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房屋附属区域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_项目信息
金额
63.4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xlea-g3008
预算金额63.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某单位房屋附属区域整修项目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2024-JLXLEA-G3008 |
招标人: | 某单位A | 招标代理机构: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63.48350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该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招标方案说明: | 某单位房屋附属区域整修项目,具体详见电子版工程量清单;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某单位房屋附属区域整修项目,具体详见电子版工程量清单;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0000600052698001001
- 37.2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52698001001某单位房屋附属区域整修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方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做为证明材料,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2)报价方2023年10月至今(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报价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3)报价方2023年10月至今(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二)报价方须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 (三)报价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报价方(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报价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10月至今(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在报价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标段内容:
- 2
- E6200000600052698001002
- 26.2835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52698001002某单位房屋附属区域整修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方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做为证明材料,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2)报价方2023年10月至今(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报价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3)报价方2023年10月至今(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二)报价方须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 (三)报价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报价方(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报价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10月至今(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在报价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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