科微低碳循环产业园区项目(一期) 已经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以 南行审投纪[2023] 4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项目业主为 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 64416.18 万元(建安工程费暂按 35000 万元计取),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453.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92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17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74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含固废分拣区)、2#厂房、3#厂房、4#厂房、5#综合楼、6#仓库、7#垃圾清运中心、8#门卫1、9#门卫2、10#非机动车棚1、11#非机动车棚2、12#消防泵房及水池、13#地下车库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嘉兴科技城,东至永业路,南至东风路,西至空地,北至顺泽路。本次招标估算价约 374.5525万元
2.2招标范围:嘉科微低碳循环产业园区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范围包括:①地基与基础(含桩基);②主体结构;③建筑给水、排水;④建筑电气安装(含强电、弱电)⑤建筑装饰装修;⑥电梯、通风、消防;⑦室外亮化、室外附属、雨、污水及景观绿化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水、电、燃气等;⑧业主委托的其他内容的所有监理范围。
2.3监理服务期:施工总工期+提前介入,免费延长监理服务期(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至工程综合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备案且审价完成、工程技术资料存档完成。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外企业总监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邮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或直接送达至: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收件人:曾宇峰,联系电话:15305739986。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收件人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代理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寄件或直接送达时,请务必另行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556号 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联系人: 钱先生 联系人:曾宇峰
电话:0573-83679861 电话:15305739986
邮箱:/ 邮箱:331831832@qq.com
1.招标条件
嘉科微低碳循环产业园区项目(一期) 已经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以 南行审投纪[2023] 4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项目业主为 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 64416.18 万元(建安工程费暂按 35000 万元计取),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453.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92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17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74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含固废分拣区)、2#厂房、3#厂房、4#厂房、5#综合楼、6#仓库、7#垃圾清运中心、8#门卫1、9#门卫2、10#非机动车棚1、11#非机动车棚2、12#消防泵房及水池、13#地下车库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嘉兴科技城,东至永业路,南至东风路,西至空地,北至顺泽路。本次招标估算价约 374.5525万元
2.2招标范围:嘉科微低碳循环产业园区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范围包括:①地基与基础(含桩基);②主体结构;③建筑给水、排水;④建筑电气安装(含强电、弱电)⑤建筑装饰装修;⑥电梯、通风、消防;⑦室外亮化、室外附属、雨、污水及景观绿化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水、电、燃气等;⑧业主委托的其他内容的所有监理范围。
2.3监理服务期:施工总工期+提前介入,免费延长监理服务期(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至工程综合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备案且审价完成、工程技术资料存档完成。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外企业总监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邮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或直接送达至: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收件人:曾宇峰,联系电话:15305739986。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收件人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代理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寄件或直接送达时,请务必另行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嘉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556号 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联系人: 钱先生 联系人:曾宇峰
电话:0573-83679861 电话:15305739986
邮箱:/ 邮箱:3318318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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