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绥满公路绥阳镇至东宁穆棱界段改扩建工程大桥桥梁下部施工劳务分包公告
金额
175.7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5.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劳务分包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国道绥满公路绥阳镇至东宁穆棱界段改扩建工程大桥桥梁下部施工劳务分包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绥满公路绥阳镇至东宁穆棱界段改扩建工程大桥桥梁下部施工劳务分包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分包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国道绥满公路绥阳镇至东宁穆棱界段改扩建工程
1.3项目编号:GG-ZC-20230505-0026
1.4标段情况:一工区
1.5采购内容:具体详细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税额
价税合计
1
清桩头1.5m

4
600
2376.24
23.76
2400
2
清桩头1.6m

2
600
1188.12
11.88
1200
3
清桩头2.0m

52
1000
51485.15
514.85
52000
4
系梁混凝土浇筑
m3
900.3
200
178277.23
1782.77
180060
5
系梁钢筋制安
t
79.075
570
44626.49
446.26
45072.75
6
墩柱混凝土浇筑
m3
2549.1
200
504772.28
5047.72
509820
7
墩柱钢筋制安
t
263.387
570
148644.15
1486.44
150130.59
8
承台混凝土浇筑
m3
108.68
110
11836.44
118.36
11954.8
9
承台钢筋制安
t
6.514
570
3676.22
36.76
3712.98
10
盖梁混凝土浇筑
m3
959.2
220
208934.65
2089.35
211024
11
盖梁钢筋制安
t
126.214
570
71229.68
712.3
71941.98
12
耳背墙、肋板台混凝土浇筑
m3
51.24
260
13190.5
131.9
13322.4
13
耳背墙、肋板台钢筋制安
t
7.626
570
4303.78
43.04
4346.82
14
垫石混凝土浇筑
m3
27.52
300
8174.26
81.74
8256
15
垫石钢筋制安
t
14.304
800
11329.9
113.3
11443.2
16
接缝现浇
m3
506.39
300
150412.87
1504.13
151917
17
接缝现浇
t
101.13
720
72092.67
720.93
72813.6
18
桩基钢筋
t
310.293
570
175115.85
1751.16
176867.01
19
桥头搭板混凝土浇筑
m3
114.5
150
17004.95
170.05
17175
20
桥头搭板钢筋制安
t
5.462
570
3082.51
30.83
3113.34
21
力工
工日
100
150
14851.49
148.51
15000
22
技工
工日
200
220
43564.36
435.64
44000
23
合计
 
 
 
1740169.79
17401.68
1757571.47

1.6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1.7施工时间:2023.5-2023.12。
1.8施工地点:东宁市绥阳镇
1.9施工质量及安全要求:
①质量违约无条件进行返工,费用由分包方负责。
②为保证施工进度无条件增加投入,费用由分包方负责。
③不服从管理人员无条件退场。
④违规操作进行改正,由此对采购方造成损失分包方进行赔偿,并有权要求分包方按前面的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违约金。
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规范、质量保证措施不符合要求,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并处500至5000元罚金。
1.9.1作业期限延误处理方式:
1.9.1.1因采购方原因导致作业期限延误:
因采购方主观原因导致未能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开始工作的,分包方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延误期限超过30天的,分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1.9.1.2 因分包方原因导致作业期限延误
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损失金额的30%。
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金额的20%。
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或施工暂停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9.2费用的支付:劳务作业工作量计算规则: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分包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1.9.3劳务作业暂停
采购方非主观原因引起的劳务作业暂停不予进行费用补偿和价格调整,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支付前分包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分包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网银支付。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劳务分包预算1757571.47元,向分包方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鉴于各意向分包方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分包方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分包方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分包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分包方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5月5日12时00分至2023年5月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分包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分包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分包方,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分包方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3年5月8日13时00分至2023年5月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分包方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分包方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分包方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分包方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分包方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分包方,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分包方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分包方。如只有一家意向分包方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分包方。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分包方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分包方不具备竞价资格,请各潜在分包方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要求。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分包方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分包方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镇老木耳大市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7758887416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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