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土右旗】土默特右旗2017年绿化管护工程施工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37号
预算金额51.74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金光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土默特右旗2017年绿化管护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3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经营资格及相关能力的供应商。 3.1.2同时具备: A、具有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B、具有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3.1.4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征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采购人名称: 土默特右旗林业局
采购人地址: 萨拉齐镇振华大街科技楼
采购人联系人: 高敏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9472327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北侧金厦广场C2幢20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0910120109013714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东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杨金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招 标 公 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7日 301,722.00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绿盛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东胜街荷泽小区
B 2017年08月17日 1,742,386.00 包头市绿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二旺尧村85号
C 2017年08月17日 234,659.00 土默特右旗明沙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右旗明沙淖乡大城西村
D 2017年08月17日 360,340.00 包头市宇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花苑三区欧美路底店3号
E 2017年08月17日 255,128.00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绿盛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东胜街荷泽小区
F 2017年08月17日 395,403.00 土默特右旗新苗抗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花苑园三区15号楼
G 2017年08月17日 1,680,382.00 土默特右旗林盛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双龙镇大五台营村
H 2017年08月17日 154,390.00 包头市景林绿化有限公司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美岱桥村
I 2017年08月17日 311,198.00 土默特右旗鸿图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村
J 2017年08月17日 360,708.00 包头市泰合园林景观有限责任公司 昆都仑水库2公里
K 2017年08月17日 1,252,641.00 土默特右旗天地人和生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汇鑫苑22号楼2单元401
L 2017年08月17日 517,469.00 内蒙古佳元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文苑华庭8号楼14号底商
M 2017年08月17日 201,735.00 包头市绿洲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N 2017年08月17日 1,182,188.00 内蒙古业圣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园艺研究院院内
O 2017年08月17日 4,027,348.00 包头市景逸绿化有限公司 土默特右旗萨拉旗镇天晟家园B区19栋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彭水东 王蕊 王少军 周显平 付红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林业局、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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