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210210045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公司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丽15399931999
中标公司湖南省第一测绘院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第三测绘院8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九、推荐供应商及推荐意见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YCG-202210210045
二、项目名称: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二、项目名称: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 长沙市韶山中路693号 | 848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及投标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及投标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及投标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及投标文件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晓杰(主任评委)、余莱茵(业主评委)、伍璨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
98.67 |
2 |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
79.65 |
3 | 湖南省第一测绘院 |
75.31 |
无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金额为壹万贰仟柒佰伍拾元整,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推荐供应商名称 | 采购人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湖南省第一测绘院 | / | 符合采购需求 |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 / | 符合采购需求 |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 符合采购需求 | / |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
联系人:余女士 |
电 话:0731-83611570 |
地 址:浏阳市白沙路27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彭丽 |
电 话:15399931999 |
地 址:浏阳市翠园路京都酒店2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pdf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pdf
- 成交通知书.pdf成交通知书.pdf
- 招标文件-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doc招标文件-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doc
- 推荐供应商意见书.pdf推荐供应商意见书.pdf
2022 年12 月23 日
最终报价
报价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计划编
LYCG-202210210045
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号
项目名称
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代理编
HNYC-LY-008
号
(一)县级调查:
(1)内业核实;
(2)外业调查;
(3)内业上图;
(4)数据库更新;
服务内容(5)细化调查;
(6)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二)县级成果汇总和自查:
(1)成果汇总;
(2)县级自查;
(3)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和“互联网+”在线核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大写:捌拾肆万捌任元整
总报价
小写:848000.00元整
(人民币)
备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额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2年12月22日
分项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序号 | 服务名称 | 苏菜L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县级调查 | 项 | (1)内业核实;(2)外业调查;(3)内业上图;(4)数据库更新;(5)细化调查;(6)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 693000.00 | 1 | 693000.00 | |
2 | 县级成果汇总和自查 | 项 | (1)成果汇总;(2)县级自查;(3)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和“互联网+”在线核查 | 155000.00 | 1 | 155000.00 | |
合计 | 848000.00 |
捌拾肆万捌仟元整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848000.00元大写:
说明:1、本表包含碳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
《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
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
2
中标通知书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政府采购计划编
号:LYCG-202210210045)于2022年12月22日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
会认真评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该项目的中标人,有关情况如下:
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 | 采购方式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碳商 |
执行期限 | 执行期限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执行 | |
执行期限 | 执行期限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执行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3975119107 |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8号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8号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8号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8号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8274861680 | 18274861680 |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务项目
中标
金额捌拾肆万捌仟元整
(大写)
中标(小写)848000元
单位
联系人钟磊
地址
联系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余莱茵
采购
单位
地址浏阳市白沙路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咨询有限
加工程商
远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采购人(公章):
(11)
日期:2022年12月23日
采购编号:LYCG-202210210045采购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目录2022年12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编号:HNYC-LY-008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磋商文件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七、其他规定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3、委托代理编号:HNYC-LY-0082、采购编号:LYCG-202210210045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浏阳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一章磋商邀请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采购项目预算:850000元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3、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1617:00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注:a、前文所称“近3个月内”特指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b、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供应商自行说明。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磋商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浏阳市翠园路京都酒店2楼领取磋商文件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浏阳市翠园路京都酒店2楼
联系人:彭女士名称: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白沙路电话:18274861680联系人:余女士采购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地址:浏阳市翠园路京都酒店2楼电话:15399931999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浏阳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余女士电话:18274861680地址:浏阳市白沙路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彭女士电话:15399931999地址: 浏阳市翠园路京都酒店2楼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R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3、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
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10、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a、前文所称“近3个月内”特指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b、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供应商自行说明。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R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R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R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R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均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持磋商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浏阳市翠园路京都酒店2楼领取磋商文件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 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850000元 |
第二章第17.1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R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R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 ,提交的时间:/、地点: /。 |
第二章第19.1款 | 投标保证金 | R 不要求提供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副本叁份(另须提供电子文件1份,电子档必须是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光盘或U盘,单独密封)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2022年12月 22日0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2.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2.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的条件):小型、微型、福利和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9.1款、 | 指定的媒体 | 《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omepage.html |
第二章第41.3款 | 履约担保 | R 不要求提供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3.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壹万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12750.00元),由采购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
第二章第44.1款 | 其他规定 | 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
其他规定 | 身份验证 |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代表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格式见蹉商文件第五章附件1、2,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
其他规定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技术行业 |
附页2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钟柯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875880163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3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评分按百分制计分,并遵循以下计分规则: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说明: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清晰、完整,如经评委一致认定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模糊看不清的,则该项资料所对应的评分分值计0分。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年月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计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磋商报价F磋商报价=15分 | 投标总报价 | 15 |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备注:报价高于预算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
二 | 技术F技术=44分 | 调查方案 | 10 | 调查方案合理、完整、思路清晰,提供的图斑举证方法得当,符合国家、湖南省相关标准和规范,任务和目标完全满足年度国土变更的调查要求的,计10分;调查方案较合理、较完整、思路较清晰,提供的图斑举证方法得当,符合国家、湖南省相关标准和规范,任务和目标完全满足年度国土变更的调查要求的,计7分;调查方案内容简单,思路较清晰,提供的图斑举证方法较为恰当,任务和目标基本满足年度国土变更的调查要求的的,计4分;调查方案内容不完整,思路不清,提供图斑举证方法不当,任务和目标基本满足年度国土变更的调查要求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 |
二 | 技术F技术=44分 | 数据库建设方案 | 5 | 数据库建设方案合理、完整、思路清晰的,计5分;数据库建设方案较合理、较完整、思路较清晰的,计3分;数据库建设方案内容简单,思路不清晰,不合理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 |
二 | 技术F技术=44分 | 项目管理和进度方案 | 5 | 方案具体、明确,保障措施完整、科学的,计5分;方案较具体明确、较科学,保障措施较完整的,计3分;方案欠科学性,有保障措施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 |
二 | 技术F技术=44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5 | 方案合理、全面的,计5分;方案较合理、较全面的,计3分;方案不合理,涉及内容不全面或与质量控制无关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 |
二 | 技术F技术=44分 | 保密管理方案与人员资格 | 10 | (1)保密管理方案合规、严谨、保密性强的,计5分;方案较完善较合理的,计3分;方案合规,内容简单欠合理的,计1分。(2)提供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考核合格证书”和“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计5分。只提供一项不计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二 | 技术F技术=44分 | 项目团队专业水平 | 9 | (1)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测绘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的,计3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测绘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的,计1分。本项最高计3分。(2)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1分。本项最高计6分。注:需提供上述项目团队成员2022年7月-2022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项目团队成员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三 | 商务F商务=41分 | 业绩 | 20 |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4分,本项最高计20分。注:(1)类似业绩指国土调查、空间规划、土地测绘等方面的业绩;(2)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三 | 商务F商务=41分 | 企业获奖 | 15 |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供应商获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金奖的,每个项目计3分;获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银奖的,每个项目计2分;获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铜奖的,每个项目计1分,本项最高计9分。同一获奖项目,只取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供应商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一等奖的,每个计3分;团体二等奖的,每个计2分;团体三等奖的,每个计1分;本项最高计6分。同一获奖项目,只取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三 | 商务F商务=41分 | 资质认证 | 6 | (1)供应商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计2分;(2)供应商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计2分;(3)供应商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2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
合计 | 100 |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2)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
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中小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2本章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3)联合体协议(2)保证金(1)磋商响应声明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7)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和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和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1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9.磋商保证金(3)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8.3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2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电子档单独密封后再与响应文件一起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9.澄清(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响应文件评审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确定成交供应商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32.提出成交供应商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采购合同编号: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经济规律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数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合同价格形式: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3)项目内容: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4.付款:方式: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
(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
本项目总体目标是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2021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2、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46号)文件的内容,为掌握浏阳市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现决定开展全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1、项目名称: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一、项目概况: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参照(货物类)专用条款的格式和相关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流程、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编制。
1.内业核实(一)县级调查三、服务内容: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二、项目预算:850000元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落实省市精神,有利于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的需要,保障国土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3.内业上图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不动产登记成果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权属更新和补充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同步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根据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和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实地举证,确定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2.外业调查省级下发的县级基本库,县级逐图斑内业核实,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厅,按要求修正;结合市县相关资料,可适当补充提取部分县级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细化调查结果,逐图斑核实上图,修改图斑边界、按照《分类指南》录入图斑细化属性,建立细化调查数据库。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进行汇总,开展设施农用地和农村道路细化调查。5.细化调查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设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4.数据库更新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底板,在县级基本库基础上,将县级外业调查成果和省级2021年12月卫星监测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成果,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二)县级成果汇总和自查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提取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斑,以及自然资源部下发相关数据,结合2021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1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1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2)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下发耕地和可恢复农用地,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层,结合2020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0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0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1)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6.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整理细化调查数据库、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等,编制相关报告,形成细化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2)细化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整理外业调查成果、举证图斑信息表、数据库成果等,编写相关成果分析报告,形成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在内的整套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资料。(1)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1.成果汇总县级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县级成果汇总、县级自查、国家核查意见整改、“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
1、结算方法四、其他要求及说明做好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3.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和“互联网+”在线核查县级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细化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2.县级自查
(2)服务地点:浏阳市(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2、服务时间及地点(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供应商经验收通过后开具正式税票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申请资金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1)付款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磋商响应声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4、保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签订相关资料保密等协议,确保成果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3、项目验收: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通过省级、国家级核查。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未通过国家级核查,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8-1:报价一览表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1: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7-1:服务方案三、服务方案说明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七、最后报价(磋商现场填报)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8-2:分项价格表
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
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日期:年月日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反面 |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须提供)近3个月(2022年09月-2022年0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被授权人在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附件2-1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附件4盖供应商单位章: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上年营业收入 | 电子邮箱 |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特此声明!受到刑事处罚,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的罚款、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备注: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②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①《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注:a、前文所称“近3个月”特指2022年09月-2022年11月;b、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供应商自行说明(4)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②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注册资本:有效期:日期:注册登记机构:机构代码:年月日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经济性质:经济行业:地址: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身份证号、手机号: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说明: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和标准》的具体要求,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1:三、服务方案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7-2:日期:年月日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一览表附件8-1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计划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服务期限 |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 ||
备 注 |
项目名称:金额单位:元分项价格表附件8-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注:提供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四章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说明: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8-1、8-2提供。说明:七、最后报价(磋商现场填报)2、所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1、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料,证书复印件或网络截图等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推荐供应商意见书
项目名称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浏阳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 | LYCG-202210210045 | LYCG-202210210045 |
采购代理编号 | HNYC-LY-008 | HNYC-LY-008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 |
采购人推荐的名单1.湖南青第三洲丝院 | 采购人推荐的名单1.湖南青第三洲丝院 | 理由:等分系购带末 |
供应商、原因采购人代表签字 | ||
名单1:湖湖万旅守一101件评审专家推荐 | 名单1:湖湖万旅守一101件评审专家推荐 | 理由:台系的和 |
供应商、原因 | 理由:符冷的的我 | |
评审专家签字 | ||
推荐地点 | 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 | |
推荐时间2022年12月9日 | 推荐时间2022年12月9日 | 推荐时间2022年12月9日 |
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可以推荐多名供应商,但是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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