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b220071-03fg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戴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芸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江北新区)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 AJB220071-03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3】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0566.8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0566.8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图设计
        2.2 工程地点:位于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北至龙山南路、南至侨谊路、西至兰新路、东至江北大道快速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新建一所36个班的小学和一所18个班的中学。总建筑面积约10199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69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小学总建筑面积约545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0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中学总建筑面积约4748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59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及实验楼、行政综合楼、报告厅及阶梯教室、门房、食堂、体育馆、教工宿舍、连廊及其他配套用房等。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4510平方米,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7873.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和红线外合理的工程影响范围的设计工作(管线、道路、绿化顺接工程等):
①施工图设计、项目需要的专项或专业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强电、弱电)、基坑支护、危大工程清单、轻钢、人防、消防、幕墙、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硬装、软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废水治理、变配电设计(含外线接入)、室内外标识系统、绿建、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安保、通信、厨房、景观等设计文件编制。
②配合施工图设计(含人防、消防以及其他专业专项设计、专项方案)审查、报审;
③协助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使用单位意见征询、审批部门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
④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构建、维护;
⑤组织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会议;
⑥协助后期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详见招标文件
        2.7 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23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743万元,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8分)
6.2.1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住宅、公寓、厂房、仓库除外)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住宅、公寓、厂房、仓库除外)的,有一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标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及对建筑方案的实施针对性:根据对项目理解,提出与本项目相应的总体设计思路、原则、目标,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2)对项目方案的理解及难点分析:对项目现状自然条件、规划概况、空间环境、建筑功能、消防、智能化、人防设计、绿色建筑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3)结构设计:结构布置方案合理、经济、能够实现建筑方案设计理念。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图设计中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运用。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5)专项设计:对项目给排水、电气、暖通、绿色节能、垃圾处理设备、装配式等专项设计方案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3.2项目解读标准(满分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新技术等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给排水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暖通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7造价专业人员: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8岩土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9景观专业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得1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职称证书不能证明专业以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奖项:企业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个项目得2分,获得建筑工程类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个项目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个项目得0.5分,满分4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此项限评二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住建厅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市级奖项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证明材料均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②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③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④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⑥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其参与打分人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0月-2023年3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参与打分人员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4月28日15时27分到 2023年5月9日15时27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工程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甲级(含)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8.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0月-2023年10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11、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费用补偿。
8.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戴工 联  系  人:金芸
        电       话:025-58193763 电       话:17715289656
        传       真:无 传       真:02586433596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2eb9a187-e056-4466-bcbb-1b7fa4a2a6d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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