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8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POST-FW-2022034】),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服务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服务期2年,预估总采购额90万元(含税)。
标包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范 |
预估租赁数量(辆) |
*报价要求(含税) |
价格评分权重 |
预计总额(含税,万元) |
1 |
11-13M3纯电动整体型厢式汽车租赁 |
见附件: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租赁服务技术规范书 |
长租:5辆 |
≤7500元/月/辆 |
100% |
90 |
(二)服务期:2年。合同到期后,如成交人达到采购人各项服务标准(满意程度等),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三)到货时间:订单确定后20日内到货。
(四)到货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五)应答报价:即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动汽车整车产品(包括随车充电器和简易充电装置)以及相应的充电、维护、运维、保险等所有综合运营服务费用,以及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若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须是租赁车辆的所有人,须承诺成交后提供拟出租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佐证(须提供承诺函)。
2.4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8应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应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比选文件服务,本次比选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比选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应答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0571-82637830。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注册成功的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比选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应答人承担。
4.4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应答人联系人注意查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00:00(北京时间)。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或者应答文件未送达至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 |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
联系人:张工 |
邮编:310000 |
电 话:0577-88089120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姜亮亮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姜亮亮 |
电话:15957785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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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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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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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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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110830019310005940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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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