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电信采供[2021]11号)等要求,我部拟定了中国电信镇原分公司屯字镇曹路村农话机房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案,具体采购方案汇报如下:
一、项目背景/项目概况
依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中电信甘(2019)286号文件规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原分公司开边支局农话机房租赁镇原县开边镇人民政府房屋一间,面积20平方米,租期8年,租赁期限:2024年9月11日-2032年9月10日。
二、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1.采购内容
租赁约20平方米左右房屋一间,租期8年,租赁期限2024年9月11日-2032年9月10日。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万元) |
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万元) |
1 |
中国电信镇原分公司屯字镇曹路村农话机房房屋租赁 |
/ |
5.5 |
5.5 |
0 |
合计 |
|
|
5.5 |
5.5 |
0 |
2.采购方式:建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3.采购方式选择依据: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采供[2016]596号)第十九 条第五款“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规定要求(《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电信采供[2021]11号)文件中的单一来源适用场景“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第二款[各类情形的说明]中第七类情形第三项“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如:租赁办公场所统一配置的物业服务、有特定要求的广告投放、会展展览等宣传服务合作等。”)建议本项目采用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镇原县开边镇人民政府”进行定向谈判。
三、采购方案
1.采购内容及估算金额:“中国电信镇原分公司开边支局农话机房房屋租赁”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5.5万元(含税),税率为0%,其中价款5.5万元,增值税款0万元。
2.单一来源采购对象:镇原县开边镇人民政府。
3.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本项目拟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进行事前公示。
4.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1人作为采购人代表,其他成员从中国电信集团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谈判原则或策略:谈判小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对供应商报价及应答文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直至应答报价达到合理预期且不超过采购预估金额。
四、签约及付款方式
签约方式:书面合同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付款比例:100%付款
签约进度:达成协议一周以内
付款进度:预计2024年10月初。
五、后续工作安排
1.时间进度
采购方案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单一来源事前公示;
单一来源事前公示发布后2日内谈判;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原分公司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