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电池组及三类底盘等零部件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电池组及三类底盘等零部件运输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GZB23-DML00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电池组及三类底盘等零部件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唐山福田雷萨新能源汽车项目》规划要求,需要将新能源车型的部分零部 件(含危险品)转运至唐山工厂进行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合同包 1:电池组(危险品); (002)合同包 2:普通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合同包 1:电池组(危险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利害关系人等与招标人在职副经理 级及以上人员以及招标部门相关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和直接经济关系。
4、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被接管或 冻结的;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⑤被“信用中国”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⑥重大兼并与重组、重大法务纠纷、面临停产破 产的。
5、合同包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
6、根据业务类别配备自有载货车辆满足在特殊情况下的承运需求。
7、拥有独立正规经营场所,提供租赁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9、根据业务类别配备龙门吊车以满足电池组装卸车需求。
10、根据业务类别配备设备满足三类底盘厂内外装车需求。
11、根据业务类别具备零部件内外包装防护的技术能力。
12、根据业务需求需具有存储零部件的场地。;
(002 合同包 2:普通货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 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利害关系人等与招标人在职副经理 级及以上人员以及招标部门相关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和直接经济关系。
4、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被接管或 冻结的;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⑤被“信用中国”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⑥重大兼并与重组、重大法务纠纷、面临停产破 产的。
5、合同包 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6、根据业务类别配备自有载货车辆满足在特殊情况下的承运需求。
7、拥有独立正规经营场所,提供租赁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9、根据业务类别配备龙门吊车以满足电池组装卸车需求。
10、根据业务类别配备设备满足三类底盘厂内外装车需求。
11、根据业务类别具备零部件内外包装防护的技术能力。
12、根据业务需求需具有存储零部件的场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北办公楼东翼 1228 室或采取邮件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向外鱼乐酒店一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红螺镇村 122 号)采取 邮递或现场送达的方式均可参与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向外鱼乐酒店一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红螺镇村 122 号)七、其他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电池组及三类底盘等零部件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电池组及三类底盘等零部件运输项目(招标编号:GGZB23-DML005)已由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批准进行采购,采购单位为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电池组及三类底盘等零部件运输项目 2.2 项目背景:根据《唐山福田雷萨新能源汽车项目》规划要求,需要将新能源车型的部分 零部件(含危险品)转运至唐山工厂进行安装。
2.3 合同分包情况及业务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业务需求 备注
合同包 1 电池组(危险品) 现有电池组共存放在两个库房,库房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 镇,库房二:天津市蓟州区。根据发标方要求,投标方组织临时存储或去库房取货。(1)顺义赵全营镇库房电池组:①电池组由发标方指定人员配送至投标方,送货时间根据 投标方运输时间确定,因此需要提供临时卸货周转场地。(如投标方库房不在怀柔,发标方 不负责送货,由投标方到发标方指定位置领取零部件)。②电池组由投标方到发标方指定库房 取货,投标方不负责装车。
(2)天津市蓟州区电池组:①电池组由发标方指定人员配送至投标方,送货时间根据投标 方运输时间确定,因此需要提供临时卸货周转场地。(如投标方库房不在怀柔,发标方不负 责送货,由投标方到发标方指定位置领取零部件)。②电池组由投标方到发标方指定库房取 货,投标方不负责装车。
(3)投标方自接到零部件后需在 24 小时内完成装厂准备,确保零部件外观质量及安全,电 池需要龙门吊车装卸。
(4)投标方按照订单要求至少提前 24 小时将货物送达唐山厂区(到货时间按照唐山厂区货 物到货时间)。
(5)投标方需提供怀柔属地卸货周转场及其卸货服务、唐山工厂内卸货服务。
合同包 2 普通货物 (1)导流罩由发标方指定人员配送至投标方指定库房,发标方负责提供 卸车服务(如投标方库房不在怀柔,发标方不负责送货,由投标方到发标方指定位置领取零 部件)。
(2)投标方从工厂内领取导流罩安装支架、标准件、随车工具、三类底盘。
(3)投标方自工厂接到零部件后需在 24 小时内完成二次包装,确保零部件外观质量。(4)投标方需提供存放、装卸、二次包装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存放场地。
(5)投标方按照订单要求至少提前 24 小时将货物送达唐山厂区(到货时间按照唐山厂区货 物到货时间)
(6)投标方提供三类底盘唐山工厂的卸货服务。
(7)批次订单中非运输方责任造成的零部件损坏,需按照甲方时间要求从甲方领取质量完 好的零部件运送到唐山厂区,坏损件运回欧曼工厂并完成交接手续(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如 发生此业务每批次一个小车能够满足业务需要)
2.4 服务期限:年度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2.5 转运始发地及转运目的地:转运始发地:北京市怀柔区(或投标方临时转运库房地点)。转运目的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安路--雷萨唐山工厂。
2.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利害关系人等与招标人在职副经理 级及以上人员以及招标部门相关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和直接经济关系。
3.4 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被接管 或冻结的;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⑤被“信用中国”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⑥重大兼并与重组、重大法务纠纷、面临停产 破产的。
3.5 合同包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合同包 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3.6 根据业务类别配备自有载货车辆满足在特殊情况下的承运需求。
3.7 拥有独立正规经营场所,提供租赁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
3.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3.9 根据业务类别配备龙门吊车以满足电池组装卸车需求。
3.10 根据业务类别配备设备满足三类底盘厂内外装车需求。
3.11 根据业务类别具备零部件内外包装防护的技术能力。
3.12 根据业务需求需具有存储零部件的场地。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如下时间购买标书:2023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每 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 庄胜北办公楼东翼 1228 室或采取邮件形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 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 年 8 月 17 日 9:30 时,地点为北京向外鱼乐酒店一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红螺镇村 122 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取现场或邮递方式均可参与投标。如采取邮递,则快递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北 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北写字楼东翼 1228 室;温先生收;联络电话 18612639639。在此温馨提示投标人:投标文件应确保:2023 年 8 月 16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被收到,逾时或因包装破损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采取邮递方式的,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 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红螺东路 21 号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18600411465
招标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娇女士(18001370987)、温泽旭先生(18612639639)
电话:18001370987、18612639639
电子邮箱:BJGGZB@163.com
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福田戴姆勒 纪委,举报电话:010-60678842,邮箱:BFDA_JWJB@bfda.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红螺东路 21 号
联 系 人:高经理
电 话:18600411465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 1228 室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8001370987
电子邮件: BJGG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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