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XJMY-(2022)-CG108
二、项目名称: 温宿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十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温宿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十批)采购项目 | 微生物菌剂(详见采购清单) | 1 | 批 | 报价:595200(元) | 阿克苏阿尔格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科创中心1-23室 | 91652922MA7JXXLF3W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温宿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十批)采购项目 | 温宿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十批)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595200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顾芳,田梦,陈世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2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宿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温宿县校场路综合办公区
联系方式:15999204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宿县天境嘉苑3期13号楼3单元102
联系方式:19996715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川南
电 话:19996715956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温宿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十批)采购项目.doc竞争性磋商文件-温宿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十批)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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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采购人\n | \n温宿县农业农村局\n |
\n2\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地 址:温宿县天境嘉苑3期13号楼3单元102 \n联 系 人:冯川南\n电 话:19996715956\n |
\n3\n | \n采购项目名称\n | \n温宿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十批)采购项目\n |
\n4\n | \n采购文件编号\n | \nXJJH-(2022)-CG108\n |
\n5\n | \n资金来源\n | \n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n |
\n6\n | \n最高限价\n | \n640000元\n |
\n7\n | \n招标内容\n | \n微生物菌剂(详见采购清单)\n |
\n8\n | \n评审方法\n | \n竞争性磋商,在满足采购方所需提供服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标,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n |
\n9\n | \n投标报价\n | \n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即标书内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现场报价为第二轮报价。\n |
\n10\n | \n供货期\n | \n15日历天\n |
\n11\n | \n联合体投标\n | \n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n |
\n12\n | \n供应商提出问题\n的截止时间\n | \n若有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n |
\n13\n | \n采购人说明澄清\n的时间\n | \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n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n |
\n14\n | \n分包\n | \n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n |
\n15\n | \n构成磋商文件的\n其他文件\n | \n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n |
\n16\n | \n投标截止时间\n | \n2022年06月04日11:00(北京时间)\n |
\n17\n | \n磋商有效期\n | \n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n |
\n18\n | \n磋商保证金\n | \n本项目不做要求\n |
\n19\n | \n备选方案\n | \n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n |
\n20\n | \n评标委员会的组建\n | \n评标委员会由 3 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3 人;\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n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n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n |
\n21\n | \n投标人资格条件\n | \n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n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n(三)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n(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n(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六)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n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n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n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n |
\n22\n | \n响应文件的要求\n | \n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n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n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n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n6、评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标壹份(U盘)。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n |
\n23\n | \n递交响应\n文件地点\n | \n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n |
\n24\n | \n磋商时间和地点\n | \n磋商时间:2022年06月04日11:00(北京时间)\n磋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n备注: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n |
\n25\n | \n政府采购其他政策\n | \n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n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n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n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n |
\n26\n | \n支持中小企业发展\n | \n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n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n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n |
\n26\n | \n支持中小企业发展\n | \n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n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n |
\n27\n | \n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n | \n(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n(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n(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n(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n(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n(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n(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n(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n(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n |
\n28\n | \n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n | \n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n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n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n |
\n29\n | \n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n | \n1、综合说明\n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n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n投标人应尽早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7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n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n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n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n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n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n(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n(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n(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n(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n(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n5、其他\n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温宿县天境嘉苑3期13号楼3单元102 \n联系电话:19996715956\n |
\n初步评审\n | \n评审内容\n | |
\n初步评审\n | \n1\n | \n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n |
\n初步评审\n | \n2\n | \n响应文件针对每一项工程量不能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n |
\n初步评审\n | \n3\n | \n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n |
\n初步评审\n | \n4\n | \n响应文件组成必须完整,主要内容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n |
\n初步评审\n | \n5\n | \n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n |
\n初步评审\n | \n6\n | \n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签章的;\n |
\n初步评审\n | \n7\n | \n投标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n |
\n初步评审\n | \n8\n | \n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货期不能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n |
\n初步评审\n | \n9\n | \n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工程标准的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可辨认的;(包括采购清单数量不得改动)\n |
\n初步评审\n | \n10\n | \n响应文件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n |
\n初步评审\n | \n11\n | \n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n |
\n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n |
\n经\n济\n报\n价\n | \n经济报价得分计算:\n(1)报价为在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 )\n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最低报价)/(1-投标报价)*最大分值。\n注:\n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n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n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n(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3)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因素,投标人有组织管理能力等。\n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n |
\n序号\n | \n考核项目\n | \n分数\n | \n评分标准\n |
\n技术部分70分\n | |||
\n1\n | \n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措施\n | \n0-24分\n | \n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组织、安装方案以及项目试运行、验收组织安排,逻辑严谨、可行性高、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技术要求的,得16-24分;\n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组织、安装方案以及项目试运行、验收组织安排,逻辑性一般、可行性一般、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技术要求的,得8-16分;\n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组织、安装方案以及项目试运行、验收组织安排,无逻辑、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技术要求的,得0-8分;\n |
\n2\n | \n管理水平、技术力量、机械设备配置\n | \n0-18分\n | \n技术力量雄厚,装备齐全,设备配置合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得12-18分;\n技术力量一般,装备齐全,设备配置较合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得6-12分;\n技术力量较弱,装备较差;设备配置不合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得0-6分。\n |
\n3\n | \n质量保证方案、措施与承诺\n | \n0-6分\n | \n有切实可行、合理、优质的质量保证方案、措施与承诺的得4-6分;\n质量保证方案、措施与承诺一般,较合理的得2-4分;\n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方案、措施与承诺或明显有较大缺陷的得0-2分。\n |
\n4\n | \n企业的承诺及优惠条件\n | \n0-6分\n | \n质量保障方案与承诺。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思路清晰度,内容全面度,切实可行度以及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情况等;\n组织安排,逻辑严谨、可行性高、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技术要求的得4-6分;\n组织安排,逻辑严谨、可行性一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技术要求的得2-4分;\n组织安排,逻辑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技术要求差的得0-2分;\n |
\n5\n | \n售后服务方案\n | \n0-10分\n | \n有优质、充足的材料供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和零配件及时可靠的供应方案,得7-10分;\n材料供应完备程度一般、售后服务措施一般和零配件供应方案较合理的,得4-7分;\n材料供应完备程度一般、售后服务措施一般和零配件供应方案较合理的,得0-4分。\n |
\n6\n | \n标书制\n作情况\n | \n0-6分\n | \n编制内容完整、齐备、叙述严谨;标书有目录、无涂改、错页、漏页现象的得3-6分;\n标函标志内容不完整、叙述简单;标书无目录、有涂改、错页或漏页现象的得0-3分。\n |
\n序号\n | \n名称\n | \n规格、含量\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元)\n | \n合价(元)\n |
\n1\n | \n微生物菌剂\n | \n有效菌种名称:小单岐藻,蛋白核小球藻,固氮鱼腥藻\n | \n瓶/升\n | \n3200\n | \n | \n |
\n合计(元)\n | \n |
\n项目名称\n | \n招标内容\n | \n供货期\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投标总报价\n | \n(小写)\n | ||
\n投标总报价\n | \n(大写)\n |
\n序号\n | \n招标规格\n | \n投标规格\n | \n备 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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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投标人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 真\n | \n | \n网 址\n | \n | |||||
\n组织结构\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技术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
\n企业资质等级\n | \n | \n其中\n | \n项目经理\n | \n | |||||
\n营业执照号\n | \n | \n其中\n | \n高级职称人员\n | \n | |||||
\n注册资金\n | \n | \n其中\n | \n中级职称人员\n | \n | |||||
\n开户银行\n | \n | \n其中\n | \n初级职称人员\n | \n | |||||
\n账号\n | \n | \n其中\n | \n技 工\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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