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布尔津县新疆褐牛产业集群2024年续建方案牛屠宰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q2024-cg06-01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努尔木哈买提1779917922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标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依力哈木1357919587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9
公告正文
布尔津县新疆褐牛产业集群2024年续建方案牛屠宰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Q2024-CG06-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尔津县新疆褐牛产业集群2024年续建方案牛屠宰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布尔津县润牧农业开发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牛屠宰加工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布尔津县新疆褐牛产业集群2024年续建万案牛屠宰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布尔津县新疆褐牛产业集群2024年续建方案牛屠宰加工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7)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0日10 时00分到2024年07月27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报名(新疆标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南区克兰人家D区8号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195号瑞泰酒店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11 时30分
开标地点: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195号瑞泰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营业
执照加盖公章,投标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及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
截止时间,不得早手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原
件及加盖公章三份(原件核查完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及逾期报名
者均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
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
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夫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休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
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布尔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布尔津县润牧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友谊峰路68号(农业农村局后院1楼101室)
联系人:努尔木哈买提
电 话:177991792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标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勒泰市南区克兰人家D区8号楼
联系人: 依力哈木
电 话: 13579195874
电子邮件: 1627039986@qq.com
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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